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512—2015
液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
Program of Pattern Evaluation of
Liquid Chromatographys
2015-04-30实施
2015-01-30发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JJF1512—2015
液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 Program of Pattern Evaluation of
JJF 1512—2015
Liquid Chromatographys
归口单位: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全国物理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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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纲起草人:
何雅娟(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张伟(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苏福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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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Ⅲ) (1 ) (1) (1) (1) (1) (2) (2) (2) (2) (2) (2) (2) (3) (3) (3) (3) (3) (4) (4) (4) (4) (5) (6) (6) (7) (7) (8) (8) (8) (9) (9) (10) (10) (11) I
引言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概述··
法制管理要求· 4.1计量单位要求 4.2准确度要求 4.3 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的要求, 4. 4 外部结构设计要求. 4.5 安装标志要求· 4.6 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样机. 4. 7 试验样机: 5 计量要求· 6 通用技术要求 6.1 仪器外观 6.2 绝缘电阻 6.3 绝缘强度.· 6.4 泄漏电流 6.5 电源电压适应性·· 6.6 高温试验 6.7 低温试验· 6.8 运输贮存.
4
型式评价项目表 8 型式评价项目的试验方法和条件 8.1 试验前的准备 8.2 外观与初步检查· 8.3 绝缘电阻试验· 8. 4 绝缘强度试验 8.5 泄漏电流试验· 8.6 输液系统密封性试验.· 8.7 泵流量设定值误差Ss、流量稳定性Sk试验 8.8 梯度误差试验···. 8.9 柱温箱温度设定值误差△Ts和柱箱温度稳定性Tc试验 8.10 紫外-可见光检测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的性能试验 8.11 荧光检测器性能试验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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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示差折光率检测器性能试验 8.13 蒸发光散射检测器性能试验 8.14 整机性能(定性、定量重复性)试验 8. 15 工作环境试验 8.16 运输、运输贮存环境试验 9型式评价结果的判定. 附录A液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原始记录格式
(12) (12) (13) (13) (15)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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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型式评价大纲依据JJF1016一2009《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 JJF1015一2002《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和型式批准通用规范》以及JJF1001一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编写。
本型式评价大纲的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参考了JJG705一2014《液相色谱仪》、 GB/T26792一2011《高效液相色谱仪》、GB/T11606一2007《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GB4793.1一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等技术法规。
本型式评价大纲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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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相色谱仪型式评价大纲
1范围
本型式评价大纲规定了液相色谱仪的型式评价的要求、试验方法、结果处理和判定规则,适用于液相色谱仪的新产品及进口仪器的型式评价工作。
2引用文件
JJG705—2014液相色谱仪 GB4793.1一2007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安全通用要求第1部分:通
用要求
GB/T11606—20072 分析仪器环境试验方法 GB/T26792一2011高效液相色谱仪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概述
液相色谱仪(以下简称仪器)是由输液系统、进样系统、分离系统、检测系统和数据处理系统等部分组成的分析仪器,图1是其组成的方框图。仪器根据样品中各组分在色谱柱内固定相和流动相间分配或吸附等特性的差异,由流动相将样品带人色谱柱中进行分离,经检测器检测并通过数据处理系统记录色谱图,依据各组分的保留时间和响应值(峰面积或峰高)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流动相 流动相
数据处理系统
分离系统
检测系统
样
+
线
输液系统
废液收集
图1液相色谱仪组成方框图
4法制管理要求
4.1 计量单位要求
仪器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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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准确度要求
仪器的流量设定值误差Ss、柱箱温度设定值误差△Ts、最小检测浓度指标应符合
JJG705—2014中4.1.2、4.2.1、4.3的相应规定 4.3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的要求
仪器必须在仪器的铭牌或面板等明显部位标注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其标志、编号和说明必须清晰可辨,牢固可靠。 4.3.1计量法制标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4.3.1.1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试验样机可留有相应位置,只对国产仪器); 4.3.1.2仪器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本项为非强制性规定,试验样机可留有相应位置)。 4.3.2计量器具标识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仪器名称、生产厂名、规格(型号)、制造日期、出厂编号。 4.4外部结构设计要求
对不允许使用者自行调整的仪器部位,应该采用封闭式结构设计或者留有加盖封印的位置。 4.5安装标志要求
对安装有特殊要求的仪器,应该有安装说明标志。
4.6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样机 4.6.1技术资料 4.6.1.1整机照片、总装图、主要零部件图和电路图。 4.6.1.2技术标准文件(含检验方法)。 4.6.1.3产品使用说明书。 4.6.1.4 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对样机所做的试验报告。 4.7试验样机
申请单位可以按单一产品提出申请,也可以按系列产品提出申请。凡按单一产品电请的,一般情况下应提供一台样机;按系列产品申请的,每个系列产品中至少抽取三分之一具有代表性的规格产品,每种规格产品应提供一台样机。 5计量要求
仪器计量性能指标要求见表1。
表1仪器计量性能指标
条款 5. 1
项目密封性流量设定值/
性能指标
在规定的压力范围内无泄漏
0. 5
2. 0
5. 0
1. 0
5. 2 输液 (mL/min)
系统 误差 流量设定值允许
±2% 1. 5%
±1% 1. 0%
±2% 1. 5%
±3% 1. 5%
5.3 5. 4 2
流量稳定性 *梯度允许误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