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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855-2010 索具用8级连接环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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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标签: 索具 25855

内容简介

GB/T 25855-2010 索具用8级连接环 ICS 53.020.30 J 80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5855—2010/IS016798:2004
索具用8级连接环
Links of grade 8 for use with slings
(ISO 16798:2004,IDT)
2011-06-01实施
2011-01-1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5855—2010/ISO16798:2004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安全要求 5 安全要求的验证 6 标记 ......
4
制造合格证书 8 使用说明书参考文献
7
10 GB/T25855-2010/ISO16798:2004
前 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16798:2004《索具用8级连接环》(英文版)。 本标准等同翻译ISO16798:2004。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国际标准”一词改为“本标准”;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一删除国际标准的前言和引言;引用的其他国际标准,用已被采用为我国的标准代替对应的国际标准,未被采用为我国标准的直接引用国际标准或欧洲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补充增加GB/T19001(见5.5及5.6)。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杭州武林机器有限公司、杭州现代起重机械制造厂、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
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帕森斯链条分公司、浙江双鸟机械有限公司、山东神力索具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杰、徐建华、崔振元、林夫奎。 GB/T25855-—2010/ISO16798:2004
索具用8级连接环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极限工作载荷不大于132t的8级锻造或焊接钢制主环、中间主环、主环组件和下端
环的技术要求。该连接环与下列索具一起用于起吊重物、材料或货物:
GB/T20652和GB/T25853规定的吊链; GB/T16762规定的钢丝绳吊索; EN1492-1和EN1492-2规定的合成纤维吊装带。
本标准不适用于手工锻造连接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6394—2002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ASTME112:1996,MOD) GB/T20652M(4)、S(6)和T(8)级焊接吊链(GB/T20652—2006,ISO4778:1981,IDT) GB/T16825.1静力单轴试验机的检验第1部分:拉力和(或)压力试验机测力系统的检验与校
准(GB/T16825.1—2008,ISO7500-1:2004,IDT)
