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GB/T 7659-2010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GB/T 7659-2010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0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16 14:22:54



相关搜索: 结构 7659 铸钢件 铸钢件

内容简介

GB/T 7659-2010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ICS 77.140.80 J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659-—2010 代替GB/T7659—1987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Steel casting suitable for welded structure
2011-06-01实施
2010-1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7659—2010
前 創言
本标准是对GB/T7659-1987《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的修订。 本标准和GB/T7659-1987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增加了2个牌号,ZG300-500H和ZG340-550H;一本标准对各牌号的化学成分有修改; -本标准对铸钢件的合格证应包括项作了适当的补充;一增加了产品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科技大学铸造研究所、河南宏宇特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滦铁拓重型
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刚、章亚红、王海霞、陈旭东、戴萍、刘希民、王玉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7659—1987。 GB/T7659—2010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结构用铸钢件的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程结构用焊接性好的铸钢件(以下简称铸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4 钢铁及合金锰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或可视滴定法 GB/T223.5 钢铁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223.11 钢铁及合金铬含量的测定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223.1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GB/T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223.23 钢铁及合金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分光光度法 GB/T223.26 钢铁及合金钼含量的测定 硫氧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223.59 钢铁及合金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223.72 钢铁及合金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5613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 GB/T5677 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 GB/T6060.1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T6414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7233.1 铸钢件超声检测第1部分:一般用途铸钢件 GB/T9443 铸钢件渗透检测 GB/T9444 铸钢件磁粉检测 GB/T11351 铸件重量公差 GB/T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15056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 GB/T16923 钢件的正火与退火 GB/T16924 钢件的淬火与回火 GB/T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20125 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1 GB/T 7659—2010
3牌号
焊接结构用铸钢的牌号表示方法符合GB/T5613的规定,共分为ZG200-400H、ZG230-450H、 ZG270-480HI、ZG300-500H、ZG340-550H等五个牌号。
牌号末尾的“H”为“焊”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表示焊接用钢。 4技术要求 4.1化学成分 4.1.1各牌号铸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化学成分
(质量分数)%
残余元素
主要元素
牌号 ZG200-400H ZG230-450H ZG270-480H 0.17~0.25 ≤0.60 0.80~1.20 ≤0.025 ≤0.0250.400.35≤0.400.150.05 ≤1. 0 ZG300-500H 0.17~0.25 ≤0.60 1.00~1.60 ≤0.025 ≤0.025 ZG340-550H 0.17~0.25 ≤0.80 1.00~1.60 ≤0.0253 ≤0.025 注1,实际碳含量比表中碳上限每减少0.01%,允许实际锰含量超出表中锰上限0.04%,但总超出量不得大于
