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1.120;83.200 G 95 备案号:54401—2016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 4959—2016
胶片冷却装置
Batch off unit
2016-09-01实施
2016-04-05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 4959—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橡胶塑料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橡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SAC/TC71/SC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绍兴精诚橡塑机械有限公司、无锡市江南橡塑机械有限公司、福建建阳龙翔科
技开发有限公司、青岛双星橡塑机械有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永锋、劳光辉、章华、陈玉泉、殷晓、卜庆勇、张建浩、何成、夏向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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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4959—2016
胶片冷却装置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片冷却装置(以下简称胶冷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型号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将高温胶片进行涂隔离剂、冷却干燥、叠片的胶冷装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3766一2001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2部分:钢斜梯 GB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扶栏及钢平台 GB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5226.1--2008 机械电气安全 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7932—2003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8196—2003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2783—2000 橡胶塑料机械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GB/T13306 标牌 GB/T 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342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保护接地电路连续性试验规范 GB/T 24343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绝缘电阻试验规范 GB/T 24344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耐压试验规范 HG/T2108 橡胶机械噪声声压级的测定 HG/T3120 橡胶塑料机械外观通用技术条件 HG/T3223—2000 橡胶机械术语 HG/T3228—2001 橡胶塑料机械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HG/T3223一20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HG/T3223一2000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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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4959—2016
3. 1
胶片冷却装置 batch off unit 将塑炼胶片或混炼胶片涂隔离剂、冷却吹干、切片或折叠,以便存放的装置。 [HG/T3223—2000,定义2.1.30] 可具有纵切、横切、自动拾取、自动取样、称重和自动叠片输出等功能。
3. 2
接头装置 splicing device 用于将胶片尾与胶片头进行压贴连接的部件。
3. 3
打标记装置 marking device 用于将用户设定的钢码印压于胶片表面的部件。
3. 4
纵切装置 slitting device 用于将胶片进行宽度可调的纵向分切的部件。
3. 5
隔离剂 anti-tack solution 用于防止胶片间粘连的溶液。
3. 6
挂胶杆 hanging bar 用于将胶片进行悬挂的杆。
3. 7
自动拾取装置 automaticpick-up device 用于将胶片从挂胶杆上抓起后放置于输送带上的部件。
3. 8
横切装置 transverse cutting device 用于将胶片进行横向切断的部件。
3. 9
自动取样装置 automatic sampling device 用于将胶片进行自动冲落取样的部件。
3. 10
自动摆胶叠片装置automaticwig-wagdevice 用于将胶片进行自动叠放的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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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型号与基本参数
4.1型号
胶冷装置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GB/T12783一2000的规定,型号组成及定义参见附录A。 4.2基本参数
胶冷装置的基本参数参见附录B。
5要求
5.1一般要求
