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31.260 L 5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490.1—2017
代替GB18490—2001
机械安全 激光加工机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Safety of machinery-Laser processing machines-
Part 1 : 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
(ISO 11553-1:2005,Safety of machinery—Laser processing machines
Part l:General safety requirements,MOD)
2017-12-29发布
2018-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8490.1—2017
目 次
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m
术语和定义 4 危险 4.1 概述 4.2 固有的危险 4.3 外部影响(干扰)造成的危险 4.4 其他潜在的危险安全要求与措施
3
..
5
5.1 通用要求 5.2 风险评估 5.3 纠正措施的实施 6安全要求和措施的验证
给用户的信息 8 标记附录A(资料性附录)潜在的危险附录B(资料性附录)其他危险的防护参考文献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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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490.1—2017
前言
GB/T18490《机械安全激光加工机》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第2部分:手持式激光加工机安全要求;第3部分:激光加工机和手持式加工机及相关辅助设备的噪声降低和噪声测量方法(准确度 2级)。
本部分为GB/T1849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18490—2001《激光加工机械安全要求》,与GB18490—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范围中增加了激光加工机产生噪声危险的标准(见第1章);增加、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一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受控可接近位置、受限可接近位置、非受控和非受限可接近位置(见3.3、 3.4.3.5); -增加了“对于本部分未包括的机械危险,应遵循GB/T15706一2012。”的内容(见5.1);修改了激光辐射危险的防护的内容(见5.3.2.1、5.3.2.2,2001年版的5.3.1.1、5.3.1.2);修改了控制装置与控制电路的内容(见5.3.3.1、5.3.3.3、5.3.3.4、5.3.3.6,2001年版的5.3.2、 5.3.2.2、5.3.2.35.3.2.5); 修改了用户资料应遵循的标准内容(见第7章,2001年版的第7章); -增加了无意间损坏的材料的加工副产物的例子(见A.1.10);增加了相关危险防护应遵循的标准内容(见附录B)。
本部分使用重新起草法修改采用ISO11553-1:2005《机械安全激光加工机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本部分与ISO11553-1:2005相比,主要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关于规范性引用文件,本部分做了具有技术差异的调整,以适应我国的技术条件,调整的情况集中反应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具体调整如下: ·用GB/T2893(所有部分)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ISO3864:1984,两项标准的一致
性程度如下: ·GB/T2893.1一2013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
记的设计原则(ISO3864.1一2011,MOD) ·GB/T2893.2一2008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2部分:产品安全标签的设
计原则(ISO3864-2.2004.MOD) ·GB/T2893.3一2010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3部分:安全标志用图形符
号设计原则(ISO3864-3:2006,MOD) ·GB/T2893.4一2013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4部分:安全标志材料的色
度属性和光度属性(ISO3864-4:2011.MOD)
·使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5226.1一2008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IEC60204-1:
1997(见5.3.3、第7章); ·使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7247.1一2 -2012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IEC60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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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490.1—2017
2001(见第3章、5.3、第6章、第7章、第8章); ·使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2100:2010的GB/T15706一2012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
文件ISO12100-1:2003和ISO12100-2:2003(见第3章.4.2、5.1.5.2.5.3、第7章); ·使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6855.1一2008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
ISO13849-1:1999(见5.3.3); ·使用等同采用国际标准的GB/T7247.4一2016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
IEC60825-4:2011(见5.3.2);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8831一2010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
ISO14119:1998(见5.3.3); ·用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GB/T19670一2005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
ISO141182000(见5.3.3); ·用ISO11252:2013代替原国际标准中的引用文件ISO112522004; ·增加了GB/T18490.3一2017机械安全激光加工机第3部分:激光加工机和手持式
加工机及相关辅助设备的噪声降低和噪声测量方法(准确度2级);删除ISO11553-1:2005,3.5中的表1,消除歧义,简化标准;为5.3.3中的第一段悬置段增加标题5.3.3.1通用要求,后面的各条号顺延。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3)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技术物理研究
所、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爱平、卢永红、冯建国、曾丽霞、叶大华、孟凡萍、卢飞星、戚燕、陈焱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490—2001.
