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17.060 N 61
G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106—2010
扭力天平
Torsion balance
2010-12-01实施
2010-09-02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5106—2010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长沙湘仪天平仪器设备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
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上海良平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实验室仪器分会、湖南省计量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长沙湘平科技有限公司、沈阳龙腾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民桥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舜宇恒平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上海菁海仪器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沈阳计量研究所、辽宁省计量研究院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董莉、周凌嵘、金丽辉、梁辉、王家龙、钟小军、熊一凡、张志、归剑刚、吴群、 张柏荣、朱俊、杨秀英、周锦标、邓爱群、冯晓升、戴芳、何棣。
L
GB/T25106—2010
扭力天平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扭力天平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主要结构由单臂杠杆及平卷簧和片簧两种弹性元件组成,依靠弹性偏转角度所产生
的平衡扭力进行测量的扭力天平(以下简称天平)。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ISO780:1997,MOD) GB/T2829--2002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T9969-200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JG46—2004扭力天平
3天平的基本参数 3.1基本参数 3.1.1天平的实际分度值
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天平相邻2个示值之差为天平的实际分度值,用d表示。 3.1.2天平的检定分度值
以质量单位表示的天平用于划分等级与进行计量检定的值为检定分度值,用e表示。 3.1.3实际分度值d与检定分度值e的规定
实际分度值d等于检定分度值e,它应当取1×10*或2×10*或5×10*的形式,其中:k为正整数、 负整数或零。 3.1.4天平的最大秤量和分度值
天平的最大秤量和分度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 1 50 0. 1 0. 2 0. 5
单位为毫克
2 500 5
最大秤量分度值 0.01 3.2准确度级别
10 0.02
25 0. 05
100
250
500 1
1 000 2
5
按天平的分度值和分度数(天平的最大秤量与分度值之比)划分,天平准确度级别为(Ⅱ级,分度数为500。
表 2 温度范围 c 20±2 20±5 20±7
最大秤量 mg 5~10 25~50 100~2500
相对度不大于
% 75 85
1
GB/T25106—2010
3.3正常工作条件 3.3.1室内的温度、相对湿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2周围应无影响天平计量性能的振动和气流的存在。 3.3.3天平和码应尽量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4要求 4.1外观及结构 4.1.1天平的外壳与计量盒之间不应有明显的缝隙,表面涂镀层色泽应均匀,无露底、脱皮、毛刺、斑痕及明显的擦痕。 4.1.2读数指针与刻度盘之间的间隙应小于1.2mm,针尖部位应垂直于刻度盘平面并能与最短刻线的1/2~3/4重合,针尖部位与刻线的色泽应有明显的区别。 4.1.3制动机构动作应平稳,开启天平时,不应有横梁扭动、卡针、带针、跳针等现象。 4.1.4平卷簧的两侧面应平直,被固定后其形成面必须平整,且相邻圈的间距均匀,两端被固定部位不应有松动现象。 4.1.5片簧的两侧面应平直,2根片簧被装配固定后,相互应成90°,不应有弯曲、侧扭现象。 4.1.6刻度盘内径相邻刻线间距不应小于0.8mm,刻线宽度不大于刻度间距的1/5。始末刻线的两侧应加刻不少于2条的辅助线,每隔10,20或50刻度处应标注相应的数字。刻度盘上所盖的玻璃应透明光洁,不应有妨碍读数的缺陷。 4.1.7具有阻尼装置的天平,核验指针从开始摆动到静止,其摆动时间不应大于8s。 4.1.8水准器的灵敏度应高于12"。 4.1.9天平在前、后、左、右4个方向上依次倾斜45°,同时用手指轻敲外壳后天平应能正常工作。 4.2计量性能
天平的计量性能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最大允许误差
分度值 0.01mg~0.02mg 0.05mg~5mg 注:灵敏度是指读数指针移动一个分度值时,核验指针与核验标线的偏离基 4.3运输、运输贮存适应性
加载、卸载示值重复性
灵敏度 ≥0.3mm ≥0.4 mm
示值误差 ±1d
空载示值重复性
≤ld
≤0.5d
天平在包装条件下,模拟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进行高温、低温、跌落和碰撞试验。试验结束后,打开包装,天平应完好无损,计量性能符合表3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天平的试验条件应符合3.3的规定。 5.2试验设备 5.2.1应配备符合表4规定的标准磁码。 2
GB/T25106—2010
表 4
码的准确度等级不低于
天平分度值 d≤0.05 0.05
E, F: F2
d>0. 5
5.2.2其他有关试验用的器具如下:
a)秒表; b) 测量天平水平的水准仪; c) 分度值不大于0.2℃的温度计; d): 最大允许误差不大于士5%RH的湿度计; e) 钢尺、游标卡尺、准确度为10μm的显微镜。
5.3外观及结构试验
用目视和手动操作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4.1的规定。 5.4计量性能试验
天平的计量性能最大允许误差试验按JJG46--2004中5.3.2、5.3.3、5.3.4、5.3.5进行检验,其结果应符合表3的规定。 5.5运输、运输存适应性试验 5.5.1高温试验
把外包装好的天平放在常温环境下达到温度平衡后,放人高温试验箱(室)内。将试验温度以不大于1℃/min的升温速度(不超过5min的平均值)升温到55℃士3℃,保持4h,再降温,待恢复至常温后将天平取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24h后进行计量性能测试,其结果应符合表3的规定。 5.5.2低温试验
把外包装好的天平放在常温环境下达到温度平衡后,放入低温试验箱(室)内。将试验温度以不大于1℃/min的降温速度(不超过5min的平均值)降温到一40℃士3℃,保持4h,再升温,待其恢复至常温后将天平取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24h后进行计量性能测试,其结果应符合表3的规定。 5.5.3跌落试验
将外包装好的天平,包装件底面呈水平状以自由落体方式进行跌落试验。跌落台面为平整坚硬的水泥地面或钢板台面,跌落高度为50mm,跌落次数为4次。试验后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24h后进行计量性能测试,其结果应符合表3的规定。
