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B/T7688.5—2012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第5部分:铸造起重机
1范围
JB/T7688的本部分规定了铸造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 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进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女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9 200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销 GB/T 2 970 2004 厚钢板留波检验方 GB/T 811- 2008起重机设计贴 GB/T 973 钢丝绳用模形接 GB/T 5976 2006 钢丝缩 GB/T 6974 起重机 本语 第1部 通用大 GB/T 6974 起重机 术语 5部众 GB8918 要用途钢 维 GB/T 10051.1 10051 2010起市钩 GB12602 起 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票 GB/T19418 200 钢的弧焊接头缺陷质量分级指南 GB/T20303.3 起机 司机室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JB/T6061 无损检测焊缝磁粉检测 JB/T6406 电力液压鼓式制动器 JB/T7020 电力液压盘式制动器 JB/T7688.1-2008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第1部分:通用要求 JB/T9008(所有部分) 钢丝绳电动葫芦
式起百
3 术语和定义
GB/T6974.1和GB/T6974.5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除下述要求外,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JB/T7688.1—2008中第3章的规定。 4.2环境条件
起重机的工作环境温度最低为-10℃,最高不超过60℃。 4.3起重能力 4.3.1起重机的起重能力应达到以下额定起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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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配置不可分吊具的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为盛熔融金属的容器(如盛钢桶)的质量与熔融金属
质量的总和; b)配置可分吊具的起重机,其额定起重量为可分吊具的质量、盛熔融金属容器(如盛钢桶)的质
量和熔融金属质量的总和。
4.3.2起重机的吊具采用以下两种结构型式:
a)不可分吊具I:主起升机构钢丝绳直接悬挂带两个叠片式吊钩的起重横梁;用于炼钢厂的铸造
起重机,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应使用带有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 b)不可分吊具IⅡI:主起升机构的吊钩直接搬运熔融金属。 c)可分吊具:带叠片(或锻造)式吊钩的起重横梁忌挂在主起升机构的吊钩(单、双钩)上。
4.3.3起重机宜设副起升机构,第一副起升机构的吊钩配合主钩倾倒融熔金属及其废渣或单独起吊其他物品用。 4.4主要零部件 4.4.1吊具 4.4.1.1起重横梁 4.4.1.1.1起重横梁下翼缘板下部应设有防辐射热装置。该装置除可靠连接外还应加设链条(或其他元件)将它悬挂在横梁上防止连接损坏时坠落。 4.4.1.1.2两端缠绕钢丝绳的动滑轮组应设有防护罩。 4.4.1.1.3起重横梁下翼缘板不应有对接焊缝。 4.4.1.1.4起重横梁中的主要承载件,如滑轮组侧板、吊耳板等,当板厚超过40mm时,在下料前应进行超声检测,并应达到GB/T2970一2004中表4规定的级质量。 4.4.1.1.5起重横梁装配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叠片式吊钩钩距L的极限偏差见表1; b)装配后两钩口的工作面相对高低差不应大于0.002L,且最大值不应超过10mm。
表1
钩距Lm 极限偏差mm
>4~5 4
3~4 3
>5~6 5
4.4.1.1.6 当起重机配置的称量装置的传感器及其供电电缆装在起重横梁上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辐射热措施。 4.4.1.2 焊接吊叉 4.4.1.2.1 焊接吊叉的受力方向应与钢板的轧制压延纤维方向一致,且钢板的力学性能不应低于 GB/T1591—2008表1中Q345B钢。 4.4.1.2.2 焊接吊叉主要受力角焊缝按JB/T6061的规定进行磁粉检测时,不允许有裂纹,其他焊接质量应达到GB/T19418一2003中C(中等)的规定,并在机加工前做退火处理以消除焊接应力。 4.4.1.3 主钩若采用叠片式吊钩,应符合GB/T10051.1310051.15—2010的规定。 4.4.1.4 起重机上采用的锻造吊钩应符合GB/T10051.1~10051.12—2010的规定。 4.4.2钢丝绳 4.4.2.1 应采用符合GB8918中金属丝绳芯或金属丝股芯的钢丝绳。 4.4.2.2 钢丝绳尾部用钢丝绳夹固定时,其数量和固定方法应符合GB/T5976一2006中附录A的规定。 4.4.2.3 钢丝绳尾部用楔形接头固定时,模形按头应符合GB/T5973的规定。 4.4.3司机室
