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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T 6102-2022 油田开发监测及资料录取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3.87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0-25 17:17:05



推荐标签: 规范 监测 开发 油田 资料 6102

内容简介

SY/T 6102-2022 油田开发监测及资料录取规范 ICS 75.020 CCS E 12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T 61022022 代替SY/T6102—2006
油田开发监测及资料录取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field development monitor and data acquisition
2022—11—04发布
2023-05-04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布 SY/T6102—2022
目 次
前言范围
II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要求
2
4.
5开发监测内容及资料录取 5.1 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 5.2 产液部面监测 5.3 吸入(水/汽/气/聚等)部面监测 5.4 流体性质监测 5.5 油气、油水界面监测 5.6 剩余油分布监测 5.7 井下技术状况监测 SY/T 610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SY/T6102—2006《油田开发监测及取资料要求》,与SY/T6102—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文件名称: b)更改了文件适用范围,将原文件中“适用于油田开发监测”更改为“适用于陆上油田开发监
测和录取资料,海上油田参照使用”(见第1章,2006年版的第1章); c)删除了SY/T5465《注人、产出剖面测井作业规范》、SY/T6313.1《油气水界面确定方
法油气、油水界面》和SY/T6172《油田试井技术规范》,增加了SY/T7454《砂岩油田二氧化碳驱油藏工程方案编制技术规范》、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见第2章,2006年版的第2章)
d)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e)删除了“开发监测工作应纳人油田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用于油田开发监测的总费用值应不低
于原油操作成本的3%”(见2006年版的3.6); f)增加了不同驱替方式的试验区和工业化推广区块、海上油田及断块油田等动态监测的要求
(见4.6、4.7、4.8); g)增加了二氧化碳驱注汽后动态监测内容及要求按SY/T7454的规定执行,其他气驱动态监测
内容及要求参照执行(见4.9); h)增加了“油田开发监测涉及的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应符合SY/T6276的规定”(见
4.10); i)更改了采油井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井数(见5.1.1.1,2006年版的4.1.1.1)和注水井地层压力
与温度监测井数的规定(见5.1.2.1,2006年版的4.1.2.1); j)将稀油注水井、稠油蒸汽驱及蒸汽辅助重力泄油(SAGD)注汽井、火驱注气井、化学驱注
井的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合并更改为注人井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见5.1.2,2006年版的 4.1.2):
k)增加了稠油油田SAGD开发监测的规范(见5.1.1.1、5.1.1.3、5.1.2.2); 1)增加了稠油油田火驱开发监测的规范(见5.1.1.4、5.1.2.3、5.2.5、5.3.2.2) m)增加了采油井和注入井重大措施前后应对措施井测地层压力的要求(见5.1.1.7、5.1.2.6); n)更改了低、特低渗透油田产液部面监测井数的规定(见5.2.3,2006年版的4.2.3): 0)增加了化学驱区块产液剖面(见5.2.6)和吸入剖面监测的规范(见5.3.3); P)更改了采油井重大措施前后测产液面(见5.2.8,2006年版的4.2.8)和注水井重大措施前
后测吸水剖面的要求(见5.3.1.3,2006年版的4.3.1.3); q)将“吸水(汽)面监测”更改为“吸人(水/汽/气/聚等)剖面监测”(见5.3,2006年版
的4.3); r)将“油气水性质监测”更改为“地层流体性质监测”(见5.4.1,2006年版的4.4.1),更改了
高压物性取样比例(见5.4.1.1,2006年版的4.4.1.1.1),更改了地面油气水性质监测规范(见 5.4.1.2,2006年版的4.4.1.2),增加了化学驱等试验区注入水性质监测规范(见5.4.2);
III SY/T 6102—2022
s)针对稠油热采和化学驱,更改了开发检查井监测内容(见5.6.1.2,2006年版的4.6.1.2); t)更改了井下技术状况监测的要求(见5.7,2006年版的4.7)。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油气田开发专业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油天