Ni Cr Cu Mo V 总和
Mn
P
C ≤0.20 0.60 ≤0.80 ≤0.025 ≤0.025 ≤0.20 ≤0.60 ≤1.20 ≤0.025 《0.025
Si
S
0.2%。 注2:残余元索一般不做分析,如需方有要求时,可做残余元索的分析。
4.1.2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 4.2制造 4.2.1铸钢的熔炼方法和铸造工艺由供方决定。 4.2.2铸件应进行清理和精整。 4.2.3铸件应进行热处理。除另有规定外,热处理工艺由供方决定。
热处理按GB/T16923、GB/T16924规定执行。 4.2.4供方可对铸件缺陷进行焊补,焊补条件由供方确定,如需方另有要求,则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重大焊补:为焊补而制备的凹坑,其深度超过铸件壁厚的40%或25mm者(二者中取较小者);或当承压铸件的水压试验渗漏时,均认为是重大焊补,重大焊补应有焊补位置、工艺的记录。重大焊补后应进行去应力热处理,并按铸件检验相同的标准检验。 4.2.5铸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规定。 4.2.6铸件的重量公差应符合GB/T11351,图样或合同的规定。 4.3力学性能
各牌号铸钢的单铸试块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力学性能拉伸性能抗拉强度R
根据合同选择
断面收缩率Z 冲击吸收功Akvz %≥(min)
牌 号
上屈服强度RH
断后伸长率A % (min)
MPa(min)
MPa (min)
J (min) 45
25 22
40 35
200 230
400 450
ZG200-400H ZG230-450H
45
2 GB/T 76592010
表2(续)
拉伸性能抗拉强度Rm 断后伸长率A 断面收缩率Z 冲击吸收功Akv2
根据合同选择
牌 号
上屈服强度R.. MPa(min)
% (min)
J (min) 40 40 35
MPa (min)
%≥(min)
ZG270-480H ZG300-500H ZG340-550H 注:当无明显届服时,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o.2。
270 300 340
480 500 550
20 20 15
35 21 21
4.4质量 4.4.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规定。 4.4.2铸件的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规定。如无图样或合同规定,则应符合 GB/T6414的规定。 4.4.3当需方要求对铸件进行无损检验时,检验的部位、方法和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应在图样或合同上注明。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分析 5.1.1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制取按GB/T20066的规定执行。 5.1.2化学分析方法按GB/T223.4、GB/T223.5、GB/T223.11、GB/T223.13、GB/T223.18、 GB/T223.23、GB/T223.26、GB/T223.59、GB/T223.67、GB/T223.69、GB/T223.72的规定执行。 5.1.3光谱分析方法按GB/T4336或GB/T20125的规定执行。 5.2力学性能试验 5.2.1拉伸和冲击试样应从力学性能试块上制取。 5.2.1.1试块的形状、尺寸、浇注方法和试样切取位置应符合GB/T11352的规定。 5.2.1.2除另有规定外,试块与它所代表的铸件同炉热处理。 5.2.2当需要从铸件本体上取样时,取样部位、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 5.2.3拉伸试验按GB/T228的规定执行。 5.2.4冲击试验按GB/T229的规定执行。 5.3表面检验 5.3.1铸件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按GB/T15056的规定执行。 5.3.2铸件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量具、样板等。 5.4无损检测
当需方要求对铸件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的部位、方法和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应在图样或合同上注明。 5.4.1超声检测按GB/T7233.1的规定执行。 5.4.2射线照相检测按GB/T5677的规定执行。 5.4.3渗透检测按GB/T9443的规定执行。 5.4.4磁粉检测按GB/T9444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铸件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进行。需方有权按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复检。
3 GB/T76592010
6.2批量划分 6.2.1按熔炼炉次划分:铸件由同一牌号、同一熔炼炉次,做相同热处理的铸件为一批 6.2.2按热处理炉次划分:铸件由同一牌号、不同熔炼炉次,同炉热处理的铸件为一批。 6.2.3按数量或重量划分:相同牌号、不同熔炼炉次,相同工艺多炉热处理的铸件,按供需双方商定的铸件数量或重量作为一批。 6.2.4按供需双方协议。 6.3取样数量 6.3.1化学成分分析:每熔炼炉次取一个化学分析试样。 6.3.2力学性能试验:每批铸件取一个拉伸试样和三个冲击试样。 6.4评定 6.4.1化学分析结果应符合4.1的规定。 6.4.2力学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4.3的规定。
表中的冲击吸收功为三个夏比冲击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三个试样中只允许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低于规定值,但不低于规定值的2/3。 6.4.3因下列原因而导致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该试验结果无效。
