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77.150.30 J31 备案号:28495—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 10973—2010
艺术铸造铜雕塑件
Art casting bronze sculptures
2010-07-01实施
2010-02-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JB/T10973—2010
次
E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产品分级、分类
1
艺术形象要求技术要求
4 5
7
5.1 化学成分 5.2 力学性能. 5.3 产品的尺寸 5.4 表面质量 5.5 ·内部质量 5.6 缺陷修正 6.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 6.2 力学性能.. 6.3 表面质量 6.4 内部质量检验规则 7.1 艺术形象 7.2 化学成分 7.3 力学性能, 7.4 产品尺寸 7.5 表面质量 7.6 内部质量 8产品交付和运输,表1·产品分级表表2大型产品分类表3 合金的主要化学成分表4 铜合金的力学性能,
2
.....
.....
7
A
...
JB/T 10973—2010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铸造协会艺术铸造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伯奎、谭德睿、糜朝华、詹绍思、刘成云、邹吉祥、贺传忠、蒋沪英、张增
艳、秦云鹏、卫恩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1
JB/T 10973--2010
艺术铸造铜雕塑件
范围
1
本标准规定了艺术铸造铜及铜合金雕塑产品的分级、分类、艺术形象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产品交付和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高度小于30m的产品。 本标准适用于砂型铸造、特种铸造方法生产的艺术铸造铜及铜合金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28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ISO6892:1998) GB/T1176铸造铜合金技术条件(GB/T1176—1987,neqISO1338:1977) GB/T5121.1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部分:铜含量的测定(GB/T5121.1--2008,ISO
1554:1976,ISO 1553:1976,,MOD)
GB/T5121.3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3部分:铅含量的测定(GB/T5121.3—2008,ISO 4749:1984,MOD)
GB/T5121.5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5部分:镍含量的测定(GB/T5121.5—2008,ISO 1810: 1976, ISO 4743: 1984, ISO 4742: 1984, MOD)
GB/T5121.10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0部分:锡含量的测定(GB/T5121.10—-2008,ISO 3111: 1975,MOD)
GB/T5121.11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1部分:锌含量的测定(GB/T5121.11—2008,ISO 4740:1985,MOD)
GB/T5121.13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3部分:铝含量的测定(GB/T5121.13—2008,ISO 3110:1975,IDT)
GB/T5121.14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14部分:锰含量的测定(GB/T5121.14-—2008,ISO 2543:1973,MOD)
GB/T5121.23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第23部分:硅含量的测定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产品分级、分类
