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7. 060. 30 J 98
NB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NB/T47043—2014
代替JB/T1620—1993
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manufacture of boiler steel structures
2014-06-29发布
2014-11-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国家能源局
公寶告
2014年第4号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及实施细则的通知》(国能局科技[2009]52号)的规定,经审查,国家能源局批准《核电厂核岛机械设备材料理化检验方法》 等164项行业标准(见附件),其中能源标准(NB)158项和电力标准(DL)6项,现予以发布。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九日
10-11-10 10-11-102 101-1 11 2-90-1 6-90102 6-901 6-90
实
鲜日 2 凸哗米
准批
0 / S000 S5
100
661 200
代
录 E 准
略 7
略
行
L轻甲
器 器容 容
式塔
() 91~1 0 801 2 O01 91
台
号
栏附
序
NB/T47043—2014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规定…. 5 材料· 6
. III
制作焊接 8尺寸偏差检验…
7
21 ·23 ·23
9 10 返修·
11 试装. 12 除锈、油漆和包装 13 标志· 14 质量证明书
·24 25 .25
NB/T47043—2014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1620一1993《锅炉钢结构技术条件》,与JB/T1620一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术语和定义一章,为了正确解释标准内容,防止理解偏差、给出了标准中主要的术语定义; -材料章节中增加了顶板主梁和板厚大于或等于60mm的钢板需要进行100%超声波检验的要求; -增加了钢材下料采取措施消除残余应力和火焰切割预热的要求;一增加了H型钢拼接的规定;增加了焊接作业环境、焊材管理、焊接预热、焊后热处理等关于焊接的具体要求;增加了制孔内容,对高强度螺栓孔和孔径偏差作出了规定;增加了高强度螺栓摩擦型连接摩擦面的规定;增加了各种组合截面的允许偏差要求;修改了梁、柱弯曲矢高和梁拱度的规定; -增加了高强度螺栓连接构件和连接件偏差要求;增加了火焰切割偏差的规定;增加了叠梁制造偏差的规定; -增加了柱脚制造偏差的规定; -增加了各类焊缝的质量等级及相应的检测要求;一增加了试装内容。 本标准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钢结构协会锅炉钢结构分会、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哈尔
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华电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宁波华业钢结构有限公司、九冶建设有限公司、长治清华钢结构有限公司、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三联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大生、孙洪鹏、贾关新、主毅、主玉银、代庆生、叶国平、刘文斌、刘树新、李永波、陈勇军、张瑞、陈驹、陈林、苏刚、赵迎九、孟宪国、秋新任、张加林、张秀华、陈秀彬、张永倩、余友华、黄绍建、骆声、矫子刚、桑晓宏、姜静、徐国运、程祯霖、轩辕诗威,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T1620—1993。
III
NB/T47043—2014
锅炉钢结构制造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钢结构的制造和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钢结构柱、梁、垂直支撑、水平支撑、桁架、框架、平台楼梯、柱底板、地脚
螺栓固定架和刚性梁等。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碳素结构钢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热强钢焊条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厚度方向性能钢板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碳钢药芯焊丝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熔化焊用钢丝低合金钢药芯焊丝锅炉钢结构设计规范钢结构焊接规范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锅炉用材料人厂验收规则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3部分:超声检测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钢格栅板及配套件第1部分:钢格栅板
GB/T 700 GB/T 1228 GB/T1229 GB/T 1230 GB/T 1231 GB/T 1591 GB/T 3632 GB/T 5117 GB/T 5118 GB/T 5293 GB/T 5313 GB/T 8110 GB/T 10045 GB/T 12470 GB/T 14957 GB/T 17493 GB/T22395 GB 50661 JB/T 1615 JB/T 3223 JB/T 3375 JB/T 4730.3 JB/T4730.4 JGJ 82 YB/T 4001.1
