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 1716—2018
粉尘浓度测量仪型式评价大纲
Program of Pattern Evaluation of Dust Concentration Measuring Instruments
2018-09-25实施
2018-06-25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JJF1716—2018
粉尘浓度测量仪型式评价大纲
JJF 1716—2018
Program of Pattern Evaluation of Dust Concentration MeasuringInstruments
归口单位: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矿山安全计量站
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参加起草单位: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委托全国环境化学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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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付建涛(国家矿山安全计量站)张文阁(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胡继红(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参加起草人:
曹利波(国家煤矿防尘通风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朱正宪(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刘靖琪(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吴华建(国家矿山安全计量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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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引言 1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概述 4法制管理要求 4.1计量单位. 4.2标志· 5计量要求. 5.1示值误差 5.2示值重复性.. 6 通用技术要求.. 6.1外观.. 6.2 电源电压适应性· 6.3 工作稳定性.· 6.4 环境适应性. 6.5防爆安全要求
(Ⅱ) (1) (1) (1) (1) (1) (2) (2) (2) (2) (2) (2) (2) (2) (2) (3) (3) (4) (4) (4) (4) (4) (5) (5) (6) (7) (7) (7) (8) (8) (9) (10) (11) (12) (13) (22) 1
型式评价项目表. 提供样机的数量及样机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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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提供样机的数量 8.2样机的使用方式· 9 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法和条件以及数据处理和合格判定 9.1 计量单位· 9. 2 标志 9.3 示值误差· 9. 4 示值重复性· 9.5 外观· 9.6 电源电压适应性: 9.7 工作稳定性· 9.8 工作温度下限试验 9. 9 工作温度上限试验 9.10 防爆安全要求 10 试验项目所用计量器具和设备表 .. 11型式评价记录格式附录A仿真电缆技术要求附录B便携式粉尘仪型式评价原始记录格式附录C 固定式粉尘仪型式评价原始记录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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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大纲依据JJF1015一20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JJF1016一20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进行编制。
本大纲技术指标的制定参考了JJG846一2015《粉尘浓度测量仪》等技术法规本大纲为首次发布。
Ⅱ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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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浓度测量仪型式评价大纲
1范围
本型式评价大纲适用于光散射法原理的粉尘浓度测量仪(以下均简称“粉尘仪”)的型式评价。
2引用文件
JJG846一2015粉尘浓度测量仪 GB/T2423.1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
低温
GB/T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2423.4一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十12h循环)
GB3836.1一2010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4一2010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4208一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概述
粉尘仪是用于测量悬浮在空气中颗粒物质量浓度的仪器,并能显示浓度值或输出浓度信号。
粉尘仪一般由粉尘浓度转换组件、采样头(含切割器或分离器)、抽气泵、电源、 电路等部分组成。某些粉尘仪还具有流量计、采样时间显示或设定、采样体积显示或设定、信号输出等结构或功能。
按测量范围分为高浓度粉尘仪[测量范围一般为(101000)mg/m3和低浓度粉尘仪[测量范围一般为(0.1~10)mg/m]。
按安全性能分为非防爆型粉尘仪和防爆型粉尘仪。 按使用场所分为便携式粉尘仪(又称直读式粉尘浓度测定仪)和固定式粉尘仪(又
称粉尘浓度传感器)。
粉尘仪根据自身特点应明确关键零部件和材料,如:防爆型粉尘仪的塑料外壳、粉尘探测器件、电池、气泵等。
4法制管理要求
4.1计量单位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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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浓度单位一般采用mg/m3 4.2标志
必须在粉尘仪的铭牌或面板、表头等明显部位标注计量法制标志和计量器具标识,其标志、编号和说明必须清晰可辨,牢固可靠。 4.2.1计量器具法制标志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试验样机应预留相应位置)。
4.2.2计量器具铭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粉尘仪的名称、规格(型号);粉尘仪的生产厂名;
一
测量范围;准确度(或等级标志);一出厂编号;生产日期;防爆型粉尘仪的防爆标识和编号。
5计量要求
5.1示值误差
示值误差应不超过士20%。 5.2示值重复性
示值重复性应不大于10%。对光学原理的粉尘仪,若采用标准透光膜板测试,其示值重复性应不大于2%。
6通用技术要求 6.1外观 6.1.1粉尘仪表面及采样头(含切割器或分离器)等部件不得有明显凹痕、裂缝、变形等影响正常工作的缺陷。 6.1.2粉尘仪连接可靠,各旋钮和按键应能正常操作和控制。通电后,显示部分应清晰、完整。 6.2电源电压适应性
除电池供电型粉尘仪外,粉尘仪在额定电压士10%范围内变化时,示值误差应符合 5.1的要求。 6.3工作稳定性
便携式粉尘仪采用可充电电池和一次性可更换电池的,充电后和更换电池后应能正常工作10h,粉尘仪不应出现欠压关机,示值误差应符合5.1的要求。
固定式粉尘仪连续工作15d,示值误差应符合5.1的要求。
6.4环境适应性
粉尘仪经工作温度下限、工作温度上限试验,示值误差应符合5.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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