注:分度值≤0.05mg的天平可免于跌落试验。 5.5.4碰撞试验 5.5.4.1 把外包装好的天平紧固在碰撞台上,过渡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性,以免引起附加的共振。 5.5.4.2严酷等级如下:
a)加速度:100m/s士10m/s; b) 相应脉冲持续时间:11ms士2ms; c) 脉冲重复频率:60次/min~100次/min; d) 连续碰撞次数:1000次士10次,脉冲波形近似半正弦波。
5.5.4.3试验后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24h后进行计量性能测试,其结果应符合表3的规定。 5.5.4.4分度值≤0.05mg的天平可免于碰撞试验。 6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天平的检验分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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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出厂检验; b)定型检验; c)周期检验。
6.2出厂检验 6.2.1 天平的出厂检验由质量检验部门逐台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2.2 出厂检验的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的条款号见表5。
表 5
序号 1 2 3 注:符号“。"表示应检验的项目,符号""表示不必检验的项目。 6.3定型检验 6.3.1天平定型检验的样本为3台,检验项日为4.1~4.3,所有项目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6.3.2经定型检验合格的天平应整修,更换寿命终了或接近终了的零部件,并重新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6.4周期检验 6.4.1检验情况
检验项目外观及结构计量性能
要求的条款号 试验方法的条款号 出厂检验
周期检验
4. 1 4. 2 4. 3
5. 3 5. 4 5. 5
. .
. . :
运输、运输存适应性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周期检验: a)1 正常生产时,应每一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验; b) 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周期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 注:特殊订货或非批其生产的天平除外,
6.4.2抽样方案及合格或不合格判断 6.4.2.1周期检验采用GB/T2829-2002中判别水平I的一次抽样方案。周期检验的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的条款号见表5。 6.4.2.2 周期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判别水平(DL)及判定数组(Ac,Re)见表6。 6.4.2.3周期检验按GB/T2829-·2002的规定进行合格或不合格判断,其中批质量以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数表示。
表 6
抽样方案
条款 不合格质量水平1 判别水平
检验项目外观及结构计量性能
序号 不合格分类
(RQL)
(DL) 样本基n判定组数(Ac,Re)
4. 1 4. 2
1 2 3 6.4.3样本抽取
(0, 1) (1, 2)
30
^
I
3
运输、运输贮存适应性 4. 3
65
B
周期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3台。 6.4.4周期检验后的处置 6.4.4.1 周期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周期检验。若再次周期检验不 4
GB/T25106—2010
合格,则应停产整顿,产品停止出厂检验,待解决问题、周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检验。 6.4.4.2若周期检验合格,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可以作为合格品出厂或入库。 7标志 7.1必备标志
下列标志必备: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b)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c) 生产单位的名称; d) 最大秤量Max; e) 分度值; f) 准确度级别符号; g)出厂编号。
7.2适当时必备标志
下列标志适当时必备: a)出厂日期; b)满足正常工作要求时的特殊温度范围:.℃..℃。
7.3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含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及商标; b) 执行产品标准号; c)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一2008中“易碎物品”、“向上”、“怕雨”、“堆码层数极限
等的规定); d)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e)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包装箱外型尺寸及重量。
7.4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GB/T99692008的规定。 8 3包装、运输、贮存 8.1包装 8.1.1天平的包装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 8.1.2天平的随机文件应包括:
a)装箱单; b)合格证; c)使用说明书。
8.2运输
天平在包装完整的条件下,允许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到剧烈振动、雨淋与暴晒。 8.3贮存
天平应贮存在-10℃~十55℃、相对湿度(RH)不大于85%的通风库房中,库房中不应有腐蚀性气体和腐蚀性化学药品,贮存期不应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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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 和国
国家标 准扭力天 平 GB/T251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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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 1/16 印张0.75 字数11千学 2010年10月第一版 反2010年10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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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号:155066·1-40427 定价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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