雕塑大小划分为: a)小型产品:外形最高(或最长)尺寸小于1.0m的艺术铸造铜产品。 b)中型产品:外形最高尺寸大于或等于1.0m而小于10.0m的艺术铸造铜产品。 c)大型产品:外形最高尺寸大于或等于10.0m而小于30m的艺术铸造铜产品。 中、小型产品按其质量要求分为三级:A级、AA级、AAA级;大型产品根据使用条件和高度最
大尺寸分为三类:I类、Ⅱ类、I类。各种级别、类别的质量要求及检验项目见表1、表2。
JB/T 10973--2010
表1.产品分级表
检验项目
定 义
等级 A级 AA级
般产品表面质量、尺寸精度和品相要求较高的产品表面质量良好、尺寸精度较高、品相优良及有 艺术形象、尺寸、铸件与焊缝表面质量、化学
艺术形象、尺寸、铸件及焊缝表面质量艺术形象、尺寸、铸件与焊缝表面质量及特定项目
AAA级
成分及特定项目
特殊要求的产品
表2 大型产品分类
类别 I类
分类条件
检验项目
20m<产品高度≤30m;承受大或中等风载及有特 艺术形象、尺寸、表面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
内部承载结构
殊要求者 10m<产品高度≤20m;.承受大或中等风载及有特 艺术形象、尺寸、表面质量、化学成分、力学性能、 殊要求者
II 类 IⅡI类 安装于室内或低风载场所
内部承载结构艺术形象、尺寸、表面质量
注:产品的级别、类别由需方在合同或图样中注明,对未注明级别的中、小型产品视为A级,未注明类别的大型
产品视为IⅢI类。 艺术形象要求
4
4.1 产品的整体外形与表面效果必须与经供需双方确认的样稿相符。 4.2 外形有拼焊的产品,其焊缝处的型面不允许有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凹陷、凸起和色差。
需要表面处理的产品,供需双方应商定具体要求、验收方法等条款。 5 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4.3
一
常用合金的主要化学成分应符合表3规定。
表3合金的主要化学成分
主要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备注
序号
合金牌号
Pb 一 2.5~4.5
Ni
Sn 一
Cu 79.0~81.0 硅黄铜 60.0~63.0 普通黄铜
Zn 余量余量 3.0~5.0 5.5~6.5 1.0~2.0
Si
ZCuZn16Si4 ZCuZn38 ZCuSn6Pb1 ZCuSi4Mn ZCuSn8Zn4 ZCuSn3Zn10Pb2 9.0~11.0 2.0~4.0 1.0~2.0
余量 含Pb黄铜
3
3.6~5.0 Mn0.8~1.5 余量 硅青铜
4
86.0~89.0 不含 Pb 黄铜其余 允许不加铅
3.0~5.0 7.5~9.0
上
[ZCuZn20Ni20Pb9Sn2] 17.0~25.0 1.5~3.0 8.0~11.0. Fe 1.5 11.0~14.0|53.0~58.0 白铜
白铜允许不加铝
≥54.0
ZCuMn13Zn20Ni5A1 19.0~25.0Mn11.0~15.0|A10.5~3.0|0.05~2.5 4.0~6.0
注: 对要求分析杂质元素含量的产品,应在合同或图样中注明杂质元素名称及其允许含量。
5.2力学性能 5.2.1,对要求检测力学性能的产品,推荐选用表4中列出的合金材料,其性能应符合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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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铜合金的力学性能
屈服强度 Rpo.2MPa 伸长率A(%)
抗拉强度RmMPa
序号
合金牌号
≥ 175 276 295 345
>
≥ 8 20 30 15
ZCuSn3Zn10Pb2 ZCuSn8Zn4
1 2 3 ?
124
ZCuZn38 ZCuZn16Si4
5.2.2采用表4以外合金牌号时,力学性能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5.3.产品的尺寸 5.3.1产品的主要尺寸(一般指总高度)应符合图样或合同规定,尺寸偏差应控制在总高度的土2.5% 以内。 5.3.2为保证产品安装质量,应满足需方在合同或图样上提出的安装余量。 5.4表面质量 5.4.1产品表面状态应符合合同或图样规定,表面粗糙度则应达到双方共同选定的验收样块,或与样稿表面对比。 5.4.2对产品表面的浇冒口余根、披缝、毛刺、多肉以及铸造缺陷补焊处均应修饰得与其型面齐平(需方要求保留的分型面披缝残根除外)。 5.4.3’产品的表面不应有可见的裂纹、冷隔等穿透性缺陷。 5.4.4铸焊结构产品的焊缝区不允许存在明显的咬边、击弧坑、氧化黑皮、金属豆等焊接缺陷。 5.4.5产品表面的铸造缺陷:
