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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278-2023 工具用热轧钢板和钢带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3.5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23 16:47:36



推荐标签: 钢板 工具 钢带 3278 钢带

内容简介

GB/T 3278-2023 工具用热轧钢板和钢带 ICS 70.140.50 CCS H 4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3278—2023 代替GB/T3278—2001
工具用热轧钢板和钢带
Hot-rolled steel plates, sheets and strips for tools
2024-04-01实施
2023-09-07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3278—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3278一2001《碳素工具钢热轧钢板》,与GB/T3278一200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适用厚度范围(见第1章,2001年版的第1章); b) 增加了分类和代号(见第4章); c) 增加了订货内容(见第5章); d) 更改了外形要求(见6.1和6.2,2001年版的3.2); e) 更改了碳素钢牌号及化学成分的要求(见7.1,2001年版的4.1.1); f) 增加了合金钢牌号及相应技术要求(见7.1); g) 更改了交货状态(见7.3,2001年版的4.2); h) 更改了力学性能的要求(见7.4,2001年版的4.3); i) 更改了显微组织的要求(见7.5,2001年版的4.4); j) 更改了脱碳层的要求(见7.6,2001年版的4.4.3); k) 增加了非金属夹杂物的要求(见7.7); 1) 更改了表面质量的要求(见7.8,2001年版的4.5); m) 更改了试验方法(见第8章,2001年版的第5章);
更改了组批规则(见9.2,2001年版的6.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浙江精瑞工模具有限公司、抚顺
n)
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玉、朴志民、管吉春、梁亮、王英海、卢建东、谷强、王心禾、许成、程绘兵、 卢逸夫、陈庆新、颜丞铭。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2001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I GB/T3278—2023
工具用热轧钢板和钢带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具用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分类和代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
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公称厚度不大于25mm的工具用热轧钢板和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和钢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223.5 钢铁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223.11 钢铁及合金铬含量的测定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223.23 钢铁及合金镍含量的测定丁二铜分光光度法 GB/T223.26 钢铁及合金钼含量的测定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223.63 钢铁及合金锰含量的测定高碘酸钠(钾)分光光度法 GB/T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223.69 钢铁及合金碳含量的测定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709—201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1299—2014工模具钢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10561—20234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3302 钢中石墨碳显微评定方法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1 GB/T3278—2023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代号
4.1 钢板和钢带按边缘状态分为:
a)切边EC; b)不切边EM。
4.2 :连轧钢板和钢带按厚度精度分为:
a) 普通厚度精度PT.A; b) 较高厚度精度PT.B。
4.3 钢板和钢带按表面处理方式分为:
a) 轧制表面SR; b) 酸洗表面 SA.
订货内容
5
5.1 订货合同或订单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文件编号; b)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c) 牌号; d) 规格与尺寸、外形及精度; e) 交货状态; f) 边缘状态; g) 表面处理方式; h) 重量; i) 特殊要求。
5.2 当订货合同或订单中未注明时,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a) 未注明表面处理方式时,以轧制表面供货: b) 对于轧制表面交货的单轧钢板按GB/T709一2019中A类厚度允许偏差、切边状态供货;连轧
钢板和钢带按普通厚度精度、不切边状态供货; c) 对于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和钢带,未注明厚度精度、边缘状态时,以较高厚度精度、切边状态