a)试样安装不当或试验机功能不正常; b)拉伸试样断在标距之外; c)试样加工不当; d)试样中存在铸造缺陷。
6.5复验
当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且不是出于6.4.3的原因,可按5.2重新进行检验。 6.5.1拉伸试验复验,应从同批试块中另取两个试样,每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均应符合4.3的规定,则该批铸件的拉伸性能合格。如复检中仍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则供方可按6.6处理。 6.5.2冲击试验复验,应从同批试块中另取三个试样,试验结果应符合41.3的规定,且包括初次检验在内共六个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则该批铸件的冲击吸收功合格。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供方可按6.6处理。 6.6重新热处理
当力学性能复验不合格时,允许对该批铸件和试块重新热处理,然后按6.3.2和6.4.2检验。未经需方同意,重新热处理不得超过两次(回火次数不限)。 6.7表面质量
铸件表面质量按4.4.1检验。 6.8铸件几何形状、尺寸、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
铸件几何形状、尺寸、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按4.4.2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铸件上应铸有或打上标志,标志可为下列内容或其中的一部分:
a)铸件编号; b)批量号; c)需方要求的其他标志。 经供需双方协商,小型铸件可按批标志。标志应打在每批铸件的标签上。
7.1.2成品铸件应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其内容包括下列内容或其中的一部分:
a)供方名称;
A GB/T7659—2010
b) 订货合间号; c) 铸钢牌号、铸件编号、批号; d) 制造日期; e) 合格证编号; f) 各项检验结果; g) 图样或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7.2 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
铸件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处理或包装。 铸件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合同规定。
5 GB/T7659—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关于碳当量的规定
A. 1 当需方有碳当量(CE)要求时,各牌号铸钢的碳当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碳当量
CE/%(不大于)
牌 号 ZG200-400H ZG230-450H ZG270-480H ZG300-500H ZG340-550H
0.38 0.42 0. 46 0. 46 0. 48
A.2 碳当量按式(A.1)计算:
CE(%) =C+ Mn+ Cr+Mo+V
Ni+Cu
.(A.1)
15
5
6
式中:C、Mn、Cr、Mo、Ni、V、Cu分别为各元素的质量分数(%)。
6 ICS 77.140.80 J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659-—2010 代替GB/T7659—1987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Steel casting suitable for welded structure
2011-06-01实施
2010-12-23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7659—2010
前 創言
本标准是对GB/T7659-1987《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的修订。 本标准和GB/T7659-1987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增加了2个牌号,ZG300-500H和ZG340-550H;一本标准对各牌号的化学成分有修改; -本标准对铸钢件的合格证应包括项作了适当的补充;一增加了产品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北京科技大学铸造研究所、河南宏宇特铸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开滦铁拓重型
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刚、章亚红、王海霞、陈旭东、戴萍、刘希民、王玉刚。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7659—1987。 GB/T7659—2010
焊接结构用铸钢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结构用铸钢件的牌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程结构用焊接性好的铸钢件(以下简称铸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2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4 钢铁及合金锰含量的测定电位滴定或可视滴定法 GB/T223.5 钢铁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223.11 钢铁及合金铬含量的测定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223.1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GB/T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223.23 