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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196.1-2010 起重机 状态监控 第1部分:总则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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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GB/T 25196.1-2010 起重机 状态监控 第1部分:总则 ICS 53.020.20 J 80
W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196.1—2010/ISO12482-1:1995
起重机 状态监控
第1部分:总则
CranesCondition monitoring-
Part 1:General
(ISO12482-1:1995,IDT)
2011-02-01实施
2010-09-2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5196.12010/ISO12482-1:1995
前言
GB/T25196《起重机 状态监控》分为5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 -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第4部分:臂架起重机第5部分:桥式和门式起重机
-
本部分为GB/T25196的第1部分。 本部分等同采用ISO12482-1:1995《起重机 状态监控 第1部分:总则》(英文版)。 本部分等同翻译ISO12482-1:1995。 为了便于使用,本部分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ISO12482的本部分”一词改为"GB/T25196的本部分”,删除ISO12482-1:1995的前言;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对于ISO12482-1:1995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用已被等同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未等同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直接引用国际标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桂佩康、李维越、何铀。
- GB/T 25196.1—2010/ISO 12482-1:1995
引 言
GB/T25196的使用者应注意:任何起重机都不可能设计并制造成无限制使用的机械。所有起重机都应在其设计约束条件内工作,因而对起重机都应进行状态监控。 GB/T25196.1—2010/ISO12482-1:1995
起重机状态监控第1部分:总则
1范围
GB/T25196的本部分规定了监控起重机工作状态所需作的特殊评估。目的是:
确保起重机在预定用途下的设计约束条件得到明确认定;在起重机使用一段时间后并已接近这些约束条件时,规定应采取的措施用以确保新的安全使用期。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2519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6974.1一2008起重机术语第1部分:通用术语(ISO4306-1:2007,IDT) GB/T6974.2起重机术语第2部分:流动式起重机(GB/T6974.2—2010,ISO4306-2:1994,
IDT)
GB/T6974.3 起重机 术语第3部分:塔式起重机(GB/T6974.3—2008,ISO4306-3:2003, IDT)
GB/T20863(所有部分) 起重机械分级[ISO4301(所有部分)] GB/T20863.1—2007 起重机械分级第1部分:总则(ISO4301-1:1986,Cranesandlifting
appliances--Classification—Part 1General,IDT)
GB/T23724.1—2009 起重机检查第1部分:总则(ISO9927-1:1994,IDT) 3术语和定义
GB/T6974.1,GB/T6974.2和GB/T6974.3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25196的本部分。 3. 1
约束条件constraint 根据GB/T20863(所有部分)的预定用途认定的用于评估的边界参数。
3. 2
特殊评估(SA)specialassessment(SA) 当起重机接近设计约束条件时应对该起重机所做的全面检验和评价。
3.3
大修(GO)general overhaul(GO) 在进行一次特殊评估后,根据评估报告的建议,在继续投入使用前对起重机所需采取的所有行动。
3. 4
安全工作期(SWP)safeworkingperiod(SWP)在连续两次大修之间的时间段。
1 GB/T25196.1—2010/ISO12482-1:1995
3.5
系列起重葫芦serialhoist 根据GB/T6974.1--2008的6.7,作为一种特定起重机或特定用途而单独设计和制造的起重装置。
4特殊评估
起重机应按GB/T23724.1一2009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查。但当起重机使用到接近其设计约束条件时,应进行一次特殊评估来监控起重机的状态。
起重机供应商应确保向起重机用户或机主提供何时和如何进行这种评估的准则(例如:起重机工作循环次数、载荷谱等)。
对所有可能影响起重机安全使用的受损零部件都应进行特殊评估包括以下主要零部件组:
承载结构;机械系统;液压系统;气力系统;
电气系统; CHIN
U
安全系统起重机用户或
O 切实保留 角定起重
接近设计 束条件的 完整记录(见第8章)。在定期检查
期间(见GB/T2324. 2009)应 查这 已录,以保证在 当的可 间进行特殊评估
注:应考虑到名 S 重机部件接近
(例如 起升机 构会先于大车运行机构接近设计约束条

条件
件)。 S
E E
5特殊评估的责
P
按供货商(见 第7章)提供的资 羊碗 的的监督下进行。必要时 专业工程 可以等 求特种检验专家 协助
工程师(见(B/T23724.1—2009)
专业
提交起重机用 6 用户或机主的责 6.1 用户或机主的职责○
0 几主的报告
未评估的 果以及结 论、要求或建议(见第9章)。
应包
B
b
起重机用户或机主入
2
a) 保存起重机使用 格合列维护的记录; b) 在适当的时间进行 宿 c) 按特殊评估报告的要求车起重机继续投入使用前对起重机进行大修 6.2无评估准则的情况在用户或机主没有起重机评估准则的低况 下应平用以下准则简述何时进行特殊评估:
报告所述故障缺陷出现的频度增加;
a) b)
定期检查(见GB/T23724.1一2009)显示起重机工作状况明显恶化。 超过下列出厂年限的起重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再进行特殊评估:
塔式起重机、随车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10年;所有其他起重机:20年。
7特殊评估准则
起重机供应商应确保在提供起重机特殊评估准则时包括以下各项: a)适当的载荷循环次数或工作小时数;
2 GB/T25196.1—2010/ISO12482-1:1995
b) 大车运行距离; c) 载荷谱; d) 起重机经受的异常情况(例如:环境、气候或事故); e) 需要精确评估的零部件和部位清单; f) 评估方式(测试、无损检测、超声波探测等); g) 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应考虑起重机的实际使用情况,因此,起重机供应商不应只将使用时间作为唯一评估
准则。
确定和评估系列起重葫芦设计约束条件的规定见附录A 起重机用户或机主的记录
8
8.1 记录内容
起重机用户或机查、意外事件(例如: 8.2无记录的情
致的非
)、事故停机、修理和改装等内容。
恶劣

