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5.160.10 D 24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0201—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ranular coal-based activated carbon for desulfurizatior ar denitration
2013-12-31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0201—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提出并归门。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庞惠生、李维冰、李怀珠、迟广秀、张旭、笛雪清、元以栋。
-
GB/T30201—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以下简称活性焦)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脱除工业尾气、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活性焦。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7702.1---1997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 GB/T7702.9---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着火点的测定 GB/T30202.1 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第1部分:堆积密度 GB/T 30202.2 -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第2部分:粒度 GB/T30202.3 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磨强度、附压强度 GB/T 30202.1--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第4部分:脱硫信 GB/T30202.5-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第5部分:脱率
3分类
按产品颗粒尺寸分为A型、B型,见表1。
表1技术要求
指标
项目
A型
序号
B型
优级品 一级品 合格品
水分/% 2 堆积密度/(g/1.)
≤5.0 570~700 5.0 ≥90.0 ≤4.7 0.3
≤5.0 570~700
>11.2 mm 11.2mm~5.6mm 5.6mm~1.4mm <1.4 mm >6.3 mm 6.3mm~3.15mm 3.15mm~ 1.4 mu 1.4 mtr
粒度 %
3
≤10.0 ≥84.0 ≤5.0 1.0
1
GB/T30201—2013
表1 (续)
指标
序号
项目
A型一级品 合格品
B型
优级品
4 耐磨强度/% 5 耐压强度/daN* 6 着火点/℃ 7 脱硫值/(mg/g)
≥97.0 ≥40
≥94.0 ≥30
≥96.0 ≥25 ≥420 ≥20.0 不规定
≥37 ≥420
≥20.0 ≥18.0 ≥15.0
脱硝率/% 注:“”不检项目 ·表示十牛(daN
实测
4要求 4.1外观
黑色、灰色的圆柱状或其他规川状颗粒 4.2 技术要求
活性焦应符合表1的规定
5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5.2 型式检验 5.2.1 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停产二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正常生产中每年检验一次;
c) d)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2。 2
GB/T30201-—2013
表2检验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注:“”为检验项目 二”为免检项目。
检验项目外观水分堆积密度粒度耐磨强度耐压强度着火点脱硫值脱销率
型式检验 V V
出厂检验 V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4.1 4.2 4.2 4.2 4.2 4.2 4.2 4.2 4.2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V V
V V
V
1
V
V V
V
5.2.3组批 5.2.3.1 组批规则
在同一制造厂,同样生产条件下 制造的 晶组拍 5.2.3.2 批量
每批质量不超过50t。 5.2.4抽样 5.2.4.1 抽棒方案
产品采样单元按CB/T6678—2003中7.6.1的规定。 5.2.4.2抽样方法
抽取样品应选择在包装料斗、包装封口前或打开包装取样 5.2.4.3 样品要求 5.2.4.3.1每包装单元取样不少于两点,每点取样量应不少于500g,可根据包装件数调整取样量。将抽取的样品混合均匀,缩分成两份,每份不少于10kg。 5.2.4.3.2样品应密封保存,分别贴上标签,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和抽样日期。 5.2.5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重新从双倍量的包装单元中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否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5.3出厂检验 5.3.1质量保证
产品应由制造厂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制造厂应保证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
3
GB/T302012013
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5.3.2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见表2。 5.3.3 3 批量
每批质量不超过100t。 5.3.4抽样 5.3.4.1 抽样方案
产品采样单元按G1B/T6678-2003中7.6.1的规定。 5.3.4.2 抽样方法
按5.2.4.2.的规定。 5.3.4.3 祥品要求 5.3.4.3.1每您装单元取样不少予两点,每点取样最应不少于500g,可根据包装件数调整取样量。 将抽取的样品混合均付,缔分成两份,每份不少于5kg。 5.3.4.3.2样品应密封保存,分别贴上标签,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和抽样H期,一份用于检测,另份留存备检。 5.3.5 5判定规则
按5.2.5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外观
目测。 6.2 水分
按G3/T7702.1-1997的规定 6.3 堆积密度
按GB/T30202.1---2013的规定。 6.4粒度
按GB/T30202.2---2013的规定。 6.5 耐磨强度
按GB/T30202.3--2013的规定。 6.6 耐压强度
按G1B/T30202.3 2013的规定。
4
GB/T30201--2013
6.7着火点
将样品破碎至1.4mm~3.15mm,按GB/T7702.9 9·2008的规定。 6.8 脱硫值
按GB/T30202.42013的规定。 6.9 脱硝率
按GB/T30202.5-2013的规定。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
7.1标志
产品外包装应有牢尚清晰的标志,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等级、净重、制造厂名、生产目期和执行标准。 7.2包装
用内衬望料袋的编织货或内部喷塑的包装袋包装,包装应宽整,无损,个包装件净重为251%、 500kg和1000kg。 7.3运输
应严格防潮,不得与其信化工产品混装。 7.4贮存 7.4.1 1仓库应保持消洁干燥,严防雨水浸人。 7.4.2 保管存放时,包装件分批堆放,下衬垫板或托盘,并与其他化二工产品隔离存放。
5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30201 --2013
*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街印2号(100013)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北街16号(100045)
网址www.spc.net.cn
总编室:(010)64275323 发行中心:(010)51780235
读者服务部:(010)68523946 中国标准出版社秦皇岛印剧厂印刷
各地新华书店经销
*
开本 880X1230 1/16 印张0.75 字数12千字
2014年4月第一版 2014年4月第一次印刷 15号:155066·1-48736定价 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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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印装差错 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版权专有侵权必究举报电话:(010)685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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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期:20[4年7月2811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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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ranular coal-based activated carbon for desulfurizatior ar denitration
2013-12-31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30201—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提出并归门。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西新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庞惠生、李维冰、李怀珠、迟广秀、张旭、笛雪清、元以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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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以下简称活性焦)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脱除工业尾气、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活性焦。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6782003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7702.1---1997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水分的测定 GB/T7702.9---2008 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着火点的测定 GB/T30202.1 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第1部分:堆积密度 GB/T 30202.2 -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第2部分:粒度 GB/T30202.3 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第3部分:耐磨强度、附压强度 GB/T 30202.1--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第4部分:脱硫信 GB/T30202.5-2013 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试验方法 第5部分:脱率
3分类
按产品颗粒尺寸分为A型、B型,见表1。
表1技术要求
指标
项目
A型
序号
B型
优级品 一级品 合格品
水分/% 2 堆积密度/(g/1.)
