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3.120 D 94 备案号:36587--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1291—2012
矿用高压辊磨机 Mine high-pressure grinding roll
2012-05-24发布
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1291—2012
目 次
前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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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规范性引用文件,型式与基本参数 3.1型式.. 3.2型号.. 3.3规格的确定. 3.4基本参数、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2主要零部件要求 4.3 装配、安装要求 4.4试运转要求... 4.5涂漆防锈要求, 5试验方法,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6.2出厂检验. 6.3型式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JB/T11291—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继生、郝兵、张光宇、王亚强、王素玲、周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JB/T11291—2012
矿用高压辊磨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用高压辊磨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 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矿山、冶金等工业部门粉磨脆性物料用的矿用高压辑磨机(以下简称辊磨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GB/T3639冷拔或冷轧精密无缝钢管 GB/T11345—1989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 GB/T13306标牌 JB/T126525MW~200MW汽轮机转子体和主轴锻件技术条件 JB/T5000.12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2部分:涂装 JB/T5000.13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3部分:包装 JB/T5000.152007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第15部分:锻钢件无损检测
3型式与基本参数 3.1型式
辊磨机型式为由两个相向转动的压辊,在液压缸高压作用下,将通过的物料挤压粉碎。 3.2型号
辊磨机的产品型号应符合以下规定: G M口-口
辊子工作长度,单位为厘米(cm)辊子直径,单位为厘米(cm)磨机辊式
标记示例:辊子直径为1400mm,辑子工作长度为800mm的矿用高压辑磨机,其标记为: GM140-80矿用高压辑磨机
3.3规格的确定 3.3.1子直径在1000mm以上(含1000mm)时,应取100mm的整倍数。 3.3.2辊子工作长度在300mm以上(含300mm)时,应取50mm的整倍数。 3.4基本参数
辊磨机的规格及基本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JB/T11291-2012
表1 装机功率 kw 2×315 2× 500 2×630 2×800 2×900 2×1100
给料粒度mm 90%
辊子 mm 直径
通过产量
规格 GM100-65 GM120-80 GM140-80 GM140-110 GM170-110 GM170-140
工作长度 650 800 800 1 100 1 100 1 400
10% 25~40 25~40 35~60 35~60 40~60 40~60
t/h 105~145 180~230 280~360 460~510 550~650 750~900
1 000 1 200 1 400 1 400 1 700 1 700
≤25 ≤25 ≤35 ≤35 ≤40 ≤40
注1:通过产量为压辑在线压力不低于7cm、抗压强度不大于180MPa、邦德功指数为10kW·h/t~14kW·h/t
的脆性物料时的产量。 注2:出料粒度:≤5mm为55%,≤3mm为50%, ≤0.075mm为25%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安装。本标准、图样和技术文件未规定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机电行业有关通用标准的规定。 4.1.2图样上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GB/T1804--2000的规定,其中机械加工件为m级,型钢、 焊接件、非机械加工尺寸为c级。 4.2主要零部件要求 4.2.1机架
机架组对在加工成剪销孔以前,需对安装轴承座的框架(即内框架)进行调整,使端部件朝向轴承座平面对下机架顶面的垂直度误差不应超过0.3mm。两端部件朝向轴承座面的平面的平行度误差不应超过0.2mm(见图1)。
机架上梁
foto
OO
0.34 四0.28
I0.3A
端部机架一
B
too1
tOO
A
机架底座
图1
4.2.2轴承座 4.2.2.1轴承座上应开设冷却轴承外套的过水道,并进行水压试验。如能保证使用过程中轴承温度不超过60℃,亦可不加过水道。 4.2.2.2有过水道的轴承座,其过水道内圈钢套为钢板卷制焊接而成,其横焊缝及圆周焊缝应做超声检测,并应符合GB/T11345—1989中II.B级的规定。 4.2.2.3轴承座上下与机架接触面应采取减磨措施,以减缓机件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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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挤压辊 4.2.3.1挤压辊本体为锻造件,锻造比不小于3;粗加工后应进行调质处理。 4.2.3.2挤压辊本体可采用整体锻造或轴、套分体热装形式。锻件应符合JB/T1265的规定,超声检测应符合JB/T5000.15—2007中II级的规定。 4.2.3.3分体热装的挤压辊,热装温度不应超过180℃。 4.2.3.4选用圆锥内孔轴承时,根据轴承型号,选用合适的锥度检测仪测量轴承位轴颈,应符合图样要求的精度。 4.2.3.5挤压辊与物料接触的圆柱面应耐磨,可采用镶嵌耐磨柱钉,或采用组装耐磨辊套等措施。耐磨基层硬度为55HRC以上,与矿石接触部分硬度不应低于65HRC。在粉磨抗压强度不大于180MPa 脆性颗粒物料或铁精粉时,辊面寿命不应低于8000h。 4.2.4液压系统 4.2.4.1辊磨机液压系统为有蓄能器的保压系统,用于吸收振动并避免长期开泵加剧机件的磨损及能量的浪费。 4.2.4.2液压系统各管路应采用冷拨无缝钢管,冷拔无缝钢管的力学性能应符合GB/T3639的规定。 4.2.4.3 液压系统中各功能阀应动作灵活,性能可靠。