胶冷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2功能要求 5.2.1应具有将高温胶片进行涂隔离剂、冷却干燥、叠片的功能。 5.2.2应具有手动控制、自动控制和手动/自动控制无扰动切换的功能。 5.2.3应具有可根据手动操作需要采取单独执行动作的功能。 5.2.4 应具有联锁装置的自动控制系统,前后动作协调、准确可靠。 5.2. 5 应具有故障实时报警、故障自诊断、故障信息提示功能。 5.2. 6 可具有接头装置、打标记装置、纵切装置、横切装置、自动取样装置和称重装置等。 5. 2.7 可具有不同胶片种类的输人、编辑功能。 5. 2.8 可具有气压、液压显示和调整装置。 5.2. 9 可具有网络接口通信功能。 5. 2. 10 可具有人机界面交互功能。 5.3 精度要求 5.3.1 各输送带跑偏允差:不大于10mm。 5.3.2 悬挂式胶冷装置挂胶人口处的压胶辊与挂胶杆的平行度:不大于2mm。 5. 3. 3 悬挂式胶冷装置各挂胶杆的间距允差:土3mm。 5.3. 4 悬挂式胶冷装置自动拾取装置的抓手与挂胶杆的平行度:不大于3mm。 5. 3.5 摆胶工位自动升降台台面的水平度:不大于3mm/m。 5. 3. 6 纵切装置的切刀间距允差:土3mm。 5.3.7 自动摆胶叠片装置摆幅允差:士20mm。 5.3.8 自动摆胶叠片装置胶盘定中允差:士20mm。 5.3.9 秤的精度等级:D。 5. 3.10 胶片吹干冷却后的表面温度:不高于室温5℃。 5.4气动系统要求
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一2003第4章的规定。 5.5液压系统要求
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一2001第4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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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安全和环保要求 5.6.1对具有危险的外露运动部件,应设有防护装置,并应符合GB/T8196一2003中3.6的要求。 5.6.2 电气控制系统应具有过载保护功能和紧急停机功能。 5. 6.3 应具有安全可靠的急停装置,并装在易于操作的明显位置。 5.6.4日 电气系统的保护联结电路连续性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8.2.3的规定。 5.6.5 5电气系统的绝缘电阻应符合GB5226.1-2008中18.3的规定。 5.6.6 所有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之间的耐压应符合GB5226.1一2008中18.4的规定。 5.6.7 电气设备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GB4208一2008规定的IP54要求。 5.6.8 应具有各种安全警示标志,标志的样式和使用应符合GB2894的规定。 5.6.9 9摆胶工位自动升降台应具有防坠落功能。 5.6.10在人员操作范围内应具有安全防护功能,确保有人进入检修钢平台上时设备的移动部件不会工作,并符合GB/T8196一2003中5.4.9的规定。 5.6.11空负荷运转时的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78dB(A);负荷运转时的噪声声压级应不大于83dB(A)。 5.6.12挂胶箱应具有烟气收集功能。 5.6.13胶冷装置的主机钢平台和各检修钢平台应符合GB4053.2和GB4053.3的规定。 5.7涂漆和外观要求 5.7.1涂漆质量应符合HG/T3228-2001中3.4.6的规定。 5.7.2 2外观质量应符合HG/T3120的规定。
6试验
6.1检测方法
检测方法见附录C。 6.2空负荷运转前试验
空负荷运转前,应按照5.3.2~5.3.6、5.3.9、5.6.1~5.6.10、5.6.12、5.6.13、5.7对设备进行检查,均应符合要求。 6.3空负荷运转试验 6.3.1空负荷运转试验应在装配检验合格并符合6.2的要求后方可进行,连续空负荷运转时间不少于60min 6.3.2空负荷运转时,应按照5.2.3、5.2.8~5.2.10、5.3.1、5.3.8、5.4、5.5、5.6.11对设备进行检查,均应符合要求。 6.4负荷运转试验 6.4.11 负荷运转试验应在使用单位现场与其他相关配套设备一起进行试验。 6.4.2空负荷运转试验合格后进行负荷运转试验,连续负荷运转时间不少于72h。 6. 4.3 3负荷运转时,应按照5.2~5.6对设备进行检查,均应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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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检验规则
7. 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前应按5.1、5.2、5.3.1~5.3.9、5.4~5.7进行检查,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7.3型式检验 7.3.1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时;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停产2年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时,每3年至少抽检1台;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 3. 2 型式检验应按本标准第4章、第5章、第6章的各项规定进行。 7.3. 3 型式检验项目应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判为合格。型式检验每次抽检1台,若有不合格项时,应再抽2台进行检验,若仍有不合格项时,则应逐台进行检验。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标志
产品应在适当醒目的位置固定产品铭牌,标牌形式、尺寸和技术要求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应标明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 b) 产品型号; c) 产品编号: d) 执行标准号; e) 基本参数; f) 外形尺寸; g) 重量; h) 制造单位名称和商标; i) 制造日期。
8. 2 包装 8.2.1 产品包装应符合GB/T13384的有关规定。包装箱内应装有下列技术文件(装人防水袋内):
a)产品合格证; b) 使用说明书,其内容应符合GB/T9969的规定; c) 装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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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安装图。 8. 2.2 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 8. 3 运输
产品运输应符合GB/T191和GB/T6388的有关规定。 8. 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避免受潮腐蚀和太阳久晒,不能与有腐蚀性气(物)体一起存放,露天存放应有防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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