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13.100 H 09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9742—2013
镁及镁合金冶炼安全生产规范
Safety specification for magnesium and magnesium alloys production
2013-09-18发布
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 29742—2013
次
目
前言范围
I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基本安全要求 4.1安全管理 4.2个体防护 4.3 厂房及建(构)筑物 4.4 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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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生产设备设施 5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要求 5.1 燃气作业 5.2 炉料工序作业 5.3 还原工序作业 5. 4 精炼工序作业 5.5 合金化 5.6 包装、运输、贮存 5.7 风险评价 6事故应急措施附录A(资料性附录) 作业条件风险评价方法(LEC法)附录B(资料性附录)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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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12
GB 29742—2013
前言
本标准4.2、4.3.2、4.3.3、4.4.3、5.2、5.3.1、5.3.2、5.4和5.5内容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和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宁夏华亿镁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广灵精华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宇航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山西银光华盛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秀荣、拓万兰、李庆荣、全重强、杨海波、孙金凤、李琦、文钰、陶卫建、孙前、重贵。
Ⅲ
GB297422013
镁及镁合金冶炼安全生产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镁及镁合金冶炼安全生产的基本安全要求、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要求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等。
本标准适用于镁及镁合金冶炼企业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 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2331有毒作业分级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15630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28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AQ/T9002一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8001、AQ/T9002-2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熳烧calcining 把白云石加热到1200℃左右,使碳酸钙碳酸镁(CaCO:·MgCO.)分解为氧化钙和氧化镁(CaO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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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O)的工艺过程。 3. 2
熳白calcineddolomite 熳烧的产物。
3. 3
球团料globularmaterial 熳白与硅铁、萤石按一定比例混合,经粉磨后压制成的特定形状的中间产品。
3. 4
盘蜜keeprotatingkiln 回转窑运转过程中遇突然停电时,为了使窑体保持转动状态,防止窑密体在高温下变形而采用的应急
措施。 3.5
还原reduction 装人还原罐中的球团料在一定的温度和真空条件下,结晶出粗镁的过程。
3. 6
粗镁(结晶镁)thickmagnesium(crystallizedmagnesium)还原过程中产生的镁蒸汽经冷凝器冷凝后的产物。
3.7
精炼refining 粗镁加热熔化后,除去氧化物和杂质,并使其满足内部纯净度及其他特定要求的工艺过程。
3.8
合金化alloying 在一定温度下,将中间合金和(或)其他原料按一定的比例添加在镁液中,形成满足一定化学成分和
性能要求的镁合金的工艺过程。 3. 9
浇铸casting 将符合要求的熔体注人模具中,凝固后形成铸锭的过程。
4基本安全要求
4.1安全管理 4.1.1企业应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4.1.2企业法人应按GB/T12331、GB18218、GB/T28001和GBZ2的有关规定对本企业的爆炸、火灾、中毒因素等重大危险源及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评审,确定危险危害因素的类型、危害程度,针对其制定有效的管理控制措施。管理者应和安全组织机构成员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惠。专用设备应由专人操作。 4.1.3企业应结合生产特点,制定本企业安全措施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检查。企业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应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考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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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后方可上岗。 4.1.4新员工应按规定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1.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或者岗位转换时,应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安全技术特性。 4.1.6企业应进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1.7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及设备。 4.1.8企业应按GB/T28001、GB/T28002和GB18218的要求,对主要危险源作出安全警示标识,对重大危险源作出明显标识并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4.1.9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演练和评审,及时修订预案,并应在当地消防部门指导下,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4.1.10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上岗。 4.1.11企业应按照GB2893、GB2894和GB15630正确设置、使用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4.1.12企业应按照GB/T13869的有关规定安全用电。
