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JF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技术规范
JJF1931—2021
信号发生器校准规范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ignal Generators
2021-10-18发布
2022-04-18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JJF 1931—2021
信号发生器校准规范
JJF 1931—2021 代替JJG173—2003
Calibration Specification for Signal Generators
归口单位: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
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参加起草单位: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3所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本规范委托全国无线电计量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JJF1931—2021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何昭(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黄见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朱建刚(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
参加起草人:
朱思捷(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张子龙(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徐宝利(航天科工集团二院203所)孙景禄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JJF1931—2021
目 录
引言 1 范围·
(IⅢI) (1) (1) (1) (1) (1) (1) (1) (2) (2) (2) (2) (2) (3) (4) (4) (4) (4) (5) (5) (5) (5) (6) (6) (7) (7) (7) (7) (8) (8) (8) (9) (9) I
概述· 3 计量特性.· 3.1 频率 3.2 功率 3.3 频谱纯度参数· 3.4 模拟调制参数 3.5 脉冲调制参数·· 3.6 内调制发生器参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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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条件环境条件.….
4. 1 4.2 校准用设备 5 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 5. 1 外观及工作正常性检查 5. 2 频率 5.3 功率 5. 4 载波剩余调幅 5.5 载波剩余调频 5.6 谐波· 5.7 非谐波
5.8 单边带相位噪声. 5. 9 调幅深度· 5.10 调频频偏 5.11 调相相偏 5.12 调制解调失真 5.13 幅度调制下的伴随调频 5.14 频率调制下的伴随调幅 5.15 脉冲调制通断比 5.16 脉冲调制上升/下降时间· 5.17 内调制发生器频率 5.18 内调制发生器幅度 6 校准结果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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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校时间间隔附录A原始记录参考格式附录B校准证书内页格式附录 C 主要项目校准不确定度评定示例
(9) (10) (1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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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规范依据JJF1071一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和JJF1059.1一2012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编制。
本规范是对JJG173一2003《信号发生器检定规程》进行修订,与JJG173一2003 相比,主要修订的内容包括:
编写格式符合JJF1071一2010《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的要求;检定规程改成校准规范;一频率范围由5kHz~40GHz修改为5kHz~50GHz;内调制发生器频率范围
由0.01Hz~100kHz修改为10Hz~200kHz;
删除内部晶体振荡器项目,删除最大输出电平项目;将绝对电平准确度和相对电平准确度统一为功率。
本规程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G173—1986、JJG174—1985、JJG324—1983、JJG325—1983、JJG339
1983、JJG438—1986;
JJG173—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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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发生器校准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频率范围为5kHz~50GHz信号发生器的校准,其他频率范围的信号发生器可参照执行。
2概述
信号发生器包括高频信号发生器、射频信号发生器、微波信号发生器、毫米波信号发生器、合成信号发生器等,主要由晶体振荡器、频率合成单元、电平控制单元、调制单元等组成。其基本功能是提供正弦波信号及其调制波信号,广泛应用于生产、科研、 计量等部门。
3计量特性 3.1频率
范围:5kHz~50GHz,最大允许误差:士(1×10-5~1×10-10)。 3.2功率
a)范围:一130dBm~30dBm(5kHz~18GHz),最大允许误差:±(0.5dB~~ 2 dB);
b)范围:一120dBm~30dBm(18GHz~26.5GHz),最大允许误差:士(0.5dB~ 2 dB) ;
c)范围:一110dBm~30dBm(26.5GHz~50GHz),最大允许误差:±(0.5dB~ 2 dB)。 3.3频谱纯度参数
a)载波剩余调幅; b)载波剩余调频; c)谐波; d)非谐波; e)单边带相位噪声。
3.4模拟调制参数 3.4.1幅度调制
调幅深度:5%~99%,最大允许误差:±(3%~20%)。
3.4.2频率调制
频偏:(0~500)kHz,最大允许误差:士(3%20%)。 3.4.3相位调制
相偏:(0~500)rad,最大允许误差:士(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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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调制解调失真。 3.4.5幅度调制下的伴随调频。 3.4.6频率调制下的伴随调幅。 3.5脉冲调制参数
a)脉冲调制通/断比; b)脉冲调制上升/下降时间。
3.6内调制发生器参数
a)内调制发生器频率:10Hz~200kHz,最大允许误差:士(1×10-5~1× 10-10);
b)内调制发生器幅度(正弦波):100mV~10V,最大允许误差:士1%。 注:以上技术指标不用于合格性判定,仅提供参考。
4校准条件 4.1环境条件 4.1.1环境温度:(23士5)℃。 4.1.2相对湿度:≤80%。 4.1.3电源电压及频率:(220士11)V、(50士1)Hz。 4.1.4周围无影响仪器正常工作的电磁干扰和机械振动。 4.2校准用设备 4.2.1频率计
频率测量范围:应覆盖被校信号发生器输出信号的频率范围,最大允许误差:±(1×106~1×10-11)。 4.2.2功率计
频率范围:应覆盖被校信号发生器输出信号的频率范围:功率测量范围:一20dBm~30dBm;不确定度:0.15dB~0.65dB (k=2)。
4.2.3测量接收机
频率范围:应覆盖被校信号发生器输出信号的频率范围:功率测量范围:-130dBm~0dBm;不确定度:0.15dB~0.65dB (k=2); 调幅深度测量范围:5%~99%,最大允许误差:士(1%~6%);频偏测量范围:(0~500)kHz,最大允许误差:士(1%~6%);相偏测量范围:(0~500)rad,最大允许误差:士(1.5%6%)。
4.2.4失真度测量仪
失真度测量范围:(0.01%~30%),最大允许误差:土(1~2)dB。 4.2.5频谱分析仪
频率范围:应覆盖被校信号的频率范围;电平测量动态范围:≥110dB,最大允许误差:士(1~3)dB。
4.2.6相位噪声测量仪(相位噪声测量系统)
频率范围:应覆盖被校信号的频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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