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12256—2019
(2019年确认)
矿区服务业务常用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
Common statistical indicators and calculation methods for logistics service
2019—12—05发布
2019—12—05实施
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Q/SY122562019
再版说明
本标准于2019年复审,复审结论为继续有效。 本标准在发市复审结论的同时,按照《关于调整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编号规则的通知》(中油质
[2016】434号】的要求对标准编号进行了修改。
本次印刷与前一版相比,技术内容与前版完全一致。 本次仅对标准的封面进行了如下修改:
标准编号由Q/SY1256—2010修改为Q/SY12256—2019:一标准发布单位按照企业公章,修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Q/SY12256—2019
目 次
前言
II
范围供水指标供电指标· 发电指标
1
A
5 供暖指标.· 6 物业服务指标 7 离退休服务指标
-14 .16 ...-18 .19 ..20 ..-22
·
医疗卫生指标· 9 幼教服务指标 10 市政服务指标 11 劳动人事指标参考文献
0O
中
i..
0
.-24 ..-27
.... ·
Q/SY12256—2019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矿区服务专业标准化直属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公司矿区服务事业部、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吉林
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吉林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华北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兰州石化矿区服务事业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夏拥军、陈玉茉、田双芹、麻晓萍、谢智刚、巴芳、张殿申、赵静明、曲颖慧、王惠莹、谢黎、周爱国、赵海燕。
S
Q/SY12256—2019
矿区服务业务常用统计指标及计算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矿区相关业务主要统计指标及解释史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矿区服务相关业务统计指
标的确定和计算。 2供水指标 2.1 供水和供水系统
供水是指将天然水(地下水、地表水等)经过蓄集、净化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或其他用水标准,并向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户供应的活动。供水系统主要由水源地、各种给水配套设施、供水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等组成。 2.2水源 2.2.1水源地:指供水工程所取用的原水水体。主要包括地下水和地表水。地下水指储存在地面以下饱和岩土空隙、裂隙及溶洞中的水。地表水又称陆地水,指分别存在于堰塘、河渠、湖泊、沼泽、冰川和冰盖等水体中的水。 2.2.2水源开口数:指报告期供水系统具备生产能力的各种水源开数量(不含报废开),计算单位为口。 2.3供水设施 2.3.1给水泵站:指供水泵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总称。是集中收集、处理、储存和外输水的重要场所,是供水管网之间联系的枢纽。按照所处的位置和作用,可分为一次(一级)给水泵站,二次(二级)给水泵站。升压水泵站和循环水泵站等。计量单位为座。 2.3.2排水泵站:指排水泵房及其配套设施的总称,是为提升污水。雨水,以保证排水系统正常运转而设置的泵站。按排放种类主要分为污水泵站和雨水泵站,按排水能力分为I等、Ⅱ等和Ⅲ等泵站,按运行的基本条件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泵站。计量单位为座。 2.4给水厂
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制水整个生产过程,使出厂水质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生产单位。按不同的取水方式,给水厂分为地下水水厂和地表水水厂,按生产不同的水质,给水厂分为非饮用水水厂,饮用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又生产伙用水的混合水厂。计量单位为座。 2.5供水管线 2.5.1供水管线:指取水管线和输配水管线的总称。计量单位为米 2.5.2取水管线:指水源地至地表水水厂净化设施(或地下水水厂清水池)之间的所有管线,包括水源井之间的井群联络管线。计量单位为米(m)。 2.5.3输配水管线:指从送水泵至用户所在建筑物阀井之间的所有管线,不包括新安装尚未使用的管线。在同一条街道埋设两条或两条以上管线时。应按每条管线的长度分别计算。计量单位为米(m)。 2.6供水附属设施
指与供水管线相连接的闸阀,消火栓。计量水表,二次供水设施等其他供水设施。 2.7实物量 2.7.1取水量:指用水企业为生产产品需要从各种水源地提取的水量。主要包括取自水源地、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
Q/SY122562019
海水和苦咸水等以及企业为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供水企业的取水量指经国家和地方政府水务主管部门批准许可开采的地下原水及地表原水。取水量的构成通常为:
a)按水的来源分,计算公式见式(1)
Wx-W自产W外
(1)
式中: W最 取水量,10m W自产 自产水量,10m, W 外购水量,10-m b)按供水的去向分,计算公式见式(2)
W=WWW
(2)
式中:
W商 商品水量,10m W自用 自用水量,10m W 损失水量,10°m 2.7.2 自产水量:指供水企业直接从水源地提取,并经过处理净化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或其他用水标准的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2.7.3外购水量:指用水企业向其他企业购人的商品水量,用于供应本企业或其他企业需要。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2.7.4供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实际供出厂外的全部水量总和,通常以供水外输泵侧计量的数据为准: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2.7.5商品水量:指报告期供水企业供给用户并得到用户认可的水量,以供水企业为用户安装的经法定单位校检合格的计量水表为准。计算公式见式(3)。
W-W公
(3)
--.
