
ICS 13.100 E09 备案号:48181—2015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59742014 代替SY5974—2007
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Code for safety technology of drilling wellsite, equipment and operation
2015一03一01实施
2014—10—15发布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5974-2014
目 次
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 3井场安全要求 3.1道路 3.2井场 4通信设备安装、拆卸 5.1 安装,拆卸的安全要求 5.2 设备安装 5.3并架的拆卸、安装和起放 5.4钻台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安装 5.5 动力机组的安装 5.6 油罐的安装
1
A
5
钻井、管汇及水龙带的安装 5.8 钻井液净化设备的安装、拆卸
5.7
液面报警仪的安装 5.10 电气系统的安装 5.11 电气焊设备及安全使用
5.9
井场照明 5.13 设备颜色 6联络信号和岗位操作的安全管理 6. 井场联络信 6.2 岗位操作的安全管理 7并控设计和井控装置安装、试压及井控作业
5.12
钻井井控设计 7.2并控装置的安装 7.3井控装置的试压 7.4并控装置的使用 7.5井控装置的管理 7.6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 7.7油气层钻井过程中的井控作业 8钻进及辅助作业 8.1 埋设导管后,下表层套管前的第一次钻进 8.2封固表层套管后的各次钻进
7.1
SY5974-2014
8.3 接单根 8.4起下钻 8.5换钻头 8.6钻水泥塞 8.7取心 8.8固井设计与审批 9欠平衡钻井特殊安全要求 9.1 实施作业的基本条件 9.2 设计与装置配备 9.3 培训. 9.4现场准备 9.5气体监测 9.6:接单根和起下钻作业 9.7 应急附录A(规范性附录) 关井操作程序附录B(规范性附录) 顶驱钻机关井操作程序
二
2
1E
14
15
.
5
26
26 27
28
Ⅱ
SY5974-2014
前言
本标准下列条款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3.1.2,3.2.1b),3.2.4,5.1.12,5.6.2,5.6.3,5.7.1.5,5.7.3.3,5.7.3.4,5.8.1.2.
5.10.3.2,5.10.5.1,5.10.6.3, 5.12.3.4,5.12.3.5,5.12.3.6,7.1.5,7.4.9,7.7.11 d),8.4.5. 8.6.1,8.8.2 b),2),8.8.4,8.8.7.8.8.13,8.8.16.9.1.5,9.5.7,9.7.2,A.4,B.4.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Y5974-2007《钻开开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与SY5974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增加了以下条款[见3.2.12.b3.2.12.d).3.2.14b),3.2.14.c)5.3.5.4.4, 5.4.5.5.4.7.4,5.5.5.65.9.7.1.6a),7.1.6c),7.1.6h), 7.1.8.7-1.97.2.1.4. 7.2.1.57.2.4,7.4.9#7.7.6g).7.7.12,9.1.5 完善了以下条款(见第2章及3.2.3,3.24,3.2.5,3.2.10,3.2.13.#):3.213.), 4.1:5.42.5.4.6.5.4.7.5.7.1.1.5.7.145.8.1.3.5.8.1.7.5.13.4.b. 5.13.5,6.2,6.2.9): 修改了一些条款的措词,如“公路”改为“道路”,“通讯”改为“通信”“额定工作压力” 改为"额定压力”(见3.1、第4章、7.3.1.2):删除了以下条款[见2007年版的4.1,5.2.1.5.2.25.2.35.2.4,5.2.5.7.1.13 7.2.4,7.2.41,7.2.4.2,8.1.488.2.3b).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井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钻采工程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碧桦、杨令瑞、刘斌、王敏、杨开雄。 本标准代替SY5974-2007 SY5974-20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Y59741994: SY 60431994: SY/T65512003; SY58761993: SY 63091997: SY/T5272-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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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井井场、设备、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I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钻井工程井场、通信和联络信号、设备安装和拆卸、井场照明、设备颤色。井控设计、井控装置安装和试压、并控作业、钻井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地钻井作业,滩海陆岸钻井作业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19移动电站通用技术条件 GB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T19831.1右油天然气工业套管扶正器第1部分:形弹簧套管扶正器 GB/T20972.1:石油天然气工业油气开采中用于含硫化氢环境的材料:第1部分:选择抗裂
纹材料的一般原则
GB/T20972.2石油天然气工业油气开采中用于含硫化氢环境的材料第2部分:抗开裂碳钢、低合金钢和铸铁
GB/T20972.3石油天然气工业油气开采中用于含硫化氧环境的材料:第3部分:抗开裂耐蚀合金和其他合金
