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53.100 P 97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1155—2015/ISO9533:2010
代替GB/T21155—2007
土方机械 行车声响报警装置和前方喇叭
试验方法和性能准则
Earth-moving machinery--Machine-mounted audible travel alarms and
forward horns--Test methods and performance criteria
(ISO9533:2010,IDT)
2016-06-01实施
2015-10-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D
GB/T21155-—2015/ISO9533:2010
前 創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21155一2007《土方机械前进和倒退音响报警 声响试验方法》,本标准与
GB/T21155—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和删除了有关的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7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若干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7年版的第3章);修改了有关仪器的精度要求(见第4章,2007年版的第4章);修改或增加了试验场地、环境温度、风速等试验环境条件(见第5章,2007年版的第5章);机器准备中,增加了电压、冷却系统风扇转速、工作装置和附属装置、司机位置(采暖、换气和空调系统,司机尺寸和位置等)等要求(见第6章,2007年版的第6章);试验测试点由9个增加到11个;测量项目由机器外部和司机位置的倒退报警和前进报警改为倒退报警、行车报警和前方喇叭,并对报警器试验分为固定声级报警器和自调声级报警器两类;增加了可选的1/3倍频程方法(见第7章,2007年版的第7章);调整了评定准则,并增加了自调声级报警器的评定准则(见7.5,2007年版的7.4);, -增加了倒退报警、前方喇叭和行车报警的开启要求(见第8章);增加了外部报警测试装置、行车报警和倒退报警的1/3倍频程试验方法和参考文献(见附录B、 附录C和参考文献)。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9533:2010《土方机械行车声响报警装置和前方喇叭试验方法和性能准则》。
与本标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8420一2011土方机械司机的身材尺寸与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ISO3411:2007, IDT) ; GB/T8498-—2008土方机械基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ISO6165:2006,IDT); GB/T18577.1—2008土方机械尺寸与符号的定义第1部分:主机(ISO6746-1:2003, IDT); -GB/T3785.1—2010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IEC61672-1:2002,IDT)。
本标准对ISO9533:2010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删除了第1章的注和7.5.4的注。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土方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4)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蔚苹、吴润才、张怀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1155—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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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21155—2015/IS09533:2010
土方机械行车声响报警装置和前方喇叭
试验方法和性能准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ISO6165定义的土方机械上安装的行车声响报警装置和前方喇叭,在工作场地作业和公路行驶时机器声音输出性能的静态测定方法和报警开启要求。本标准提出了实际试验方法理论和性能准则。本标准不规定在特定机器上一个或多个行车声响报警装置或前方喇叭的安装规范,本标准也不规定报警装置功能性及耐久性的实验室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土方机械上的报警装置和喇叭,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ISO3411土方机械司机的身材尺寸与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Earth-movingmachinery Physical dimensions of operators and minimum operator space envelope)
ISO6165土方机械基本类型识别、术语和定义(Earth-movingmachineryBasictypes- Identification and terms and definitions)