机使用情况 完整记录日
1-200的附录A作检查并根据检
当没有说明
按GB/T.2372
查结果在起重机 O 更用前进行 所要求的
在完成上达 检查后十二个月 内或由 行检查的人员 定的更 早的时间内进行十次特殊评估。 9 特殊评估报
SR 8 的准则。 VONV
专业工程师 起卓一份报告,其包括的内率 下:估的所有人
执行特殊 a) 参加 b) 用于 估的 认定准则; c) 特殊证 估线 果;
生名

卖使用前需 要实施的 动计划要
d) 在起重 e) 在规定 f) 下一次评注:d)和e)应符合
C
内建议实 施的行动
制造商 GB/T25196.1—2010/ISO12482-1.199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系列起重葫芦评估规定
由于起重葫芦内的许多零部件在规定的检查中无法触及,因此,本附录对系列起重葫芦作出了评估规定。 A.1 用于设计约束条件的分级
为了使系列起重葫芦尽可能切合实际工况条件,根据GB/T20863.1,系列起重芦按整台机构的
工作级别进行分级。
假设已知符合GB/T20863.1的载荷循环次数(已知运行距离、定位、起升地面载荷等关系)和载荷谱,分级的结果是设计约束条件D,见表A.1。
设计药束条件是用小时数表示系列起重葫芦运行时间。 图A.1表示了一台符合GB/T25196的本部分的系列起重葫芦的作业。
表A.1 系列起重葫芦的设计约束条件
设计约束条件D/
h
载荷谱系数
载荷状态
K.
整台机构的工作级别(见GB/T20863.1)
M8
M1 800 1 600 3200 6 300 12 500 25000 50000 100000 400 800 1 600 3200 6 300 12500 25000 50 000 200 400 800 1 600 3200 6 300 12 500 25 000 100 200 400 800 1 600 3 200 6 300 12 500
M2
M3
M4 M5 M6 M7
1 一轻 2—中 3重一特重
0.125 0. 25 0.50 1. 00
4-
A.2 设计约束条件
制造商、供应商或进口商等向用户提供一台系列起重葫芦时,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提供以小时数表示的设计约束条件D以及这些约束条件依据的工况。工况可以用规定机构工作级别(见GB/T20863.1)或载荷谱的载荷谱系数K,的方法来表示。
A.4.2和A.4.3给出了根据实际使用寿命与表A.1中的载荷状态4(“特重”,K,=1)的设计约束条件D进行比较的计算。 A.3工况记录
用户或机主应按三种方式(见A.3.1~A.3.3)中的一种(或多种)记录工况,并应对工作日志的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正确性负责。在定期检查中(见GB/T23724.1一2009),至少每年应整理提供一次此类文件。 A.3.1 仪器记录
工况和工作时间电专用仪器记录,实际使用寿命通过对所收集数据的分析计算得出。
A.3.2提供工作日志文件及适用的计数器
系列起重葫芦的实际载荷谱系数K和有效工作时数t;的有关资料应由用户或机主提供。系列起重葫芦应装设计算有效工作时间t;的计数器(计量时间或距离),同时还应装设额定起重量限制器。 4 GB/T25196.1—2010/IS012482-1:1995
A.3.3提供工作日志文件但无计数器
系列起重葫芦的实际载荷谱系数K。和有效工作时数t;的有关资料由起重葫芦的用户或机主提供。 A.4达到设计约束条件
在每次检查中,负责检查的主管人员应检查起重机是否已达到设计约束条件。依据记录方式,认定下述情况已达到设计约束条件。 A.4.1采用仪器记录
记录仪器显示已达到设计约束条件。
按3.1的GO
设计约束条件
按3.2/3.3的GO
O
检查
10
15 SWP2
18 20
25
28
年数
5
SWP,
按3.2/3.3的SWP
y
10年按3.1的SWP,
SWP.
总工作时间
符号说明: GO- 一大修;
符合分级的工作时段; 2- 变化的工作时段(较重载荷);
1-
变化的工作时段(较轻载荷);新的设计约束条件(大修后),它可以低于以前的设计约束条件,但应有起重机制造商的规定。
3-
图A.1 设计约束条件和安全工作期(SWPs)
A.4.2采用文件记录(带计数器)
在每次文件记录的时间段i之中,设计约束条件D的一部分△D;已被用完。 △D;应乘以经验系数F,=1.2。 如果检查时式(A.1)成立,则表明该系列起重葫芦的设计约束条件已达到:
Z(1. 2AD,) ≥ D
(A.1 )
式中: △D,=Kmi · t; AD, 每一检查时间间隔i中,已用掉的部分使用寿命;
每一检查时间间隔i的有效工作小时数;
ti Kmi 每一检查时间间隔i中文件记录下的实际载荷谱系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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