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83.080.20 CCS G 32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2917—2023
消光制品用聚氯乙烯树脂
Polvvinyl chloride resin for matt products
2024-03-01实施
2023-08-06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4291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三友氯碱有限
责任公司、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电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氯碱化工技术研究院、渤海大学、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高旭东、齐玉林、宋晓玲、张友平、杜建军、唐湘军、万波、李雪、陈斌武、李毅、 张红瑞、刘国成、汪海位、荣兴、刘晓兵、李岩松。
GB/T 42917—2023
引言
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提请注意,声明符合本文件时,可能涉及到附录A的内容相关的专利使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对于该专利的真实性、有效性和范围无任何立场该专利持有人已向本文件的发布机构承诺,他愿意同任何申请人在合理且无歧视的条款和条件
下,免费许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实施该国家标准时实施专利,该专利持有人的声明已在本文件的发布机构备案。相关信息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获得:
专利持有人姓名: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七路146号。 请注意除上述专利外,本文件的某些内容仍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
责任。
=
GB/T42917—2023
消光制品用聚氯乙烯树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消光制品用聚氯乙烯树脂的分类、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氯乙烯与交联剂悬浮共聚所制得的用于生产消光制品的聚氯乙烯树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914 塑料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挥发物(包括水)的测定 GB/T 2915 聚氯乙烯树脂水萃取物电导率的测定 GB/T2916 塑料 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用空气喷射筛装置的筛分析 GB/T 3400 塑料通用型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室温下增塑剂吸收量的测定 GB/T 3401 用毛细管黏度计测定聚氯乙烯树脂稀溶液的黏度 GB/T3402.1 塑料 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第1部分:命名体系和规范基础 GB/T 4611 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鱼眼”的测试方法 GB/T5761— 2018悬浮法通用型聚氯乙烯树脂 GB/T 6678 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9348 塑料 聚氯乙烯树脂 旨杂质与外来粒子数的测定 GB/T 15595 聚氯乙烯树脂热稳定性试验方法白度法 GB/T 20022 塑料 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表观密度的测定 GB/T 21843 塑料 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 用机械筛测定粒径 GB/T 29874 塑料 氯乙烯均聚和共聚树脂 气相色谱法对干粉中残留氯乙烯单体的测定
术语和定义
3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光制品 mattproducts 有增大光散射或减少光反射作用的制品。
3.2
凝胶含量 fgelcontent 聚氯乙烯中不溶于四氢呋喃溶剂的组分的质量分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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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溶胶黏数 solviscositynumber 聚氯乙烯中溶于四氢呋哺溶剂的组分的黏数。
3.4
溶胶平均聚合度 average polymerization degree of sol 聚氯乙烯中溶于四氢喃溶剂的组分的平均聚合度。
4分类
产品分类代码由GB/T3402.1中规定的产品名称符号PVC、悬浮聚合方法代码S和本文件规定的用途代码M、溶胶黏数分类代码n(见表1)组成。悬浮聚合方法代码、用途代码、溶胶黏数分类代码组合为产品型号。
PVC-S M r
济胶黏数分类代码用途代码:用丁生产消光制品聚合方法代码:忍浮法产品名称符号
表1 溶胶黏数分类
溶胶黏数分类代码
2
3
6
5
7
8
1
溶胶黏数 mL/g
>156 156~144 143~136135~127 126~119118~107 106~96 95~87 86~73
5技术要求
5.1 外观,白色粉末。 5.2 消光制品用聚氯乙烯树脂的物化性能指标按第7章中相应的测定方法测定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消光制品用聚氯乙烯树脂物化性能指标
型号
序号
项目
SMo SM1* SM2* SM3 SM4" SM5 SM6* SM7 SM8
溶胶黏数 (mL/g) [溶胶平均聚
156~144143~136135~127126~119118~107 106~96 95~87 86~73 [1 785 ~ [1 535 ~ [1 370~ [1 249 ~ [1 135~ [979~ [845~ [740~ 1 536] 1 371J 1 250] 1136] 980] 846] 741] 650J
>156 >1 785
合度]杂质粒子数
≤20
≤20
≤20
≤20 ≤20
个
2
GB/T42917—2023
称、型号、批号或生产日期、取样量、取样日期 6.2.3用于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项目测定的样品,应单独装入密封良好的样品瓶中压实充满
7 试验方法
7.1 1外观
自然光下目视检查。 7.2 溶胶黏数、溶胶平均聚合度的测定 7.2.1试样制备按附录A规定进行。 7.2.2溶胶黏数按GB/T3401规定进行测定;溶胶平均聚合度按GB/T5761一2018中附录A规定进行测定。溶胶黏数和溶胶平均聚合度的测定方法可任选其一,以GB/T3401作为仲裁方法 7.3 杂质粒子数的测定
按GB/T9348规定进行。 7.4 4挥发物(包括水)含量的测定
按GB/T2914规定进行。其中,试样受热温度为110℃土2℃,时间为1h,并按1h的质量损失计算结果。 7.5 表观密度的测定
按GB/T20022规定进行。 7.6 6筛余物的测定
按GB/T2916或GB/T21843规定进行。其中,GB/T2916为仲裁法。 7.7 “鱼眼”数的测定
按GB/T4611规定进行。 7.8 100g树脂增塑剂吸收量的测定
按GB/T3400规定进行。 7.9 白度(160℃,10min)的测定
按GB/T15595规定进行。其中,试样受热温度为160℃土1℃,时间为10min。 7.10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的测定
按GB/T29874规定进行。 7.11 水萃取物电导率的测定
按GB/T2915规定进行。 7.12 :凝胶含量质量分数的测定
按附录B规定进行。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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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8.2# 检验项目 8.2.1 型式检验项目
本文件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均为型式检验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如有下述情况,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式生产后,若原材料或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产品装置检修,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其他需要进行型式检验的情况。
8.2.2出厂检验项目
本文件规定外观、溶胶黏数(或溶胶聚合度)、杂质粒子数、挥发物(包括水)含量、表观密度、“鱼眼”
数、凝胶含量为出厂检验项目。 8.3判定规则
产品质量指标按GB/T8170中规定的“修约值比较法”判定 8.4 复检规则
检验结果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应重新自该批产品中以双倍采样单元数采样进行复检
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文件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9标志、随行文件
9.1标志
出厂产品的外包装上应有牢固明显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本文件编号。包装物上应有GB/T191规定的“怕雨”标志。 9.2 2随行文件
每批出厂的产品应由生产企业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文件的要求进行检验,并附有质量证明文件,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质量指标、批号或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
10 包装、运输和购存
10.1包装
产品用内衬塑料薄膜袋的牛皮纸袋、聚丙烯编织袋或牛皮纸与聚内烯编织物复合袋包装,每袋净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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