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50.10 H 6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3228—2016
电站高频导电用铝合金挤压管材
Aluminum alloy extruded tubes for high-frenquency electric transformer
2017-11-01实施
2016-12-1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3228—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广东豪美铝业有限公
司、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有色金属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充矿轻合金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铝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小刚、彭著军、严其良、葛立新、项胜前、李洪林、高新宇、李璞、杨枭、蔡月华、 秦丽艳、刘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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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3228—2016
电站高频导电用铝合金挤压管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站高频导电用铝合金挤压有缝管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输电、变电、配电等领域用分流模挤压法生产的铝合金圆管(以下简称管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31.1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3048.2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第2部分:金属材料电阻率试验 GB/T3190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 GB/T3199 铝及铝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GB/T3246.1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第1部分: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3246.2 变形铝及铝合金制品组织检验方法 第2部分: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4436 铝及铝合金管材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GB/T4437.2铝及铝合金热挤压管第2部分:有缝管 GB/T 7999 铝及铝合金光电直读发射光谱分析方法 GB/T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2966 铝合金电导率涡流测试方法 GB/T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20975(所有部分)铝及铝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3要求
3.1产品分类 3.1.1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
管材的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合金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尺寸规格/mm
牌号 6101B
状态 T7
长度 1000~12000
壁厚 5.00~35.00
外径 78.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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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标记及示例
管材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合金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6101B牌号、T7状态、直径为200.0mm、壁厚为20.00mm、定尺长度为6000mm的管材,标记为:管材GB/T33228-6101BT7-200X20X6000
3.2 化学成分
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3190的规定。 3.3尺寸偏差 3.3.1 截面尺寸偏差
管材截面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对截面尺寸偏差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表2 管材截面尺寸偏差
单位为毫米
截面尺寸允许偏差
任一点外径与公称外径间偏差正偏差
公称外径(或内径)
任一点内径与公称内径间偏差正偏差
负偏差 0 0 0
负偏差 1.0 1.5 2.0
≤80.0 >80.0~180.0 >180.0~250.0
+1.0 +1.5 +2.0
0 0 0
3.3.2 :长度偏差
定尺管材的长度允许偏差为0+2°mm,倍尺交货的管材,每个倍尺应留有5mm的锯口余量。 3.3.3切斜度
管材的切斜度不应超过10mm。 3.3.4弯曲度
管材的弯曲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弯曲度偏差
单位为毫米
普通级
高精级
公称外径 78.0~150.0 >150.0~250.0
每米长度上
每米长度上
全长(L米)上 0.8×L 1.0×L
全长(L米)上
1.5 2.5
1.5×L 2.5×L
1.0 1.5
3.4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管材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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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
室温拉伸试验结果
布氏硬度参考值 HBW
抗拉强度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 R./MPa
断后伸长率/%
合金牌号
状态 壁厚/mm
Rpo.2 /MPa
A50 mm
A
不小于
6101B
T7 ≤35.00 170
120
12
10
60
3.5布氏硬度
管材的布氏硬度参考值如表4所示。 3.6电导率
管材的电导率应不小于32MS/m。 3.7低倍组织 3.7.1管材的低倍组织试样上不准许有裂纹、光亮晶粒、非金属夹杂物、外来金属夹杂及白斑、初晶、缩尾等。 3.7.2管材低倍组织试样上的成层深度不应超过管材直径允许偏差绝对值的一半,扣除成层深度尺寸后的直径,尺寸偏差不得超出允许范围。 3.7.3管材的焊缝不准许存在焊合不良,但允许存在焊合痕迹(焊合痕迹是指低倍组织焊合区出现的、 未破坏内部组织的、连续性的白色或暗色细道)。 3.8显微组织
管材的显微组织不准许过烧。 3.9外观质量
管材的外观质量应符合GB/T4437.2的要求。
4试验方法