a)小型产品面部、手部等主要部位不允许存在孔洞缺陷; b)所有孔洞缺陷深度尺寸直径; c)小型产品拼焊处允许存在的过渡性错位:A级1.0mm、AA级0.5mm、AAA级0;中型产品允
许存在的过渡性错位≤1.5mm;大型产品允许存在的过渡性错位≤2.5mm。
5.5内部质量 5.5.1需方无特殊要求时,一般不作内部质量检测。 5.5.2I类大型产品内部一般应设置钢结构支撑;I类产品内部必须设置钢结构支撑, 5.5.3室外安放的大型产品应有可靠的避雷装置,其接地总电阻不超过10Q2。 5.6缺陷修正 5.6.1允许用焊补方法补焊或嵌焊所有的铸造缺陷。 5.6.2对于大面积的严重疏松或其他重大缺陷,应将其割除后再进行嵌补,嵌补后的型面应整修到与嵌补前的型面相符。 5.6.3.焊接应使用与母材化学成分相同或相近的焊条进行,在大型产品上不允许使用铸造成形焊条施焊。 5.6.4塑性变形的铸件,拼焊件均允许矫正,矫正后应检查有无裂纹。 5.6.5表面采用物理方法处理的产品,其直径大于5mm的铸造缺陷,允许用焊补以外的方法来修补。 6试验方法 6.1化学成分
分析试样的选取及试验方法应分别符合GB/T5121.1、GB/T5121.3、GB/T5121.5、GB/T5121.10、 GB/T5121.11、GB/T5121.13、GB/T5121:14、GB/T5121.23的规定,在保证分析精度的条件下,允许使用其他试验方法。 6.2 力学性能
JB/T 10973—2010
6.2.1使用单铸成形试棒进行力学性能测试,试棒的几何形状和尺寸应符合GB/T1176的规定。 6.2:2拉伸试验按GB/T228的规定执行。 6.3表面质量
铸造表面粗糙度可用经供需双方选定的比较样块比对。亦可与样稿表面对比。 6.4内部质量
按合同或图样规定进行检测。 7检验规则 7.1艺术形象 7.1.1.产品整体外形用目测法检查,应与最终样稿相符。 7.1.2产品型面、线条、文字、图案等应对照样稿用目测法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4.1和4.2的规定。 7.1.3按供需双方商定要求,检验色泽、镀金、贴金及保留原雕塑表面肌理等项目。 7.1.4对设有防雷接地装置的产品,按GB50057的规定进行检测。 7.2、化学成分 7.2.1化学成分应按熔炼炉次进行分析,在原材料、工艺、质量稳定的情况下,仅对合金主要元素进行分析,其含量应符合5.1的规定。如合同中规定需要对杂质元素进行分析,其分析结果应符合GB/T 1176规定。 7.2.2:化学成分第一次分析不合格时,允许重新取样对不合格元素进行第二次分析,若仍不合格,则该炉次的化学成分不合格。 7.2.3双方对试样化学成分检查结果有争议时,允许在铸件上取样再分析,若分析结果符合5.1规定时,则该炉次铸件的化学成分为合格。 7.3力学性能 7.3.1铸件的力学性能应按合同规定进行检测,在原材料、工艺、质量稳定的情况下,允许一个工作日内连续熔炼同一牌号合金所浇注的铸件,视同一个炉次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5.2.的规定。 7.3.2拉伸试验时,受检试样为一根,其结果应符合表4的规定。 7.3.3对试样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从铸件上切取试样进行试验,其抗拉强度值不小于表4规定的 80%,伸长率不小于表4规定的.50%。 7.3.4因试验本身的原因或试样断口有可见的缺陷而造成试验结果不合格时,可以不计检验次数,允许更换同批备用试棒再次试验。 7.4产品尺寸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一般只检验产品总高度,其尺寸公差应符合5.3的规定。 7.5'表面质量 7.5.1.目测表面质量,应符合5.4.的规定。 7.5.2拼焊结构产品的焊缝应全数检验,其质量应符合5.4.4的规定。 7.6内部质量 7.6.1合同规定检测内部质量的产品,应按规定的要求、方法、部位进行检测。 7.6.2对内部设置有承载结构的大型产品,应按GB50205的规定执行。 7.6.3有防雷接地装置的产品,其总接地电阻值应符合5.5.3的规定。 8产品交付和运输 8.1产品交付时,应附有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
a)产品名称; b)合金材料牌号及化学成分分析结论,有力学性能要求的产品则应具有力学性能检测数据:
4
JB/T10973—2010
c)检验合格印记。 8.2大型产品的内部钢结构应独立开具合格证明文件并有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8.3‘产品包装视其需要而定,应按照产品设计人员在图样中的规定或需方要求进行包装 8.4 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