GB/T 16762 一般用途钢丝绳吊索特性和技术条件(GB/T16762一1997,eqvISO7531:1987) GB/T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9001—2008,ISO9001:2008,IDT) GB/T258538级非焊接吊链(GB/T25853—2010,ISO7593:1986,IDT) ISO/IEC 导则62对进行质量体系评估和认证/注册机构的通用要求 EN 818-6 起重用短环链安全性第6部分:吊链制造商提供的使用和维护信息规范 EN1492-1 合成纤维吊装带安全性第1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 EN1492-2 合成纤维吊装带安全性第2部分:一般用途合成纤维圆形吊装带 EN10025 热轧非合金结构钢产品交货技术条件 EN10228-1 钢锻件的无损检测第1部分:磁粉检测 EN10228-2 钢锻件的无损检测第2部分:渗透检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3. 1
极限工作载荷 workingloadlimit WLL 连接环在一般起重机作业中允许承受的设计最大质量。
3. 2
制造验证力 manufacturingproofforce MPF 制造验证过程中施加到连接环上的力。
1 GB/T25855—2010/IS016798:2004
3.3
破断力breakingforce BF 在静拉伸试验过程中,连接环直至不能承受载荷为止所达到的最大力。
3. 4
索具sling 由链条、钢丝绳或织物带组成并连接上下端件的组合件,用于连接重物和起重机或其他起重机械的
吊钩。 3. 5
主环masterlink 组成索具上端件的连接环,索具是通过它连接到起重机或起重机械的吊钩上。
3. 6
中间主环 intermediatemasterlink 将一个或两个链肢连接到主环上的连接环。
3.7
主环组件masterlinkassembly 由一个主环与两个中间主环组成的组合件。
3. 8
下端件lowerterminal 装在吊链肢端的连接环、吊钩或其他装置,并远离主环或上端件。
3. 9
追溯标记traceabilitycode 标志在连接环上的一系列字母和/或数字,追溯时能了解到制造过程,包括所用钢材成分的标识。
3. 10
批次lot 从中选取试样的规定数量的链环,其由同一炉钢材并经过相同的热处理工艺制造而成。
3. 11
组合连接件integraljoiningdevice 与连接环形成一体的非焊接连接件。
3.12
总极限伸长率totalultimateelongation 连接环破断时,以试样环内长的百分比表示的总伸长量。
3. 13
胜任者competentperson 经过适当培训,在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方面考核合格并能按必要的指示进行试验和检查的指定者。 注:ISO10015规定了培训指南。
4安全要求 4.1设计
连接环应为以下一种: a)锻制的(带或不带组合连接件)或焊接的平行边连接环; b)带组合连接件的锻制梨形连接环(如两端半径不等的连接环)。 销轴及固定件等组合连接件的零件的设计和制造应在组装后不发生意外移动。
2 GB/T25855—2010/ISO16798:2004
设计中应考虑固定件的磨损和腐蚀或恶劣的使用条件。 4.2尺寸
本标准所述的连接环内部尺寸应确保铰接,使产生的力往预期方向传递。 连接环横截面应按照4.5的规定。 注:本要求允许改变横截面的形状和面积。 平行边主环的内部长度和内部宽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梨形主环的内部长度最小应为53VWLI(mm),而最宽处的内部宽度最小应为27VWLL(mm),
其中WLL用t表示。
表1平行边主环的内部长度和内部宽度
WLL ≤25 t >25 t
最小内部长度 58WLL 45WLL
最小内部宽度 31.5/WLL 25/WLL
4.3·材质和热处理 4.3.1材质 4.3.1.1总则
制造商应在4.3.1.2~4.3.1.4限定的范围内选用钢种以使经适当热处理的成品连接环机械性能符合本标准。 4.3.1.2钢种
所用钢材应使用电炉或吹氧转炉炼制。 4.3.1.3脱氧
钢材应按EN10025的规定充分脱氧,以便在按照GB/T6394一2002中5.3规定的截点法进行检验时,应达到奥氏体5级晶粒度或更细的品级。为达到脱氧要求,应确保钢材含有足够的铝含量,以使连接环制造稳定,防止使用期间发生应变、时效、脆裂。推荐铝的最小含量为0.025%。 4.3.1.4化学成分 4.3.1.4.1总则
钢材应含有足够量的合金元素,以使成品连接环在按照4.3.2的规定进行热处理后,不仅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机械性能,还应具有足够的低温韧性,使其在一40℃~400℃的温度范围内可靠的工作。
钢材的硫磷含量应符合表2的限定值。
表2 硫和磷的含量
最大含量(质量分数)/%
化学元素碗磷
熔炼分析 0.025 0.025