钢铁及合金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分光光度法 GB/T223.26 钢铁及合金钼含量的测定 硫氧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223.59 钢铁及合金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223.72 钢铁及合金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228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5613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 GB/T5677 铸钢件射线照相检测 GB/T6060.1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铸造表面 GB/T6414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 GB/T7233.1 铸钢件超声检测第1部分:一般用途铸钢件 GB/T9443 铸钢件渗透检测 GB/T9444 铸钢件磁粉检测 GB/T11351 铸件重量公差 GB/T1135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B/T15056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 GB/T16923 钢件的正火与退火 GB/T16924 钢件的淬火与回火 GB/T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20125 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1 GB/T 7659—2010
3牌号
焊接结构用铸钢的牌号表示方法符合GB/T5613的规定,共分为ZG200-400H、ZG230-450H、 ZG270-480HI、ZG300-500H、ZG340-550H等五个牌号。
牌号末尾的“H”为“焊”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大写字母,表示焊接用钢。 4技术要求 4.1化学成分 4.1.1各牌号铸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化学成分
(质量分数)%
残余元素
主要元素
牌号 ZG200-400H ZG230-450H ZG270-480H 0.17~0.25 ≤0.60 0.80~1.20 ≤0.025 ≤0.0250.400.35≤0.400.150.05 ≤1. 0 ZG300-500H 0.17~0.25 ≤0.60 1.00~1.60 ≤0.025 ≤0.025 ZG340-550H 0.17~0.25 ≤0.80 1.00~1.60 ≤0.0253 ≤0.025 注1,实际碳含量比表中碳上限每减少0.01%,允许实际锰含量超出表中锰上限0.04%,但总超出量不得大于
Ni Cr Cu Mo V 总和
Mn
P
C ≤0.20 0.60 ≤0.80 ≤0.025 ≤0.025 ≤0.20 ≤0.60 ≤1.20 ≤0.025 《0.025
Si
S
0.2%。 注2:残余元索一般不做分析,如需方有要求时,可做残余元索的分析。
4.1.2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 4.2制造 4.2.1铸钢的熔炼方法和铸造工艺由供方决定。 4.2.2铸件应进行清理和精整。 4.2.3铸件应进行热处理。除另有规定外,热处理工艺由供方决定。
热处理按GB/T16923、GB/T16924规定执行。 4.2.4供方可对铸件缺陷进行焊补,焊补条件由供方确定,如需方另有要求,则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重大焊补:为焊补而制备的凹坑,其深度超过铸件壁厚的40%或25mm者(二者中取较小者);或当承压铸件的水压试验渗漏时,均认为是重大焊补,重大焊补应有焊补位置、工艺的记录。重大焊补后应进行去应力热处理,并按铸件检验相同的标准检验。 4.2.5铸件的几何形状、尺寸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规定。 4.2.6铸件的重量公差应符合GB/T11351,图样或合同的规定。 4.3力学性能
各牌号铸钢的单铸试块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力学性能拉伸性能抗拉强度R
根据合同选择
断面收缩率Z 冲击吸收功Akvz %≥(min)
牌 号
上屈服强度RH
断后伸长率A % (min)
MPa(min)
MPa (min)
J (min) 45
25 22
40 35
200 230
400 450
ZG200-400H ZG230-450H
45
2 GB/T 76592010
表2(续)
拉伸性能抗拉强度Rm 断后伸长率A 断面收缩率Z 冲击吸收功Akv2
根据合同选择
牌 号
上屈服强度R.. MPa(min)
% (min)
J (min) 40 40 35
MPa (min)
%≥(min)
ZG270-480H ZG300-500H ZG340-550H 注:当无明显届服时,测定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po.2。
270 300 340
480 500 550
20 20 15
35 21 21