I
GB/T 18490.1—2017
引言
由欧盟理事会发布的《机械安全指今》给出了保证机械安全性必须满足的必不可少的和强制性的要
求。为此,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的联合机构启动了制定机械设备及其应用的制造安全标准程序。并将本部分的内容涵盖在其中。
准备提供的协调标准,目的是符合机械安全指令和关联的欧洲自由贸易协会规章中的必不可少的安全要求
按照GB/T15706一2012的条款本文件属于B类标准。本文件条款可根据C类标准进行增补或
修改。
对于通过C类标准的范围所涵盖的机械以及按照C类标准的条款设计和制造的机械,则该C类标
准的条款优先于B类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利用激光辐射加工材料的机械。本部分的修订,目的是通过采取以下措施,避免人身受到伤害:
列出包含激光器的机械所产生的潜在危险;规定减少特定危险条件引起的风险的安全措施和验证方法;提供相关标准的参考;向用户提供详细信息,以便用户建立适合的规程和预防措施。
II
GB/T18490.1—2017
机械安全激光加工机第1部分:通用安全要求
1范围
GB/T18490的本部分给出了由激光加工机产生的危险,针对激光辐射和被加工物料产生的危险
规定了有关的安全要求,并给出了这类设备的制造商应提供的信息资料。
本部分不包括激光加工机产生的噪声危害的要求,相关内容见GB/T18490.3一2017。 本部分不适用于仅为下列应用制造的激光产品或者包含激光产品的设备:
照相平板印刷术;一立体光刻照相术;一全息摄影术;
医学应用;数据存储。
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93(所有部分)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ISO3864(所有部分) GB5226.1一2008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IEC60204-1:2005,
IDT)
GB7247.1一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IEC60825-1:2007,IDT) GB/T15706—2012机械安全设计通则风险评估与风险减小(ISO12100:2010.IDT) GB/T16855.1—2008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ISO13849-1:
2006.IDT)
GB/T7247.4—2016激光产品的安全第4部分:激光防护屏(IEC60825-4:2011,IDT) GB/T18831一2010机械安全带防护装置的联锁装置设计和选择原则(ISO14119:1998and
Amd.1:2007,MOD)
GB/T19670—2005机械安全防止意外启动(ISO14118:2000.MOD) GB/T18490.3一2017机械安全激光加工机第3部分:激光加工机和手持式加工机及相关辅
助设备的噪声降低和噪声测量方法(准确度2级)(ISO11553-3:2013,MOD)
ISO11252:2013激光和激光相关设备激光设备文件编制的最低要求(Laserandlaser related equipment-Laser device—Minimum requirements for documentation)
3术语和定义
GB/T15706一2012和GB7247.1一201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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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8490.1—2017
3.1
机器machine 由若干个零、部件组合而成,其中至少有一个零件是可运动的,并且有适当的机械致动机构(执行机
构)、控制和动力系统等。它们的组合具有一定的应用目的,如物料的加工、处理、搬运或包装等。 3.2
激光加工机laser processing machine 包含有一台或多台激光器,能提供足够的能量功率,至少使工件的某一部分熔化,气化,或者弓起
相变的机器,并在功能和安全性上符合工程化使用。 3.3
受控可接近位置location with controlled access 只有经过足够激光安全培训和涉及系统检修的授权人员才可接近的位置。
3.4
受限可接近位置 location with restricted access 公众不可接近,但采用屏障或其他防护措施,避免人员暴露于激光加工危险中的其他观察人员或未
经激光安全培训的人员可接近的位置。 3.5
非受限和非受控可接近位置location with unrestricted and uncontrolled access 公众可接近,并不受限或不受控进人可接近的位置。
3.6
(预防)维护 (preventive) maintenanc 为了保证产品的正常工作,制造商在给用户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调整方式或流程,由用户来执行
完成。
注:例如包括消耗品的补充和清洁。
3.7
制造商 manufacturer 组装激光加工机的个人或者组织。 注1:如果激光加工机是进口的,则进口商承担制造者的职责。 注2:负责调整、改变加工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被看作是制造者
3.8
改变modification 使激光加工机能以不同于原设计的方式加工物料的改造,或使激光加工机能对不同于原设计加工
对象的物料进行加工的改造,或者影响激光加工机安全性能的改造。 3.9
加工区1 process zone 激光光束与工件物料相互作用的区域。
3.10
生产production 激光加工机按设计使用的阶段,包括下述操作:
装人与卸下要加工的部件和/或物料;在加工过程中只有激光光束工作,或者激光光束与其他器具共同工作。
注:装人与卸下可以是全自动,半自动或手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