≤5.0 570~700 5.0 ≥90.0 ≤4.7 0.3
≤5.0 570~700
>11.2 mm 11.2mm~5.6mm 5.6mm~1.4mm <1.4 mm >6.3 mm 6.3mm~3.15mm 3.15mm~ 1.4 mu 1.4 mtr
粒度 %
3
≤10.0 ≥84.0 ≤5.0 1.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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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续)
指标
序号
项目
A型一级品 合格品
B型
优级品
4 耐磨强度/% 5 耐压强度/daN* 6 着火点/℃ 7 脱硫值/(mg/g)
≥97.0 ≥40
≥94.0 ≥30
≥96.0 ≥25 ≥420 ≥20.0 不规定
≥37 ≥420
≥20.0 ≥18.0 ≥15.0
脱硝率/% 注:“”不检项目 ·表示十牛(daN
实测
4要求 4.1外观
黑色、灰色的圆柱状或其他规川状颗粒 4.2 技术要求
活性焦应符合表1的规定
5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5.2 型式检验 5.2.1 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停产二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正常生产中每年检验一次;
c) d)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2.2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见表2。 2
GB/T30201-—2013
表2检验项目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注:“”为检验项目 二”为免检项目。
检验项目外观水分堆积密度粒度耐磨强度耐压强度着火点脱硫值脱销率
型式检验 V V
出厂检验 V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4.1 4.2 4.2 4.2 4.2 4.2 4.2 4.2 4.2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V V
V V
V
1
V
V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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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组批 5.2.3.1 组批规则
在同一制造厂,同样生产条件下 制造的 晶组拍 5.2.3.2 批量
每批质量不超过50t。 5.2.4抽样 5.2.4.1 抽棒方案
产品采样单元按CB/T6678—2003中7.6.1的规定。 5.2.4.2抽样方法
抽取样品应选择在包装料斗、包装封口前或打开包装取样 5.2.4.3 样品要求 5.2.4.3.1每包装单元取样不少于两点,每点取样量应不少于500g,可根据包装件数调整取样量。将抽取的样品混合均匀,缩分成两份,每份不少于10kg。 5.2.4.3.2样品应密封保存,分别贴上标签,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和抽样日期。 5.2.5判定规则
检验项目中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重新从双倍量的包装单元中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否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5.3出厂检验 5.3.1质量保证
产品应由制造厂的质检部门进行检验。制造厂应保证出厂产品符合本标准要求,每批出厂的产品
3
GB/T302012013
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5.3.2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见表2。 5.3.3 3 批量
每批质量不超过100t。 5.3.4抽样 5.3.4.1 抽样方案
产品采样单元按G1B/T6678-2003中7.6.1的规定。 5.3.4.2 抽样方法
按5.2.4.2.的规定。 5.3.4.3 祥品要求 5.3.4.3.1每您装单元取样不少予两点,每点取样最应不少于500g,可根据包装件数调整取样量。 将抽取的样品混合均付,缔分成两份,每份不少于5kg。 5.3.4.3.2样品应密封保存,分别贴上标签,注明制造厂名、产品名称、型号、批号和抽样H期,一份用于检测,另份留存备检。 5.3.5 5判定规则
按5.2.5的规定。
6 检验方法
6.1外观
目测。 6.2 水分
按G3/T7702.1-1997的规定 6.3 堆积密度
按GB/T30202.1---2013的规定。 6.4粒度
按GB/T30202.2---2013的规定。 6.5 耐磨强度
按GB/T30202.3--2013的规定。 6.6 耐压强度
按G1B/T30202.3 201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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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着火点
将样品破碎至1.4mm~3.15mm,按GB/T7702.9 9·2008的规定。 6.8 脱硫值
按GB/T30202.42013的规定。 6.9 脱硝率
按GB/T30202.5-2013的规定。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
7.1标志
产品外包装应有牢尚清晰的标志,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等级、净重、制造厂名、生产目期和执行标准。 7.2包装
用内衬望料袋的编织货或内部喷塑的包装袋包装,包装应宽整,无损,个包装件净重为251%、 500kg和1000kg。 7.3运输
应严格防潮,不得与其信化工产品混装。 7.4贮存 7.4.1 1仓库应保持消洁干燥,严防雨水浸人。 7.4.2 保管存放时,包装件分批堆放,下衬垫板或托盘,并与其他化二工产品隔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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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脱硫脱硝用煤质颗粒活性炭
GB/T 3020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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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 880X1230 1/16 印张0.75 字数12千字
2014年4月第一版 2014年4月第一次印刷 15号:155066·1-48736定价 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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