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Y17815—2021 代替Q/SY1815—2015
排水采气用起泡剂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foaming agents used in drainage gas recovery
202111—15实施
2021—09—07发布
发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Q/SY17815—2021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技术要求 6 试剂或材料仪器设备
5
7
7.
9
配制模拟地层水和起泡剂溶液 8.1 配制模拟地层水 8.2 配制起泡剂溶液检验方法
8
9
9.1 外观 9.2 发泡体积和泡沫析液半衰期 9.3 泡沫携液率 9.4 耐温性 10 检验规则· 10.1 采样 10.2 检验 10.3 判定 11 标志。 包装和储运· 11.1 标志 11.2 包装 11.3 储运 12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
Q/SY17815—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Q/SY1815一2015《排水采气用起泡剂技术规范》,与Q/SY1815一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排水采气用起泡剂的分类(见表1Q/SY1815一2015的第4章): b)更改了排水采气用起泡剂的技术要求(见表2,Q/SY18152015的表2); c)更改了“检验准备”(见第6章,Q/SY1815一2015的第6章) d)增加了测试用仪器设备(见第7章); e)增加了“配制模拟地层水和起泡剂溶液”的配制方法(见第8章): f)增加了液体起泡剂的外观和固体起泡剂的外观的检测方法(见9.1,Q/SY1815一2015的7.1): g)删除了表面张力的检测方法(见Q/SY1815—2015的7.2): h)更改了“热老化前起泡力”的检测方法(见9.2,Q/SY18152015的7.3) i)更改了热老化前携液量*的检测方法(见9.3,Q/SY18152015的7.4) j)更改了“热老化后发泡力、携液量”的检测方法(见9.4,Q/SY1815—2015的7.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油田化学剂及材料专业标准化直属工作组提
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辽河油田分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西南石油大学。新疆油田分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周飞。闫峰。李友富。常鹏梅。袁国伟。丁湘华。戴倩倩。刘贵宾。沈燕鸿。
刘建仪、刘丽华、李佳、王俊良、赵金姝、赵责、刘宏伟、孙倩茹、何禹羲、梁凌熏、张西子、亢思丹、 程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Q/SY1815—2015:一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I
Q/SY 17815—2021
排水采气用起泡剂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排水采气用起泡剂的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储运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排水采气用起泡剂的质量检验和评价。
规范性引用文件
卫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79
GB/T 6680 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SY/T6787 水溶性油田化学剂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SY/T74942020 油气田用起泡剂实验评价方法
术语和定义
3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分类
4
按使用条件将排水采气用起泡剂分为以下
表1 排水采气用起泡剂按使用条件分类表
类别 I类 Ⅱ类 Ⅲ类 50g/L≤地层产出水矿化度≤100g/L,地层产出水不含凝析油 IV类
排水采气用起泡剂使用条件
地层产出水矿化度50g/L 地层产出水不含析油地层产出水矿化度50g/L,地层产出水含凝析油
50g/L≤地层产出水矿化度≤100g/L,地层产出水含凝析油
V类 VI类
地层产出水矿化度≥100g/L,地层产出水不合凝析油地层产出水矿化度≥100g/L,地层产出水含凝析油
Q/SY 17815—2021
5技术要求
排水采气用起泡剂的技术要求见表2
表2排水采气用起泡剂的技术要求
指标 ⅢI类 IV类
项目
VI类
V类
I类液体:均相,无肉眼可见杂质或悬浮物:固体:圆柱体,表面均匀,光滑 ≥ 750 ≥ 700 ≥ 600 ≥ 500 ≥ 500 ≥ 450 ≥ 320 ≥ 320 ≥ 300 ≥ 200 ≥ 150 ≥ 120
Ⅱ类
外观发泡体积,mL 泡沫析液半衰期。S 泡沫携液率(65℃),%
≥ 80 2 80 2 80 2 80 ≥ 70 ≥70 ≥ 750 ≥ 700 ≥ 600 ≥ 500 ≥ 500 ≥ 450 ≥320 ≥ 320 300 2 200 ≥150 ≥120
发泡体积,mL
耐温性 (100C,24h) 泡沫析液半衰期,S
试剂或材料
试验用试剂或材料如下: a)蒸馏水:三级水,应符合GB/T6682一2008的要求 b)氮气:纯度达到99.9%及以上: c)氯化钙:化学纯: d)氯化镁:化学纯: e)硫酸钠:化学纯: f)氯化钠:化学纯: g)石油醚:60℃~90℃沸程,化学纯。
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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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电子天平:精度0.01g b)吴茵混调器:量程0r/min~18000r/min,或同类产品; c)量筒:1000mL d)烧杯:100mL、500mL,1000mL、2000mL; e)具塞比色管:50mL f)秒表:精度0.01s; g)刮刀:硅胶材质,总长宜20cm~30cm,刷头宽宜4cm6cm,刷头长宜6cm~8cm h)烘箱:25℃150℃,精度±1℃: i)恒温循环水浴:25℃100℃,控温精度±1℃: j)陈化釜:具有聚四氟乙烯内衬,容积500mL k)浮子流量计:量程0.1L/min一1.0L/min,精度0.02L/min 1)起泡剂携液量评价装置:应符合SY/T7494一2020附录C的要求: m)容量瓶:1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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