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91.010 P 72 备案号:J1248-2011
SH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
SH/T 31682011
石油化工装置(单元)竖向设计规范 Design specification of vertical for unit in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2011-06-01实施
2011-05-1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
SH/T 3168--2011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装置(单元)竖向布置 4. 1
4
般规定
4. 2 装置(单元)地坪设计标高· 4. 3 建筑物室内外高差. 4. 4 装卸作业站台高度· 4. 5 装置(单元)地坪坡度及排雨水 4.6 车行道路、人行道及地坪铺装 4. 7 装置(单元)地坪内外连接·
罐组竖向布置 5. 1 般规定, 5.2 罐组内地坪设计标高 5. 3 罐组内地坪坡度、坡向及排雨水 5.4 罐组内地坪铺装·
5
油品、液体化工品装卸设施竖向布置. 其他辅助设施紧向布置
6
用词说目附:条文说明
SH/T3168--2011
前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2006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七章。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装置(单元)竖向布置;罐组竖向布置;油品、液体化工品装卸设施
竖向布置;其他辅助设施竖向布置。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图设计技术中心站负责日常管理,由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日常管理单位和主编单位。
本规范日常管理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总图设计技术中心站
通讯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邮政编码:471003 电讠 话:0379-64887144 传 真:0379-64887144
本规范主编单位: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风区卧里屯大街90号邮政编码:163714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锦州设计院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张忠明樊奉塘任意池晓伟 尹继东 葛玉林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张小平 葛春玉 张守彬 叶宏跃 陈 纪 李 锐 梁 岩 东野长余
白亮刘兵张 平 金英华 陆 勇 周双喜
本规范为首次发布。
II
SH/T3168—2011
石油化工装置(单元)竖向设计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石油化工装置(单元)竖向设计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工艺装置、储运设施、辅助生产设施等单
元的竖向设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SH3094石油化工排雨水明沟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 1
装置(单元) processplant 个或个以上相互关联的工艺单元的组合
3. 2
装置内单元processunit 按生产流程完成-个工艺操作过程的设备、管道及仪表等的组合体。
3. 3
罐组tankgroup 布置在一个防火堤或防护墙内的一个或多个储罐。
3. 4
地坪groundplane 经过人工修整后的地面
3.5
车行铺装 vehiclepavement 能够承受汽车荷载,供汽车通行的地坪铺砌结构。
3.6
人行铺装sidewalkpavement 供人员通行的地坪铺砌结构
3. 7
引道accessway 用于连接单元与厂区之间的道路。
3.8
辅助生产设施auxiliaryfacility 不直接参加石油化工生产过程,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起辅助作用的必要设施。如:中间
1
SH/T3168—2011
罐区、中央化验室、污水处理场、循环水场、维修间、火炬等。 4装置(单元)竖向布置 4.1一般规定 4.1.1装置(单元)竖向布置应根据生产特点,充分考虑运输操作检修等要求,结合单元的平面布置,并与厂区竖向相协调。 4.1.2装置(单元)竖炮布置应有利于单元内场地雨水排放,避免单元外地顶雨水流入。 4.1.3装置(单元坚伺宣采用平坡式布置,当受地形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阶梯式布置。 4.1.4土石方工程量应计算确定。 当缺乏计算资料或进行工程前期工作时可参照表1进行估算。
表1装置(单元)单位面积工程余缺土估算表
序号 1 2
装置(单元)特征
余缺土 量 m/m
TRS CH 0 EMI
大型地下建构筑物和大面积固体装卸站台的工艺装置赛型地下建构筑物的工艺装置罐区(不包括地下和半地下罐区看大面积库房装卸站台的全厂性仓库循环水场和给水处理场号水处理场独立建筑物(无地下室和设备基酬)独立建筑物(有室内设备基础)
O 0. 0. 1
BR
4
O
6
6
0. 0. 1~ 0. 4~
8 注售表中量值为缺土量。 注2:油罐组防火堤若为土堤时,应另加十堤用土量
4.2 装置(单元)地坪设计标高
对于改建 扩建项目,装置(单元)地坪标高应与原有设施地坪标高相协调。
4.2.1