4.2个体防护 4.2.1生产人员应按GB/T11651的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操作人员在进行作业以前,应按上述要求穿戴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允许靠近作业区域,不允许操作设备。 4.2.2高温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应使用全棉制品的劳动保护服,不应贴身穿戴化纤制品衣物。 4.2.3在镁及镁合金精炼、浇铸操作时,应配戴防护面罩。 4.2.4进入炉料粉磨生产现场人员应配戴防护眼镜及防尘口罩。 4.3厂房及建(构)筑物 4.3.1厂址选择、厂区及车间布置、厂房及建(构)筑物应按GB50187、GB/T12801、GB50016、 GB50034等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建设。 4.3.2车间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熔化炉、铸造设备上方不应设置存在滴漏水隐患的设施,如通风装置、天窗、水管等。所有安全设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拆除或挪作他用。 4.3.3车间不应使用自动喷淋装置,若本身已有的,应将阀门锁死并将其中水排尽。 4.3.4精炼车间应为单层建筑,应使用耐腐蚀不可燃材料。 4.4消防设施 4.4.1厂房及建(构)筑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GB50016、GB50140的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4.4.2生产现场应配备适用的灭火剂,如粉状二号熔剂、生产用覆盖剂、干砂、石棉板或石棉布等。 4.4.3镁及镁合金燃烧时不应使用水、泡沫灭火器、四氯化碳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精炼车间应使用D级灭火器。 4.5生产设备设施 4.5.1企业的生产设备应按GB5083进行设计制造,并符合GBZ2、GB12348、GB3095的要求。 4.5.2生产现场设备设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不应擅自拆除和损坏。 4.5.3生产车辆要遵守GB4387的规定,进人生产现场时要注意周围设备设施和人员情况,要限速行驶,不应争道抢行。非生产车辆不应进人生产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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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设备设施安全作业要求
5.1燃气作业 5.1.1煤气作业
煤气站的建设及煤气生产、净化、设备与管道附属设施、操作与检修、应急处理按操作规程及 GB6222的有关规定执行。 5.1.2天然气作业
使用天然气作业时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 5.1.3焦炉煤气作业
使用焦炉煤气作业时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 5.1.4半焦炉煤气作业
使用半焦炉煤气作业时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 5.1.5发生炉煤气作业
发生炉煤气作业时应按照相应的操作规程进行。 5.2炉料工序作业 5.2.1上料
白云石送入料仓时按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5.2.2回转密 5.2.2.1回转窑点火,应按点火程序操作,检查各仪表是否灵敏,管道阀门是否漏气,确认窑体周围无人员及障碍时,方可点火。如点火不成功,应快速关闭燃气阀门,用空气置换,然后再按点火程序重新点火。 5.2.2.2停电时应快速关闭燃气阀门,切断燃气来源,组织人工或备用发电机进行盘窑。来电后按 5.2.2.1执行。 5.2.2.3回转窑运行时应经常检查窑体的状况,发现窑体局部发红应及时停窑,并组织维修。窑体局部出现严重变形时,应停止使用。进入窑内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a)排空窑内物料; b)切断电源; ) 配电盘上挂检修牌; d)窑外设专人监护; e)待窑内温度降到60℃以下。
5.2.2.4回转窑停车时应提前与燃气站协调关闭燃气阀门,在窑体温度降到100℃以下时关停主电机。 5.2.3竖窑 5.2.3.1没有足够的助燃空气,燃料不允许进入窑内,以防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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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2竖窑点火,应按点火程序操作,检查各仪表是否灵敏,管道阀门是否漏气,确定窑体周围无其他人员时方可点火。如点火不成功,应快速关闭燃气阀门,用空气置换,然后再按点火程序重新点火。 5.2.3.3在停窑和没有压力时,检测口和进入门不应关闭。在停窑和泄压前,不应打开任何检查孔。 5.2.3.4竖窑停车时应提前与燃气站协调关闭燃气阀门。 5.2.4提升机 5.2.4.1开车前应检查所有的紧固件和环链,确保无松动现象。 5.2.4.2提升机应在无负荷下起动,再均匀加料,避免物料堵塞 5.2.4.3提升机在工作中应完全关闭所有检视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转,在相关的部位挂警示牌,再进行故障消除。 5.2.4.4提升机工作时,不应对运动部件进行清理或维修。 5.2.4.5提升机应在物料全部卸完后停车,无特殊情况,不应负载停机。
5.2.5球磨机
5.2.5.1第一次试转或长期停磨后,在启动前,应向中空轴颈上加少许机械润滑油,并用人工盘磨一周,确定无卡碰现象后才能用电机启动。 5.2.5.2启动球磨机前,应清除球磨机周围有碍运转的杂物,确保设备用电、设备润滑及冷却系统完好。检查确认球磨机内及周围无人,并和有关工作岗位取得联系,当得到充许启动的回答信号,才能后动球磨机。 5.2.5.3注意事项:
a)球磨机启动后方可喂料,不应饱磨或空磨运行。 b)不应从运行的磨机下方通过或传递物件。 c) 经常检查主轴承的油面高度。 d)冬季停磨时,应将主轴承球面瓦内的冷却水排净。 e)长期停磨时,应把钢球取出,以避免简体弯曲。
5.2.6压球机 5.2.6.1开机前,首先清理压球机周围的杂物,检查各种紧固件,确保无松动、脱落。应按照压球机启动程序操作。 5.2.6.2 应保证送料均匀,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2.6.31 停机前,应将压球机料仓内的料排空,不应先停机后停料。 5.2.6.4发现异物进入应先停机再进行处理,处理时应挂警示牌。 5.2.7破碎机 5.2.7.1 开机前,首先清理破碎机周围的杂物,检查各种紧固件,确保无松动、脱落。应按照破碎机启动程序操作。 5.2.7.2 停机前应将破碎机内的物料排空。 5.2.7.3运行时应注意:
a)机器运转时回转面内不应站人。 b)破碎物料直径不应大于破碎机进料口的0.85倍,如发生卡料现象,应停机处理。 c)机器产生异常声音时,应立即停机检查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