4.4质量 4.4.1铸件表面粗糙度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规定。 4.4.2铸件的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应符合图样或合同的规定。如无图样或合同规定,则应符合 GB/T6414的规定。 4.4.3当需方要求对铸件进行无损检验时,检验的部位、方法和标准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应在图样或合同上注明。 5试验方法 5.1化学成分分析 5.1.1化学分析用试样的制取按GB/T20066的规定执行。 5.1.2化学分析方法按GB/T223.4、GB/T223.5、GB/T223.11、GB/T223.13、GB/T223.18、 GB/T223.23、GB/T223.26、GB/T223.59、GB/T223.67、GB/T223.69、GB/T223.72的规定执行。 5.1.3光谱分析方法按GB/T4336或GB/T20125的规定执行。 5.2力学性能试验 5.2.1拉伸和冲击试样应从力学性能试块上制取。 5.2.1.1试块的形状、尺寸、浇注方法和试样切取位置应符合GB/T11352的规定。 5.2.1.2除另有规定外,试块与它所代表的铸件同炉热处理。 5.2.2当需要从铸件本体上取样时,取样部位、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商定。 5.2.3拉伸试验按GB/T228的规定执行。 5.2.4冲击试验按GB/T229的规定执行。 5.3表面检验 5.3.1铸件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按GB/T15056的规定执行。 5.3.2铸件尺寸检验应选择相应精度的量具、样板等。 5.4无损检测
当需方要求对铸件进行无损检测时,检测的部位、方法和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应在图样或合同上注明。 5.4.1超声检测按GB/T7233.1的规定执行。 5.4.2射线照相检测按GB/T5677的规定执行。 5.4.3渗透检测按GB/T9443的规定执行。 5.4.4磁粉检测按GB/T9444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查和验收
铸件的检查和验收由供方进行。需方有权按本标准或合同的规定进行复检。
3 GB/T76592010
6.2批量划分 6.2.1按熔炼炉次划分:铸件由同一牌号、同一熔炼炉次,做相同热处理的铸件为一批 6.2.2按热处理炉次划分:铸件由同一牌号、不同熔炼炉次,同炉热处理的铸件为一批。 6.2.3按数量或重量划分:相同牌号、不同熔炼炉次,相同工艺多炉热处理的铸件,按供需双方商定的铸件数量或重量作为一批。 6.2.4按供需双方协议。 6.3取样数量 6.3.1化学成分分析:每熔炼炉次取一个化学分析试样。 6.3.2力学性能试验:每批铸件取一个拉伸试样和三个冲击试样。 6.4评定 6.4.1化学分析结果应符合4.1的规定。 6.4.2力学性能检验结果应符合4.3的规定。
表中的冲击吸收功为三个夏比冲击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三个试样中只允许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低于规定值,但不低于规定值的2/3。 6.4.3因下列原因而导致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该试验结果无效。
a)试样安装不当或试验机功能不正常; b)拉伸试样断在标距之外; c)试样加工不当; d)试样中存在铸造缺陷。
6.5复验
当力学性能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且不是出于6.4.3的原因,可按5.2重新进行检验。 6.5.1拉伸试验复验,应从同批试块中另取两个试样,每个试样的试验结果均应符合4.3的规定,则该批铸件的拉伸性能合格。如复检中仍有一个试样的试验结果不合格,则供方可按6.6处理。 6.5.2冲击试验复验,应从同批试块中另取三个试样,试验结果应符合41.3的规定,且包括初次检验在内共六个试样试验结果的平均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则该批铸件的冲击吸收功合格。如复检结果仍不合格,则供方可按6.6处理。 6.6重新热处理
当力学性能复验不合格时,允许对该批铸件和试块重新热处理,然后按6.3.2和6.4.2检验。未经需方同意,重新热处理不得超过两次(回火次数不限)。 6.7表面质量
铸件表面质量按4.4.1检验。 6.8铸件几何形状、尺寸、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
铸件几何形状、尺寸、尺寸公差和加工余量按4.4.2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铸件上应铸有或打上标志,标志可为下列内容或其中的一部分:
a)铸件编号; b)批量号; c)需方要求的其他标志。 经供需双方协商,小型铸件可按批标志。标志应打在每批铸件的标签上。
7.1.2成品铸件应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其内容包括下列内容或其中的一部分:
a)供方名称;
A GB/T7659—2010
b) 订货合间号; c) 铸钢牌号、铸件编号、批号; d) 制造日期; e) 合格证编号; f) 各项检验结果; g) 图样或合同中所规定的其他内容。
7.2 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
铸件在检验合格后应进行防护处理或包装。 铸件表面防护、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合同规定。
5 GB/T7659—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关于碳当量的规定
A. 1 当需方有碳当量(CE)要求时,各牌号铸钢的碳当量应符合表A.1的规定。
表A.1碳当量
CE/%(不大于)
牌 号 ZG200-400H ZG230-450H ZG270-480H ZG300-500H ZG340-550H
0.38 0.42 0. 46 0. 46 0. 48
A.2 碳当量按式(A.1)计算:
CE(%) =C+ Mn+ Cr+Mo+V
Ni+Cu
.(A.1)
15
5
6
式中:C、Mn、Cr、Mo、Ni、V、Cu分别为各元素的质量分数(%)。
6
上一章:JB/T 2547.2-2010 双盘摩擦压力机 第2部分:基本参数 下一章:GB/T 5613-2014 铸钢牌号表示方法

相关文章

GB/T 40800-2021 铸钢件焊接工艺评定规范 GB/T 30063-2013 结构用直缝埋弧焊接钢管 GB/T 12770-2012 机械结构用不锈钢焊接钢管 GB/T 31315-2014 机械结构用冷拔或冷轧精密焊接钢管 T/CFA 010202.1-2017 低温用高韧性低合金结构铸钢件 GB/T 40316-2021 汽车结构用高强度异型及圆形焊接钢管 JG/T 300-2011 建筑结构用铸钢管 铸钢件焊接及缺陷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