式中: W公 公用水量,10m W民
民用水量,10°m
2.7.6 公用水量:指报告期内向工业用户商业用户,矿区公用设施提供的水量。计算公式见式 (4)。
W-W-W商业W矿区
(4)
式中: WI 工业用户水量,10m W商业 商业用户水量,10m
W区 矿区公用设施水量,10m 2.7.7 工业用户水量:指报告期内向集团公司内部,矿区系统以外所有企事业单位提供的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2.7.8商业用户水量:指报告期内向集团公司系统以外用户提供的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2.7.9矿区公用设施水量:指报告期内向矿区系统办公场所、供暖、绿化、公共设施等提供的水量。 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2.7.10 民用水量:是指报告期内供给居民住宅的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Q/SY122562019
2.7.11 自用水量:指供水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水量。主要包括冲洗滤池。沉淀池排泥和厂内水管用水量,不包括供水企业生产以外的用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2.7.12 损失水量:指在供水过程中,由于管线破裂水管接头不严,以及水表计量不准或计量器具不完善、私自拆卸毁坏水表。私自乱接管线等所造成的损失水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m) 2.7.13 其他指标。 2.7.13.1 居民用水户数:指实际用水的居民总户数。 2.7.13.2 居民户均用水量:指报告期内平均每户居民消耗的水量。计算公式见式(5)
Wp均=We/H居
(5)
式中: W均 居民户均用水量,m/户;
W民 民用总用水量,m H居 一居民用水户数。户。 2.8 供水技术经济指标 2.8.1 供水自用率:指供水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水量占总供水量的比率。计算公式见式(6)。
W自月率
/W×100%
... (6)
EH
式中:
W自用率 供水自用率,用百分数表示: WA 供水量,10m 2.8.2 供水损失率:指损失水量占供水量的比率。计算公式见式(7)
(7)
X
巴先室
式中: W损失率 供水损失率,用百分数表示。
2.8.3 供水商品率:指供水商品量占供水量的比率。计算公式见式(S)。
W商品率
(8)
二
..
式中: W商品率
供水商品率,用百分数表示。
2.8.4 水源井利用率:指报告期水源井实际运行时间占报告期日历时间的比率。计算公式见式(9)。
J利用率=D#/D报告期×100%
.· [9]
式中: D# 水源井实际运行时间。11 D报告明
J利用率 水源井利用率,用百分数表示:
报告期日历时间,h。
2.8.5 综合水质合格率:指出厂水及管网水经检验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合格次数占检验总次数的比率计算公式见式(10):
W含格率=N谷/N×100%
(10)
式中: W合格率 综合水质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 N- 检验合格次数,次; N 检验总次数,次。
Q/SY122562019
2.8.6 供水用电单耗:指报告期给水厂生产每立方米清水所消耗的平均电量。计算公式见式(11)。
W
L供水单艳
(11]
式中: L棋水单 供水用电单耗,kW-h/m:
供水耗电量,kw-h
L棋本 W 供水量,m。
2.8.7制水用药单耗:指报告期给水厂每生产1000m清水所消耗净水药剂的平均数量。计算公式见式(12)。
W用药单耗一药
(12)
式中: J酒 W. 产出清水总量, 10°m
W用药单糕 净水药剂消耗总量,kg:
制水用药单耗,kg/10°m
2.8.8 供水收费率:指报告期内实际供水收人占应收费用的比率 计算公式见式(13)。
W供水收费率 (S民水S公水 /(W×P民W公×P公) ¥100%
(13)
式中:
W供水收费率 供水收费率, 用百分数表示 S公 公用水收人,元
S民水
民用水收人, 工
PE PE
民用水单价,元/m;公用水单价, 元m
2.8.9 工业用户供水收费率:指报告期内向工业用户实际收取的供水收人占应收取费用的比率。计算公式见式(14)。
W工业收费率=S工业’(WI业×PI显)×100%
(14)
式中:
W工业收费率 工业用户供水收费率,用百分数表示: S工业 工业水收人
元
PIL 2.8.10商业用户供水收费率:指报告期内向商业用户实际收取的供水收人占应收取费用的比率。计算公式见式(15)。
工业水单价,元/m。
W南业收费率=S商亚/(W南业×P南业)×100%
(15)
式中:
W商业收费率 商业用户供水收费率,用百分数表示: S商业 商业水收人,元; P商业 商业水单价,元/m 2.9供水能力 2.9.1供水能力:指按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等环节实际测定计算的综合生产能力。 只包括经常运转设备的能力,不包括备用设备的能力。包括在原来设计能力的基础上,经挖潜,更新,改造增加的生产能力,不包括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在计算时,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确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