4.2.4.4 液压系统各管路组装前应进行酸洗,用弱碱液中和后,清洗干净,干燥后检查无残留杂质才能组装。管子弯曲处应圆滑,管路布置应合理,尽量避免管路交错。 4.2.4.5液压系统中压力检测仪器、仪表,示值误差不应大于2%。 4.2.5传动装置 4.2.5.1辊磨机传动装置可采用整体悬挂式、部分悬挂式(减速器悬挂,其他部件落地)及落地式等形式。 4.2.5.2 悬挂式及部分悬挂式传动装置中减速器为空心输出轴,其与辊轴轴头配合为H6/g6。 4.2.5.3悬挂式及部分悬挂式传动装置应设置转矩支承装置,用以平衡减速器工作时的反力矩,转矩支承装置应能补偿传动装置随辊轴在机架上的移动量。 4.2.5.4落地式及部分悬挂式传动装置,应设置补偿机构,用以补偿辊子工作时在机架上移动产生的位移。 4.2.5.5各种传动方式应设置机械过载保护装置,当辊轴严重过载时,避免传动装置产生硬性损坏。 4.2.5.6主电动机推荐采用变频电动机。 4.2.6进料装置 4.2.6.1进料装置有可调节给料量的可控插板阀,采用气动或电动执行机构。 4.2.6.2进料装置与矿石接触部分有耐磨衬板,以保护进料装置,同时易于更换。 4.2.6.3进料装置下料溜槽上应设置有料位检测装置,其信号与上部给料传动带或给料机联锁,控制料位高低和料压。 4.3装配、安装要求 4.3.1辊磨机组装以后,轴承座上平面与机架上顶梁之间应有0.3mm0.8mm的间隙。 4.3.2加1MPa压力,使两辊靠到原始辊缝位置,测量辊面间隙应在8mm~12mm范围内,测量两辊端面错边量不应大于2mm。 4.3.3辊磨机分体运输在使用现场安装时对下机架的安装精度要求:
a)两下机架安装时上平面高度差α(见图2)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1000 mm ≤0.8 mm
两机架中心距B 上平面高度差 a
≥1 000 mm ≤1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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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两下机架纵向中心线的平行度公差b(见图2)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3500mm 1 mm
≥3500mm 1.5 mm
下机架长度L 中心线平行度公差b
c)两下机架横向中心线(安装中心件孔的中线)偏差c不应大于0.8mm(见图2)。
/bIA
?
+ 卤
图 2
4.3.4安装完毕后,检测辊缝测量装置,使显示辊缝与实际辊缝误差不大于土1mm。调整最大辊隙限停开关,保证辊缝超出原始辊缝30mm时,辊磨机主电动机应自动停机。 4.4试运转要求 4.4.1整机安装合格后方能试运转。 4.4.2连续试运转时间不应少于8h。 4.4.3设备运转时,减速器输入轴的水平、垂直振动速度值不应大于15mm/s;电动机输出轴的水平、 垂直振动速度值不应大于5mm/s。 4.4.4辊磨机运转过程中,主轴承温度不应超过70℃,减速器油温不应超过75℃。 4.5涂漆防锈要求
产品的涂漆防锈应符合JB/T5000.12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辊轴安装锥孔轴承处的轴径,应采用锥度检测仪检测。 5.2辊面硬度检验:每辊检验12点,然后取平均值作为辊面硬度值。12点的分布为辊面上每隔90° 取一条素线,在每条素线的中间及距辑辊端面十分之一辊宽处各取一点。 5.3辊磨机需在制造厂试装。传动部分除每种规格首台产品外可不试装。试装后需做如下试验:
a)轴承座上冷却轴承的过水道及辊子冷却水道做1.5MPa水压试验,30min不应渗漏。 b)液压系统管路进行压力试验,保压30min不应泄漏。整体液压系统进行1.5倍额定工作压力试
验,保压24h后,系统压力降低不应大于5%。 c)润滑系统做充油试验,至各润滑点有润滑油(脂)溢出。
5.4焊缝超声检测按GB/T11345进行。 5.5轴承座上平面与机架上顶梁间隙用塞尺测量。 5.6原始辊缝间隙,采用辊间施压挤压铅板,测量变形铅板尺寸。施压压力不高于3MPa,辊宽大于 400mm时,至少测三点,取平均值作为原始辊缝值。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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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每台辑磨机应经制造厂质量检测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明书。 6.2.2出厂检验项目按4.1、4.2、4.5、7.1、7.2的规定进行。 6.3型式检验 6.3.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 b)正式生产后,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后的定期检验; d)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时。
6.3.2型式检验应包括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6.3.3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一台进行。如检验不合格应加倍抽检,若仍不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不合格。 7标志、包装、运输和购存 7.1每台辊磨机均应在适当而明显的位置固定产品标牌,其型式与尺寸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并标明下列内容:
a)产品型号与名称; b)主要技术参数; c)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d)产品执行标准编号; e)出厂编号、制造日期。
7.2包装应符合JB/T5000.13的规定,并适应陆路、水路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7.3辑磨机的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其内容包括:
a)收货站及收货单位名称; b)发货站及发货单位名称; c)合同号及产品名称、型号: d)毛重、净重、箱号及外形尺寸; e)起吊作业标志和储运图示标志。
7.4存产品的场地,应具备防锈、防腐蚀和防损伤的设施。产品放置应预防挤压变形和本身重力变形。贮存期长的产品应定期检查、维护。 7.5随机附带的技术文件包括:
a)装箱清单及成套发货表; b)产品合格证书; c)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d)产品总图、基础图、主要部件图; e)易损件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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