起重机采用司机室操纵时,应采用封闭式司机室,并应符合GB/T20303.5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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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安全 4.5.1每套主起升机构传动链的驱动轴上应装设两套符合JB/T6406或JB/T7020要求且能独立工作的制动器,每套制动器的安全系数应符合GB/T3811—2008中6.1.1.3.1.3c)的规定。 4.5.2主起升机构(电动葫芦除外)传动链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主起升机构设置两套驱动装置,并在输出轴刚性连接; b)主起升机构设置两套驱动装置,在输出轴上无刚性连接时或主起升机构设置一套驱动装置时,
均应在钢丝绳卷筒上设置安全制动器;注:两套驱动装置指两台电动机、两套减速系统、一套或多套卷简装置和四套制动器。 c)对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6t的起重机,在设计起升机构时其工作级别应至少比实际作业条件所
要求的高2级,最小工作级别不应低于M5级。
4.5.3采用两套驱动装置的主起升机构,当其中一台电动机或一套电控装置发生故障时,另一套驱动装置应能保证在额定起重量时完成一个工作循环。 4.5.4主起升机构的钢丝绳应满足以下条件:
a)双吊点应采用四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b)单吊点至少采用两根钢丝绳缠绕系统; c)安全系数应符合GB/T3811中的相关规定,对于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6t的起重机,其安全系数
不应小于5.6。
4.5.5主起升机构钢丝绳缠绕系统中,不应采用平衡滑轮。 4.5.6主起升机构在上升极限位置应设置不同形式双重二级保护装置,并且能够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当取物装置上升到设计规定的极限位置时,第一保护装置应能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动力源,第二保护装置应能切断更高一级动力源,需要时应装设下降极限位置联锁保护装置。 4.5.7主、副起升机构应装设符合GB12602要求的起重量限制器。 4.5.8主起升机构应设超速保护,超速整定值为最大工作速度(最大工作速度是指满载下降所能达到的最大稳定运行速度)的1.2~1.3倍。 4.5.9起升机构应保证电动机先通电,制动器后打开。当电动机失电后,高速轴制动器应立即制动。 4.5.10 非白动复位的紧急停车开关应采用闭点控制。 4.5.11 主起升机构制动器的控制,应有防止因一个接触器损坏、粘连造成控制失效的措施。 4.5.12 主梁下翼缘板下方应安装可靠的防辐射热装置。 4.5.13 如采用定子调压调速或变频调速系统,且当环境温度大于40℃时,电气设备应放在起重机电气室内,电气空应采取可靠的隔热措施,同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4.5.14 额定起重量不大于16t时,可采用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电动葫芦除应满足JB/T9008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当额定起重量大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还应设置安全制动器。安全制动器
设置在电动葫芦的低速级上,当工作制动器失效或传动部件破断时,能够可靠地支持住额定载荷。 b)当额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5t时,电动葫芦除设置一个工作制动器外,也宜在低速级上设置安
全制动器,否则电动葫芦应按1.5倍额定起重量设计。 c)选用具有高温隔热功能的电动葫芦。 d)电动葫芦的工作级别不应低于M6级。
5试验方法 5.1 目测检查
按JB/T7688.1-2008中4.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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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静载试验
按JB/T7688.1—2008中4.2的规定。 5.3静态刚性试验
按JB/T7688.1—2008中4.3的规定。 5.4额定载荷试验
按JB/T7688.1—2008中4.4的规定。 5.5动载试验
按JB/T7688.1—2008中4.5的规定。 5.6安全制动器试验 5.6.1总则
起重机型式试验时,安全制动器应做功能试验和能力试验。 5.6.2空载功能试验 5.6.2.1模拟超速制动试验:开动起升机构,模拟超速故障(如调小整定值),系统报警,起升系统停车,工作制动器应先于安全制动器上闸,无机械损伤。 5.6.2.2模拟断轴制动试验:开动起升机构,模拟断轴故障(如停止一侧编码器信号),起升系统停车,工作制动器应先于安全制动器上闸,无机械损伤。 5.6.3额定载荷制动能力试验
在额定载荷状态下,主起升机构停止工作,工作制动器、安全制动器先后上闸,人工打开工作制动器,重物不下滑。 5.7起升机构电气制动降速试验
按JB/T7688.1—2008中4.6的规定。 5.8噪声测试
按JB/T7688.1—2008中4.7的规定。 5.9起重机大小车轮垂直和水平偏斜检测
按JB/T7688.1—2008中4.8的规定。 6检验规则
按JB/T7688.1—2008第5章的规定。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按JB/T7688.1—2008第6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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