ISO6746-1土方机械尺寸与符号的定义第1部分:主机(Earth-movingmachinery—Defini- tions of dimensions and codes—Part l:Base machine)
IEC61672-1电声学声级计第1部分:规范(Electroacoustics—Soundlevelmeters—Part1: Specifications)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器基准体machinereferencebox MRB 设定的包容主机(根据ISO6746-1)的最小矩形空间体,不包括工作装置和附属装置,例如铲斗、推
土板、反铲斗、松土器和支腿。 3.2
行车声响报警装置audibletravelalarm 装在机器上的声响报警装置,用于警告或提醒人员防止机器在自身动力起动行驶时的潜在危险。
3.2.1
行车报警装置travelwarningalarm 用于警告或提醒有关人员的声响信号报警装置,尤其是警告或提醒在机器已由自身动力起动行驶
时的附近人员。
注:这些报警装置通常与具有回转上部结构的机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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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倒退报警装置reversewarningalarm 用于警告或提醒有关人员的声响信号报警装置,尤其是当机器已在自身动力下起动要倒退行驶时,
警告或提醒位于机器后部附近的人员。 3.3
前方喇叭forwardhorn 由机器司机启动的声响信号,用于警告机器附近的人员,尤其是在机器前方附近的人员。 注:前方喇叭或喇叭也能用作机器防盗或安全报警系统的部件。
3.4
固定声级报警装置fixedsoundlevelalarm 该行车声响报警装置所产生的声级写环境声级无关联
3.5
自调节声级报警装置self-adjustingsoundlevelalarm 自动调节声级的声响报警置(在规定的范围内),其报警输出声级与报警装置所测得的环境声级
之间保持有声级差, 3.6
环境声音 ambieltsoud 在试验场地内,際行车声响
0
3.7
自由场 reefield
任意方向30范围内均
无反射面。
4仪器
4.1声级测量仪带延长线的要求。
1672-的1级声级计性能
本标准中所有声炼级的翁贝测量值宜四舍五人到整数。 4.2·声学校准器或等效的声级测量系统:建议在每天的测量中,测试前校摊声级,测试后检查灵敏度漂移。大气压力、温度和使用的风罩处于仪器制造商推荐的系统校罹范围肉。 4.3传声器风罩:用于声音测量声级计或尊效的坐曾测量系统制造商的推荐,用来保持测试的一致性和增加对传声器组件的保护。 4.4风速计或其他测量环境风速和风向的装置:在推荐的最大试验风速情况下,精度为士10%。 4.5发动机转速指示计:精度为所显示的发动机转速的土2%。 4.6温度计:用于测量环境温度,精度为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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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检查试验环境还将使用其他仪器(见5.1)。
5试验环境
5.1试验场地
试验场地应包括粗程度不超过非孔状沥青的硬反射面上的自由场。与机器和传声器相接的试验场地还应包括一个平坦的水平面或自试验场地中心向周边下倾的平面。传声器或被测机器周围30m 以内不宜有反射物(如建筑物)存在。 2
GB/T21155—2015/ISO9533:2010
测试中,测试技术人员或测试设备应在距声音测量传声器大于2m的位置进行测量。 注:试验场地配置推荐的更详细规定见GB/T3767和GB/T25612。
5.2背景噪声
测试时,被测土方机械以外声源的环境A计权声压级(包括风的作用),应比所测声源的最低声压级至少低10dB(A)。 5.3气候条件
下雨、下雪、下冰霍或地面有积雪时不应进行测试。环境温度应在10℃~十35℃范围内。 注:推荐的更详细的气候条件见GB/T25612。
5.4风
试验场地的平均风速应小于8m/s。 对应机器操作的每个测量位置的风速也宜小于8m/s。若测量位置的风速大于该值,建议使用强
风适用的声级测量设备。
6机器准备
6.1电压
确认行车声响报警装置或前方喇叭的报警触发电压是在其制造商规定的工作电压范围内。 6.2 发动机和传动系统 6.2.1一般规定
在通常条件下,机器应在所有主动力系统位于发动机最大可调转速(高怠速)时处于稳定温度。 6.2.2冷却系统风扇转速
如果动力系统或液压系统或机器其他系统配备有一个或多个可调风扇,则在试验期间它们应在第 7章规定的发动机转速并以最大可实现的风扇转速工况下进行工作。
当测试发动机停转状态的声压值时,如果配备有一个或多个风扇,则应关闭风扇。 6.3工作装置和附属装置
试验时,工作装置和附属装置应按机器制造商规定的最典型配置进行安装,并保持运料行走姿势(见GB/T16937)。附属装置位置也应按机器制造商的规定。 6.4司机位置 6.4.1采暖、换气和空调系统
如果司机位置配备有采暖、换气和空调(HVAC)等一个或多个系统,在全部试验期间应按如下规定将其设置到中位。打开换气通风管,气流朝向避开司机。
如果是关/低/高的系统,中位空调风扇设置将位于“高”;如果是关/位置1/位置2/位置3的系统,中位设置将位于位置2;如果是连续可调节系统,中位设置将位于最高风扇转速的50%或以上。
如果采暖、换气和空调系统是多组系统,例如独立的上部和下部分别控制,则整个系统都应设置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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