GB/T22513石汕大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设备井口装置和采油树规范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DL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SYT5087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送 SY/T5172直井井眼轨迹控制技术规范 SY/T5198钻具螺纹脂 SY5225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 5347. 钻井联心作业规程 SY/T5369石油钻具的管理与使用方钻杆、钻杆、钻链 SY/T5593 钻井取心质量指标 SY/T5623 地层压力预(监)测方法 SY/T5724套管柱结构与强度设计 SY/T5964 钻井井控装置组合配套安装调试与维护 SY/T 6277 含硫化氧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T 6543.1 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第1部分:液相 SY/T6543.2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第2部分:气相 SY/T6586 石油钻机现场安装及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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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井场安全要求
3.1道路 3.1.1通往井场的道路(包括沙漠、森林、草原、海滩、山地、沼泽等无道路的地区),为钻探施工项日修筑的简易道路应在建井到完井,试油整个周期内路面平整,其路基(桥梁)承载量、路宽、坡度应满足运送钻井设备与物资的车辆和钻井特殊作业车辆的安全行驶要求,道路的弯度,会车点的设置间距应充分考虑这些车辆的安全通过性。 3.1.2进人井场的道路宜选择在井架大门前(或前偏左,前偏右)。 3.1.3道路沿线两侧伸人路面及横跨公路的构筑物的限高,从路面标高到建筑物的净高不得低于5m 3.2井场 3.2.1 井场的要求:
22 并场应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场面平整,中间略高于四周,有11001200的坡度,排水
良好。 b) 并场周围排水设施应畅通,钻井液沉砂池或废液池周围宜有截水沟,防止自然水浸入
基础平面应高井场面100mm200mm,并应排水畅通。 ) 并场应配备足够的钻并液储备池(罐),并做到不挎、不、不渗。 e) 并场有毒物品应单独储存,设有明显标志区别,并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 并场周围应有国栏等警示标患。 g)井场完井后应按规定恢复地貌。
c
3.2.2并场各类设备基础应设置在地基承载力较大的挖方地基或人工处理地基上,其地基承载能力不得小于0.2MPa 3.2.3应根据钻机设备的载荷和地基的承载力:决定各类钻机设备基础的结构和形式, 3.2.4:并场的有效使用面积宜满足表1的要求(不包括活动住房、其他建筑电力线、通信线、井场外管线等井场附属设施的占地面积)。
表!并场的有效使用面积井场面积
宽度 m 60 65 711 90 100 10m 120
长度 1 60 60 70 100 100 120 120
钻机级别 ZJ14 ZJ20 ZJ.30 Z.140 Z150 Z170 ZJ70以上钻机
m 3600 390) 4900 90m 10000 12000 12000
3.2.5井场布置应考虑当地季节风的风频,风向。 3.2.6并场设备应根据地形条件和钻机类型合理布置,利于防爆和操作与管理 3.2.7井场:钻台,油罐区,机房、泵房危险品仓库净化系统、远程控制系统、电气设备等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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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并应悬挂牢固,在井场入口。并架上,钻台,循环系统等处设置风向标。井场安全通道应畅通 3.2.8石油钻井专用管材摆放在专用支架上: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各层边缘用绳系牢或专用设施固定牢,排列整齐:支架稳固。 3.2.9、井场值班房、发电房、锅炉房、材料房、消防器材房等设施应摆放整齐,内外清洁。 3.2.10井场应设置废料区,并将废料分类堆放。 3.2.11地处海滩、河滩的井场,在洪汛、潮汛季节应修筑防洪防潮堤坝和采用其他相应的预防措施。 3.2.12 安全间距的要求:
a 油气井井口距高压线及其他永久性设施应不小于75m:距民宅应不小于100m距铁路高
速公路应不小于200m:距学校、医院及大型油库等人口密集、高危场所应不小于500m b)一般油气井之间的井口间距不小于5m:高压、高含硫油气井井口距其他井井口之间的距离
大于本井所用钻机的钻台长度,且不小于8m,丛式井组之间的井口距离不小于20m。 c 值班房、发电房、库房、化验室等工作房及油罐区距井口不小于30m发电房与油罐区相距
不小于20m,锅炉房在井口上风方向距井口不小于50m d 钻井现场的生活区与井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 e 在草原、苇塘。林区钻井时:井场周围应有防火墙或隔离带,隔高带宽度不小于20m。
3.2.13 消防的要求:
a) 井场应配备35L及以上的泡沫灭火器,其总容量不小于200L,8kg干粉灭火器10个:5kg
二氧化碳灭火器2个,消防斧2把,消防6把:消防桶8只,防火砂4m,20m长消防水龙带4根,直径19mm直流水枪2支。这些器材均应整齐、清洁地摆放在消防房内,机房配备8kg二氧化碳灭火器3个:发电房配备8kg二氧化碳灭火器2个。在野营房区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由专人挂牌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不应挪为他用,消防器材摆放处,应保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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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取用方便,悬挂牢靠。 并场内不应吸烟。井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手续
d 探井、高压井、气井施工中,供水管线上应装有合格的消防管线接口。 e) 井场火源、易燃易爆物源的安全防护应符合SY5225的规定
3.2.14 绷绳的要求:
a2 大门细绳
1 绷绳坑距井口30m~35m,坑长1.5m,坑宽1.5m,坑深2m,坑木直径250mm×1m
(或用钢筋混凝土的地错),并用石块和土实。 2)绷绳应用直径19mm的钢丝绳组成,长40m~45m:绷绳应固定牢固,死滑轮封口
控牢。
b)井架绷绳:
1)有绷绳的井架,翻绳坑位于井架对角线的延长线上,距并口不少于42m,并架绷绳用
直径不少于19mm的完整钢丝绳:抗拉强度应大于绷绳载荷的2.5倍。 2)網绳与井架的连接符合并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3) 钢丝绳卡应把夹座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型螺栓卡在钢丝绳的尾段上,钢丝绳
卡不得在钢丝绳交替布置:两端各用3付与绳径相符的绳卡卡牢,绳卡间距为纫绳直径的8倍至10倍,下端用正反扣螺栓连接,第一个绳卡离环套的距离不大于200mm
4)绷绳松紧度适中,对称绷绳的拉力一致。 e)液气分离器绷绳、防喷器绷绳等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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