4.1化学成分 4.1.1化学成分分析方法应符合GB/T20975或GB/T7999的规定,仲裁分析应采用GB/T20975规定的方法。 4.1.2仅对GB/T3190中6101B牌号的“铝”及“其他”之外有数值规定的元素进行常规化学分析。当怀疑非常规分析元素的质量分数超出了本标准的限定值时,生产者应对这些元素进行分析。 4.1.3“A1"含量按GB/T3190规定的方法计算,计算"A1"含量时,取常规分析元素与怀疑超量的非常规分析元素分析数值的和值作为“元素含量总和” 4.1.4分析数值的判定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GB/T8170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与本标准的表3或GB/T3190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4.2尺寸检测
管材尺寸按GB/T4436的规定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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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3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管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方法按GB/T16865的规定进行。 4.4 4布氏硬度
管材的布氏硬度检测按GB/T231.1规定进行。 4.5电导率
管材的电导率检测应符合GB/T12966或GB/T3048.2的规定。仲裁时应按GB/T3048.2的规定进行。 4.6低倍组织
管材的低倍组织检验方法应符合GB/T3246.2的规定 4.7显微组织
管材的显微组织检验方法应符合GB/T3246.1的规定。 4.8外观质量
在自然散射光下,目视检查外观质量。必要时,可借助尺寸测量工具界定缺陷大小,通过修磨测定缺陷深度。
5检验规则
5.1 检验和验收 5.1.1产品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5.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可委托供需双方认可的单位进行,并在需方共同取样。 5.2组批
管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合金牌号、状态和尺寸规格组成。 5.3计重
管材应检斤计重。 5.4检验项目
每批管材出厂前均应进行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电导率、低倍组织、显微组织和外观质量的检验。 5.5取样
管材的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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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检验项目化学成分尺寸偏差
取样规定
条号 4.1 4.2 4.3
按GB/T17432的规定进行取样数量按表6规定取样数量按表6规定,在抽取的每根管材挤压前端切取1个试样取样数量按表6规定,在抽取的每根管材挤压前端切取1个试样取样数量按表6规定,在抽取的每根管材的挤压前端切取试样检验焊缝质量,在挤压尾端切取试样检验低倍组织其他缺陷加热炉高温区部位切取,取样数量2个逐根检验
3.2 3.3 3.4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电导率·
3.6
4.5
低倍组织显微组织* 外观质量管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电导率和显微组织,生产厂按热处理炉次取样,仲裁时按批取样。
4.6 4.7 4.8
3.7 3.8 3.9
表6 取样数量
每批或每炉数量
取样数量
根 2 3 5 8 13 20
根 ≤50 >50~90 >90~150 >150~280 >280~500 >500~1200
5.6 检验结果的判定
5.6.1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产品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不合格,其他熔次依次检验,合格者交货。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不合格。 5.6.2 任一试样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但充许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5.6.3 3任一试样的室温纵向拉伸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合格。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则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不合格。但允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或允许供方重新热处理后重新取样检验室温拉伸力学性能、电导率和显微组织。 5.6.4任一试样的电导率不合格时,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不合格。1 但充许供方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或允许供方重新热处理后重新检验室温拉伸力学性能、电导率和显微组织。
任一试样的低倍组织不合格时,按如下判定:
5.6.5
a) 低倍组织中因裂纹、光亮晶粒、非金属夹杂物、外来金属夹杂及白斑、初晶等冶金缺陷不合格
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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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低倍组织因成层、缩尾等不合格时,允许从棒材挤压尾端切去一段复验,直至合格,则该批中的
其他产品均应按上述缺陷分布的最大长度切尾或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低倍组织中因焊缝质量不合格时,允许从管材挤压前端切去一段复验,直至合格,则该批中的
c)
其他产品均应按上述缺陷分布的最大长度切头或逐根检验,合格者交货。
5.6.6任一试样的显微组织不合格时,判该批(或热处理炉)产品不合格。 5.6.7任一管材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根产品不合格。允许切除不合格部分重新检验,合格者交货。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6.1标志 6.1.1产品标志
在验收合格的管材挤压前端打印如下内容的标识(或贴含有如下内容的标签): a)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或质检人员的签名或印章); b) 牌号、状态及尺寸规格; c)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
6.1.2包装箱标志
产品的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3199的规定。 6.2 2包装
管材不涂油,不装箱,其他按GB/T3199规定。需要涂油、装箱或与GB/T3199不同的包装方式方法时应经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6.3 3运输和贮存
管材的运输和贮存应符合GB/T3199的规定。 6.4 质量证明书
每批管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产品名称; c) 牌号、状态、尺寸规格; d) 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 e) 净重或件数; f)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g)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 h) 本标准编号; i) 包装日期(或出厂日期)。
7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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