检验分析 0.030 0. 030
4.3.1.4.2锻造连接环
钢材至少应含有表3所列的三种合金元素中的两种。 4.3.1.4.3焊接连接环
钢材应含镍并至少含有表3规定的其他两种合金元素中的一种。 4.3.2热处理
每个链环在经受制造验证力(MPF)前都应在Ac3点以上的温度下进行淬火并回火。回火温度应不低于400℃。 GB/T25855—2010/ISO16798:2004
表3化学成分 合金元素
最小含量(质量分数)/%
合金元素
熔炼分析 0. 40 0. 40 0.15
镍铬钼
回火状态应至少在400℃下保温1h才有效检验方法是将连接环重新加热至400℃并保温1h,然后冷却到室温;其成品状态应符合4.5.2和
4.5.3的规定。
不应采用表面率火。 4.4制造方法和工艺 4.4.1制造 4.4.1.1、锻造连接环
每个锻造连接环都应经热锻成形。锻制形成的多余金属应清除干净,使连接环表面无尖锐棱边。 热处理后,应去除表面氧化皮。
机加工表面的棱边应切除、修圆,以保证获得应有的机械性能。 4.4.1.2焊接连接环
每个焊接连接环均应采用可焊性好的钢材制成。 焊缝应采用电阻对焊或闪光对焊工艺完成并分布在连接环分肢的中间位置(见图1)。 连接环的焊接影响区长度内任意点都不应错位到使连接环轮廊凹陷。焊缝四周应修整平滑。 焊接影响区长度在焊缝中心的任何一侧都不应超过材料直径的0.6倍。 如果连接环有扁平段,则应位于与焊缝相对的连接环分肢上。
4.4.2表面处理
成品连接环应包括表面处理。 注:连接环提供时可有各种不同的表面处理,如除锈、电镀或涂漆。
4.5机械性能 4.5.1总则
连接环的机械性能应符合4.5.2~4.5.5的规定。 4.5.2制造验证力(MPF)
计算制造验证力(MPF)时应用表4中给出的相应的极限工作载荷(WLL)乘以系数2.5,并且考虑重力加速度(g)。
连接环和承载销(如使用),应能承受制造验证力。卸载后,连接环尺寸应在制造厂图纸规定的公差范围内。 4.5.3破断力(BF)和总极限伸长率
计算破断力时应用表4给出的相应的极限工作载荷(WLL)乘以系数4,并应考虑重力加速度(g)。 静拉伸试验完成后,锻造连接环应有明显变形,而焊接连接环的总极限伸长率不应小于20%。
连接环和承载销(如使用),应至少达到规定的破断力。 4.5.4疲劳强度
极限工作载荷32t以下的连接环和承载销(如使用),应至少能承受由5.2.5规定的210*次循环作用力而不发生断裂。 4.5.5弯曲挠度
焊接连接环中取得的试样应至少能经受等于连接环材料直径0.8倍的弯曲挠度且在弯曲试验结束后无可见缺陷。 4 GB/T25855—2010/IS016798:2004
表4极限工作载荷
单位为吨
主环
主环和下端环
中间主环 0. 4 0. 8 1. 25 1. 8 2. 5 3. 15 4
单肢 0. 25 0. 5 0. 8 1.12 1, 5 2 2. 5 3.15 4 5. 3 6 8 10 11.2 12. 5 15 16 20 21.2 25 31. 5 40 50 63
双肢 0. 335 0. 71 1. 12 1. 6 2.12 2.8 3. 35 4. 25 5. 6 7. 5 8 11. 2 14 16 17 21. 2 23. 6 28 30 33. 5 45 56 71 90
三肢或四肢
0. 5 1. 06 1. 6 2.36 3.15 4. 25 5 6. 7 8 11. 2 12. 5 17 21. 2 23. 6 26. 5 31. 5 35. 5 40 45 50 67 85 106 132
5 6. 3 8. 5 9. 5 12. 5 16 18 20 23. 6 26. 5 31.5 33. 5 40 50 63 80 100
注:连接环的极限工作载荷通常采用EN818-4:1996.的表3中对多肢吊链给定的数值
安全要求的验证 5.1 人员资格认定
5
所有试验和检验都应由胜任者进行。 5.2 2型式试验和检验 5.2.1总则
为了验证连接环的设计、材质、热处理和制造方法,每种规格的成品连接环都应进行型式试验,以表明该种连接环具有本标准规定的机械性能。
设计、材质、热处理、制造方法上的任一改变或超过正常制造公差的任一尺寸都可能导致4.5规定的机械性能的改变,均应要求对该改型连接环按5.2.3~5.2.6规定进行型式试验。
用于主环组件的连接环应单独进行型式试验而不能作为一个组合件试验。
5
上一章:GB/T 25851.1-2010 流动式起重机 起重机性能的试验测定 第1部分:倾翻载荷和幅度 下一章:GB/T 10183.1-2010 起重机 车轮及大车和小车轨道公差 第1部分: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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