供货。
尺寸、外形、重量
6
6.1 公称宽度不小于600mm的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如下要求:
a) 单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一2019中表2的规定,连轧钢板和钢带的厚度允
许偏差应符合GB/T709—2019中表4的规定; b) 单轧钢板的不平度应符合GB/T709一2019中表10的规定,连轧钢板的不平度应符合
GB/T709一2019中表11对应“规定的最小届服强度R。大于300MPa”的规定;
2 GB/T3278—2023
钢板和钢带其他尺寸、外形允许偏差应符合GB/T709一2019的规定
6.2 公称宽度小于600mm的钢带,其尺寸、外形及允许偏差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如需方有特殊要求,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6.3 钢板和钢带按实际重量交货,
> 技术要求
7.1 牌号及化学成分 7.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牌号和国内外其他文件中牌号的对照见附录B。
表 1 碳素钢牌号和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牌号 T7 0.65~0.74 ≤0.35 ≤0.40 ≤0.025 ≤0.020 ≤0.25 ≤0.25 ≤0.25 T8 0.75~0.84 ≤0.35 ≤0.40 ≤0.025 ≤0.020 ≤0.25 ≤0.25 ≤0.25 T8Mn 0.80~0.90 ≤0.35 0.40~0.60 ≤0.025 ≤0.020 ≤0.25 ≤0.25
Mn
Ni
C
P
Cr
Cu
Si
S
≤0.25 ≤0.25
T9 T10 T11 1.05~1.14 ≤0.35 ≤0.40 ≤0.025 ≤0.020 ≤0.25 ≤0.25 ≤0.25 T12 1.15~1.24 ≤0.35 ≤0.40 ≤0.025 ≤0.020 ≤0.25 ≤0.25 ≤0.25 T13 1.25~1.35 ≤0.35 ≤0.40 ≤0.025 ≤0.020 ≤0.25 ≤0.25
0.85~0.94 ≤0.35 ≤0.40 ≤0.025 ≤0.020 ≤0.25 ≤0.25 0.95~1.04 ≤0.35 ≤0.40 ≤0.025 ≤0.020 ≤0.25 ≤0.25 ≤0.25
≤0.25
表 2 合金钢牌号和化学成分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牌号
C
Mn
Cr
Mo
V
Si
P
S
Cu
Ni
30CrMo 0.26~0.330.17~0.370.40~0.70 ≤0.025 ≤0.020 0.80~1.10 ≤0.30 ≤0.20 0.15~0.25 40Cr 0.37~0.440.17~0.370.50~0.80 ≤0.025 ≤0.020 0.80~1.10 ≤0.30 ≤0.20 ≤0.10 50CrV 0.46~0.540.17~0.370.50~0.80 ≤0.025 ≤0.020 0.80~1.10 ≤0.30 ≤0.20 ≤0.10 0.10~0.20 51CrV 0.47~0.55 ≤0.40 0.70~1.10 ≤0.025 ≤0.020 0.90~1.20 ≤0.30 ≤0.40 ≤0.10 0.10~0.25 75Cr 0.72~0.800.15~0.450.60~0.90 ≤0.025 ≤0.020 0.30~0.60 ≤0.30 ≤0.20 ≤0.10 75CrV 0.72~0.800.15~0.450.60~0.90 ≤0.025 ≤0.020 0.35~0.60 ≤0.30 ≤0.20 ≤0.10 0.02~0.10 80CrV 0.78~0.870.15 ~0.450.40~0.60 ≤0.025 ≤0.020 0.60~0.80 ≤0.30 ≤0.20 ≤0.10 0.20~0.40 9SiCr 0.85~0.951.20~1.600.30~0.60 ≤0.025 ≤0.020 0.95~1.25 ≤0.30 ≤0.20 ≤0.10 7.1.2 钢板和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
1
3 GB/T3278—2023
7.2 冶炼方法
钢应采用转炉或电炉冶炼,除非另有规定,冶炼方法由供方选择。 7.3 交货状态 7.3.1 钢板和钢带以热轧状态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和钢带也可在退火或其他热处理状态下交货。 7.3.2 钢板和钢带通常以轧制表面交货。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和钢带可以酸洗表面交货。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和钢带通常涂油供货,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或通常溶液去除,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和储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3个月内,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应有影响使用的锈点、锈斑。如需方要求不涂油供货,应在订货时协商。
注:对于需方要求的不涂油产品,可能产生锈蚀,也可能在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中表面易产生擦伤。 7.4 力学性能 7.4.1 热轧状态交货的钢板和钢带应进行硬度检验,但不作为交货条件,热轧态钢板和钢带硬度参考值见表3。 7.4.2 退火状态交货的钢板和钢带应进行硬度检验,硬度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退火状态钢板和钢带硬度参考值见表3。
表3 硬度
热轧状态硬度
退火状态硬度
牌号 T7A T8A T8MnA T9A T10A T11A T12A T13A 30CrMo 40Cr 50CrV 51CrV 75Cr 75CrV 80CrV 9SiCr
HRC 21~27 22~28 23~29 24~30 25 ~ 31 26~32 27~33 28~36 20~25 21~26 22~27 23~28 24~29 24 ~29 26~31 27~35