NB/T47043—2014 3术语和定义 3. 1
主柱maincolumn 主要承受锅炉本体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的柱,包括锅炉钢结构的内排柱和外排柱。
3. 2
顶板mainboilersupportlevel 锅炉钢结构顶部悬吊或支承锅炉本体荷重梁的总称。
3. 3
顶板主梁maingirder 顶板中直接把锅炉本体荷载传给柱的梁。
3. 4
顶板次梁 secondarygirder 与顶板主梁相连,把荷载传给顶板主梁的梁。
3.5
叠梁horizontalsplitgirder 由上下两部分组成,用螺栓或焊接连接在一起共同工作的梁。
3.6
刚性梁buckstay 围绕并悬挂在锅炉炉壁外周,对炉壁起保护作用的钢结构系统。
4一般规定 4.1按GB/T22395设计的锅炉钢结构应按本标准制造和检验。 4.2锅炉钢结构制造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 4.3锅炉钢结构的制造和验收应采用经计量检定、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 4.4焊工(包括定位焊工)应具有相应操作资格证书,其施焊范围不应超越资格证书的规定,并按工艺文件规定施焊, 4.5无损检测操作和评判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4.6锅炉钢结构构件制作之前,制造单位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结构形式、焊后热处理要求以及焊接规范参数、预热和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应按GB50661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4.7锅炉钢结构在制造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在返修纠正的同时,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4.8螺栓连接或构造复杂的结构制作完成后宜在厂内进行试装。 5材料 5.1制造锅炉钢结构的材料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使用的焊接材料应符合工艺文件的规定。 5.2制造锅炉钢结构的钢材和焊接材料应具有完整的质量证明书。钢材的力学性能、化学成分应相应符合GB/T700、GB/T1591和GB5313的规定;焊条应相应符合GB/T5117和GB/T5118的规定;埋弧焊用焊丝和焊剂应相应符合GB/T5293和GB/T12470的规定;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焊丝 2
NB/T 47043—2014
应相应符合GB/T8110、GB/T10045、GB/T14957和GB/T17493的规定 5.3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相应符合GB/T1228、GB/T1229、GB/T1230、GB/T1231和GB/T3632 的规定。 5.4除本标准规定外,当采用其他材料时,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5.5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钢板应进行100%超声波检验,质量等级应符合JB/T4730.3中IⅢI级的规定:
a)当顶板主梁的翼缘和腹板使用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厚度大于或等于32mm或碳素结构钢厚度
大于或等于36mm时; b)当板厚大于或等于60mm时; c)对于板厚小于60mm的钢板,当设计有要求时。
5.6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材料,入厂后应按JB/T3375进行复验,复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
a)焊接材料; b)板厚大于或等于50mm,且有Z向性能要求的钢板; c)制造顶板主梁(包括两端连接端板或两端连接角钢)和主柱的钢材; d)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e)当设计有要求时。
5.7为防止材料混用,需作材料标记,材料标记移植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5.8材料代用应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6制作
6.1下料 6.1.1下料前钢材(钢板和型钢)应进行矫正。 6.1.2下料可用机加工、剪(冲)切、带锯、火焰切割和磨削等方法进行,下料后钢材边缘不应有分层、裂纹、夹渣等缺陷,并清除熔渣和毛刺,保证材料边缘平整。 6.1.3当钢板厚度大于20mm,剪(冲)切后应进行热处理消除应力。 6.1.4顶板主梁下翼缘钢板采用火焰切割后,可采取相应措施消除残余应力。 6.1.5当钢材厚度大于40mm采用火焰切割时,可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预热。 6.2拼接 6.2.1钢板、热轧型钢拼接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6.2.2对于梁、柱和其他需要拼接的构件,拼接前制造单位应绘制拼接图,顶板主梁的拼接图还需设计部门会签。 6.2.3热轧型钢的拼接可采用如下两种形式:
a)采用全熔透的对接焊缝; b)采用加强板结构。角钢、槽钢、工字钢及H型钢拼接时,被加强板覆盖部分采用“V”型坡
口单面焊,其余拼接部分采用“V”型坡口双面焊(背面封底焊),如图1所示。坡口尺寸按制造单位工艺规定,加强板尺寸及四周的角焊缝的高度K按表1~3的规定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