然气股份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东北石油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苗志国、郑宪宝、赵洪岩、高飞、罗宪波、柴德民、许威、于伟杰、蔡晖、 李洁、卢继源、董驰、张继成。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4年首次发布为SY/T6102—1994《稠油油藏注蒸汽开发动态监测录取资料的内容及要求》,2000年第一次修订; —-2006年第二次修订时,并入了SY/T6221—1996《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及动态监测技术
要求》的内容,文件名称变为《油田开发监测及取资料要求》(SY/T6221一1996为首次发布):
—一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IV SY/T6102-2022
油田开发监测及资料录取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要求、监测内容和录取资料技术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陆上油田开发监测和录取资料,海上油田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Y/T5366油田开发井取心资料录取技术规范 SY/T6276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SY/T7454砂岩油田二氧化碳驱油藏工程方案编制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油田开发监测系统设计要求
4.1应根据油田地质特点、开发井网、驱替方式、开发阶段和开发要求,建立油田开发监测系统。 4.2油田开发监测系统应按开发单元建立。 4.3监测系统的部署应采取油田整体与重点区块解剖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典型区块应进行加密监测。 4.4监测井点的部署应在油田(区块)开发地质和开发动态上具有代表性,监测周期具有连续性,监测结果具有可对比性,录取资料具有针对性。监测手段(方法)应适应不同开发阶段的要求。 4.5各种测试方法、测试手段应符合监测要求,监测井的井口设备及井下技术状况应满足测试技术要求。 4.6不同驱替方式的试验区及扩大试验区应按照方案取全、取准资料,增加测试比例,重点监测项目变化大时应增加监测节点和密度。 4.7海上油田、超深井集中的陆上油田及监测难度大的油田应根据开发状况和生产需求合理规划测试井数。 4.8断块油田应选择断层边缘井位开展井间连通性和断层封闭性的监测。高倾角断块油田动态监测应兼顾构造高、中、低部位。 4.9二氧化碳驱注汽后动态监测内容及要求按SY/T7454的规定执行,其他气驱动态监测内容及要求参照执行。
1 SY/T 6102—2022
次,时间间隔不小于2个月。 5.1.1.7采油井在重大措施前后应测地层压力。 5.1.2注入井地层压力与温度监测 5.1.2.1注水井地层压力和温度监测内容如下:
a)分开发层系测试,每年两次,时间间隔不小于5个月; b)中高渗透整装油田、50口井以上的断块油田及常规开采的稠油油田,选开井数30%以上的注
水井测地层压力与温度; c)低、特低渗透油田及50口井以下的断块油田,选开井数10%以上的注水井测地层压力与温
度,其中断块油田根据开发需要优选邻近断层的注水井测地层压力,研判断层封闭性: d)边底水、气顶油田,选开井数20%以上的注水井测地层压力与温度。
5.1.2.2蒸汽驱及SAGD注汽井地层压力和温度监测内容如下:
a)蒸汽驱初期每半年测一次地层压力、温度及蒸汽干度,时间间隔不小于5个月:中后期每年
测一次地层压力、温度及蒸汽干度,时间间隔不小于10个月;流动压力每季度测一次,时间间隔不小于2个月。
b)SAGD初期每季度测一次地层压力、温度及蒸汽干度,时间间隔不小于2个月;中后期每半
年测一次地层压力、温度及蒸汽干度,时间间隔不小于5个月;对于部分顶部存在水层的稠油油藏,中后期应加密监测,5d~10d测一次。
5.1.2.3火驱注气井地层压力和温度监测内容如下:
a)试注阶段,注气井试注前测井底温度、压力,试注时每小时记录一次注气压力、井口温度。 b)点火阶段,注气井测试油压、套压、井口温度、井底温度。油压、套压每小时记录一次,井
口温度每8h记录一次,井底温度连续测量,每小时记录一次。 c)火驱阶段,注气井测试油压、套压、井口温度,每12h记录一次。
5.1.2.4化学驱区块选10%~15%的注人井做定点监测;化学驱阶段每半年测一次,时间间隔不小于5个月。 5.1.2.5注人井测地层压力的同时应测流动压力和温度。 5.1.2.6注人井在重大措施前后应测地层压力。 5.2产液面监测 5.2.1以自喷开采为主的油田,选采油井开井数30%以上的井测产液剖面,每年测一次,时间间隔不小于8个月。 5.2.2以机械开采为主的油田,选采油井开井数10%~15%的井测产液剖面,每年测一次,时间间隔不小于8个月。 5.2.3低、特低渗透油田,中低含水期(含水率<60%)选采油井开井数5%的井测产液面,高含水期(含水率≥60%)或生产层数少于3个的油田,应根据油田开发实际需要优化确定监测井数。断块油田,每个主断块选1~2口井测产液剖面,每年测一次,时间间隔不小于8个月。 5.2.4稠油油田产液剖面监测井数按采油井开井数3%~5%选取。 5.2.5稠油油田蒸汽吞吐井每周期测一次,测试时间选在生产稳定后:蒸汽驱阶段采油井每半年测一次,时间间隔不小于5个月:火驱阶段采油井每半年测一次,时间间隔不小于5个月。 5.2.6化学驱区块选10%~15%的采油井做定点监测;空白水驱阶段和后续水驱阶段每年测一次时间间隔不小于8个月;化学驱阶段每半年测一次,时间间隔不小于5个月。 5.2.7产液面测试质量要求如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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