4.2.2 装置(单元)地坪标高应满足引道的衔接,其引道坡度不宜大于8%。 4.3建筑物室内外高差 4.3.1平面布置粒于附加2区的办公室、化验室室内地坪及控制室、机柜间、变电臂的段备层地坪应高于室外地直高差不应小于0.6m。
一般性建筑物的室内地坪应高出室外地坪且不宜小于0.20m:生产管理及星活服务设施建筑
4.3.2 物的室内外地评高差不置小于0.30m。泵房、泵棚和露天泵站内地坪宜高出周围地坪0.2m(地下或半地下泵房除外)
对地基可能出现沉降或排水不良的地段和有特殊要求或受淹后损失较大的建筑物,应根据需要加大室内外地坪高差。 4.3.3有道路和铁路1人建筑物时,建筑物室内外地坪高差应满足道路和铁路连接的技术要求。 4.4装卸作业站台高度 4.4.1准轨铁路普通货物站台由轨预至站合预面的高度宜采用1.0m11 4.4.2汽车装卸站台的高度可根据具体车型确定,宜采用0.8m~ 4.5装置(单元)地坪坡度及排雨水 4.5.1地坪设计坡度宜采用双面坡或多面玻。当装置(单元)占地面积小于0.3ha时,可采用单面坡。 2
.3m
SH/T3168—2011
4.5.2设计地坪坡度不宜小于5%。在特殊情况下,最小坡度不宜小于3%,最大坡度不宜大30%。 4.5.3各类场地设计地坪的适宜坡度,宜按表2选用。
表2 各类地坪的适宜坡度地面铺砌形式自然土壤草坪简易面层沥青或水泥混凝土面层自然上填碎石土壤沥青或水泥混凝土面层酸类装甸场地及堆场沥青或水泥混凝土面层
适宜坡度(%)
场地类型
3~10 ~20
室外场地
$25
5
3~40
1 15
物料璀场
C 注:其体设计时可根据当地的降雨量、土壤类型、自然地形等综合考确定。 4.514装置 (单元)内的清净雨水排放宜采用下列三种方式:
5
1
汽车停车
DCHE
B
然排水方式; b)明沟排水方式; c暗管排水方式。
4.55排水明沟的设计要求如下:
一雨水明沟宜沿道路、管廊或建筑物的散水布置,不宜与装置内电缆沟交叉, 避免穿越主要设备 区明沟的设计流量及水力计算应执行SH3094的有关规定;
V
明沟的断面形式宜采用矩形:
雨水明沟的起点沟深不宜小 0.3m,沟底宽度不宣小于0.3m。 沟底纵城香宜小子 量3%,在困难地段,不宜小于2%:南永明渴宜采用混凝土浇筑 并根据需要加设盖板
1
e)
4.6车街道路、人行道及地坪铺装 4.6.1 车行道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a):车行道应与八区道路衔接良好 b)车行引道专厂区排雨水明沟交叉时,交叉处的排雨水明沟宜设置涵洞
4.6.2人行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沿车行道设置的人行道宜高出路面0.10m~0.20m; b) 人行道纵坡超过8%时宜设置踏步; c) 人行道与厂区排雨永明沟交叉时,交叉处的排雨水明沟应设置盖板
4.6.3,装置(单元)内地函铺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地坪铺装分为车行铺装和人行铺装,车行铺装可根据使用要求采用车行结构或与道路结构相
a)
同。人行铺装宜采用现浇混凝主铺装结构: b)车行铺装与人行铺装应有明显标识。
4.7装置(单元)地坪内外连接
3
SH/T3168—-2011
4.7.1装置:(单元)地坪与其四周地坪的连接宜采用自然放坡、护坡或挡土墙。 4.7.2当内外地坪高差小于0.5m时,宜采用自然放坡。当内外高差大于0.5m小于1.8m时,宜采用护坡或挡土墙。若内外高差大于1.8m时,宜采用挡土墙,并在挡土墙顶边缘设置护栏。 5罐组竖向布置 5.1一般规定 5.1.1罐组竖向布置应与厂区(或罐区)竖向布置相协调。 5.1.2.罐组竖向布置应有利于罐组内的地面雨水排放,宜采用平坡式竖向布置方式。 5.1.3罐组内雨水宜采用明沟收集,通过截油排水设施排出罐组并与厂区(或罐区)雨水系统连接。 5.2罐组内地坪设计标高 5.2.1地坪标高不宜低于其泵房(或泵棚)的地坪标高。 5.2.2液氯罐组内地坪应低于周围地坪0.3m~0.5m,或在罐组周围作高出地坪0.3m~0.5m的围堰。 5.3罐组内地坪坡度、坡向及排雨水 5.3.1地坪坡向宜与主要的自流液体管线坡向一致,地面坡度宜为3%~10%,最大不应大于20%。 5.3.2地坪宜采用单面坡或双面坡。当罐组占地面积较小仅一侧布置雨水明沟时,可采用单面坡。当罐组占地面积较大双侧均布置雨水明沟时,可采用双面坡,采用双面坡时,脊线宜位于罐组或管带中心线。 5.3.3液化烃全压力式或半冷式储罐组内地坪应坡向四周。 5.3.4排水明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a)i 雨水明沟宜沿防火堤内堤脚线、隔堤堤脚线布置,且沟外壁距防火堤、隔堤内堤脚线的距离
不应小于0.5m; b)I 明沟的设计流量及水力计算应执行SH3094的有关规定; c)目 明沟宜采用矩形断面形式。
5.4罐组内地坪铺装 5.4.1 罐组内地坪铺装可遵循下列原则:
a) 根据巡检和操作要求设置混凝土人行铺装; b) 液化烃罐组内应作现浇混凝土地坪铺装; c) 如有进车检修要求的罐组,可按要求设置车行铺装; d) 酸、碱罐组内地坪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e) 液体化工产品储罐组内宜设置混凝土铺装。
6.油品、液体化工品装卸设施竖向布置 6.1 铁路装卸设施的竖向布置应与铁路设计相协调,装卸线附近的场地坡度,沿铁路方向不宜大于 3%0,垂直铁路线路方向宜采用3%~15%。 6.2汽车装、卸设施的地面坡度宜采用3%~20%,并应采用现浇混凝土车行铺装。 6.3汽车装、卸酸碱设施的地面坡度宜采用3%~20%,并应采用耐酸、碱地面。 6.4装卸场地的污染雨水,不应进入排雨水系统。 7其他辅助设施竖向布置 7.1污水处理场、循环水场的露天设备区,应根据需要设置围堰或排水沟。泵房和冷却塔的四周应铺砌,并设检修道、巡回道等,其余空地宜绿化或铺设石子等。 7.2露天堆放场地的竖向应防止场外的地面雨水流入场内。地面坡度宜采用5%~20%坡向场外,堆放松散物料时,宜采用3%~10%的坡度。
A
SH/T:3168-2011
7.3露天装卸场、堆放场的地面不宜坡向铁路线路。 7.4装卸焦碳等散装物料的铁路线路宜采用整体道床,平行铁路线路方向宜设置排水明沟 7.5堆放场的地坪,应根据物料性质和操作要求进行铺装,场地应有配套的排水设施。 7.6建筑群院落内地面坡度宜为3%~20%,并应使雨水迅速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