HBW ≤207 ≤207 ≤207 ≤223 ≤223 ≤229 ≤229 ≤229 ≤229 ≤207 ≤255 ≤260 ≤277 ≤277 ≤287 ≤295
注:热轧钢带在卷尾取硬度试样时,热轧态硬度值一般高于表中硬度值5HRC~10HRC。
4 GB/T 3278—2023
7.4.3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和钢带可做拉伸试验和其他硬度检验。 7.5显微组织 7.5.1热轧状态交货的钢板和钢带,30CrMo和40Cr钢板和钢带的显微组织为珠光体和铁素体,其他牌号钢板和钢带的显微组织为珠光体,允许有少量铁素体。碳素工具钢中允许有不超过1级的石墨碳存在。 7.5.2退火状态交货的钢板和钢带,碳素钢和75Cr、75CrV、80CrV、9SiCr球化珠光体组织应不大于 4级,并按GB/T1299一2014中第二级别图评定,同时不应有石墨碳存在,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用于制造量具、刃具的钢板和钢带球化珠光体组织为2级~4级。 7.5.3退火状态交货的钢板和钢带,网状碳化物应不大于3级,并按GB/T1299一2014中第三级别图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网状碳化物不大于2级的钢板和钢带。若供方能保证网状碳化物合格,可不做检验。 7.6 脱碳层 7.6.1连轧钢板和钢带的单面总脱碳层深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脱碳层深度
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t)
单面总脱碳层深度
≤10 >10
≤2% t ≤0.10+1%t
7.6.2单张轧制钢板的脱碳层深度由供货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单面总脱碳层深度不超过钢板公称厚度的8%。 7.7非金属夹杂物
钢板和钢带的非金属夹杂物合格级别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非金属夹杂物
B类
C类
D类
A类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细系 粗系 ≤2.0
类型
DS 类
≤2.0
级别
≤1.5
≤2.0
≤2.0
≤2.0
≤1.5
≤2.0
≤1.5
7.8表面质量
7.8.1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应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夹杂和压人氧化铁皮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不应有目视可见的分层。如有上述缺陷,允许用修磨方法消除,且应保证钢板和钢带允许的最小厚度。 7.8.2钢板和钢带表面允许有不影响使用且可去除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和轻微麻点、划痕等局部缺陷,其凹凸度不应超过钢板及钢带厚度公差二分之一,且应保证钢板和钢带的允许最小厚度。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和经酸洗后的浅黄色薄膜,以及由于氧化铁皮脱落所造成的不显著的粗糙面。 7.8.3不切边交货的钢板和钢带,其边缘裂口和其他缺欠,在宽度方向的深度不应大于宽度允许偏差
5 GB/T3278—2023
的二分之一,且应保证钢带的最小宽度。 7.8.4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和钢带表面质量也可符合GB/T14977的规定 7.8.5 对于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 但钢带缺陷部分的长度不应超过钢带总长度的6%。 7.8.6 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和钢带按级别表面质量特征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表面质量特征
代号 FA
级别普通级表面
表面质量特征
表面允许存在深度(或高度)不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二分之一的麻点、凹面、划痕等轻微、局部的缺陷,且应保证钢板和钢带允许最小厚度
表面允许存在不影响成型性的缺陷,如轻微压痕、轻微划伤、轻微麻点、轻微辊印及色差等
FB
较高级表面
7.8.7 对表面质量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
试验方法
8.1 钢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4336、GB/T20123、GB/T20125或其他通用方法进行,仲裁时应按 GB/T223.5、GB/T223.11、GB/T223.14、GB/T223.19、GB/T223.23、GB/T223.26、GB/T223.62 GB/T223.63、GB/T223.68、GB/T223.69的规定进行。 8.2 钢板和钢带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取样部位、试验方法
序号 1 2 3 4 5 6 7 00
取样方法及取样部位
试验方法见8.1
检验项目化学成分硬度显微组织石墨碳脱碳层
取样数量 1个/炉 1或2个/批" 1或2个/批 1或2个/批 1或2个/批" 1或2个/批逐张(卷)逐张(卷)
GB/T 20066 板宽1/4处
GB/T 230.1,GB/T 231.1
板宽1/4处,GB/T13298 板宽1/4处,GB/T13298
GB/T 13298 GB/T 13302 GB/T 224
板宽1/4处板宽1/4处
非金属夹杂物尺寸、外形表面质量
GB/T10561—2023中A法符合精度要求的量具测量
目视及测量
连轧钢板或钢带,在每批钢板或钢带的尾部取1个试样;单张轧制钢板,每批任取一张钢板的两端各取1个试样。
9 检验规则
9.1 检查和验收
钢板和钢带由供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和验收,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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