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7.060.30 CCS J 98
gP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6508.8—2022 代替GB/T16508.8—2013
锅壳锅炉第8部分:运行
Shell boilers- Part 8:Operation
2023-02-01实施
2022-07-11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6508.8—2022
目 次
前言引言 1 范围
Il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5
2
运行前准备 6 启动 7 运行 8 停炉 9 检查维护与保养 10 故障处理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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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8.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6508《锅壳锅炉》的第8部分。GB/T16508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材料;
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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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 —第5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
-第6部分:燃烧系统;第7部分:安装;第8部分:运行。
本文件代替GB/T16508.8—2013《锅壳锅炉第8部分:运行》,与GB/T16508.8—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干法保养”“湿法保养”的定义(见3.1、3.2,2013年版的3.1、3.2);增加了术语“辅助燃烧系统”(见3.3); -删除了术语“停炉保养”(见2013年版的3.3);更改了锅炉使用登记的相关要求(见4.1.1,2013年版的4.1、4.2);更改了锅炉技术档案、锅炉管理制度的要求(见4.1.3、4.1.4,2013年版的4.3);更改了锅炉安全运行要求(见4.2.2,2013年版的4.6);更改了液体、气体燃料锅炉燃烧器的检查内容(见5.6.3,2013年版的5.6.3);增加了燃气管道启用的要求(见5.12);增加了2台或以上锅炉共用烟道或烟窗的要求(见5.13);增加了点火过程的安全要求(见6.2.3);更改了液体、气体燃料锅炉点火前吹扫的要求[见6.2.4a),2013年版的6.2.3];增加了固体燃料锅炉的点火要求(见6.2.5); -增加了双炉胆锅炉的点火及运行调节要求(见6.2.6);增加了锅炉在运行期间出现意外情况应紧急停止送风和输送燃料的要求(见7.4.3);增加了锅炉排污间隔及排污量的要求(见7.6);增加了锅炉使用单位制定停电保护措施的要求(见8.3);增加了在用锅炉月度检查和燃烧器年度检查的要求(见9.1.3,9.1.4);增加了压力表停止使用的规定(见9.2.1.1); -增加了安全阀不应随意解列和提高整定压力的要求(见9.2.1.4);增加了锅炉化学清洗的要求(见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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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上海工业锅炉研究所有限公司、杭州市特种设备检
测研究院、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金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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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508.8-2022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晋、王善武、喻孟全、赵辉、廖盈、顾利平、钱风华、李一襄、潘瑞林、董一真、 王惠云、冯冰潇。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GB/T16508-1996《锅壳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2013年第一次修订时,分为GB/T16508.1--2013~GB/T16508.8—2013,纳人了锅壳锅炉设计、材料、制造、检验、验收、安装及运行的要求,本文件为GB/T16508的第8部分;
一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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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8.8—2022
引言
GB/T16508《锅壳锅炉》是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归口的锅炉通用建造标准之一。其制定遵循了国家颁布的锅炉安全法规所规定的安全基本要求,设计准则、材料要求、制造检验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安装要求和使用要求均符合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应规定。GB/T16508为协调标准,满足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基本要求,同时也符合 TSG9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要求。GB/T16508旨在规范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安装和运行,由8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范围、锅炉参数、建造规范以及节能和环保等建造锅壳锅炉的通用技术要求。 第2部分:材料。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受压元件、承载非受压元件和焊接材料等的选材和用材要求。
一第3部分:设计与强度计算。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以及受压元件的设
计计算壁温、计算压力、设计许用应力取值及强度计算方法。 -第4部分:制造、检验与验收。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在制造过程中的标记、材料切割与矫正、 冷热成形、主要零部件制造与装配、胀接、焊接、热处理、检验与试验、涂装与包装、铭牌及出厂资料的要求。 第5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的设置和选用要求。
一一第6部分:燃烧系统。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燃烧系统的技术要求。 一第7部分:安装。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的安装、调试和验收等要求。 一第8部分:运行。目的在于确定锅壳锅炉运行与管理的要求。 由于GB/T16508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囊括适用范围内锅炉建造和安装中的所有技术细节,因此,
在满足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不禁止GB/T16508中没有特别提及的技术内容。
GB/T16508不限制实际工程设计和建造中采用能够满足安全要求的先进技术方法。 对于未经委员会书面授权或认可的其他机构对标准的宣贯或解释所产生的理解歧义和由此产生的
任何后果,本委员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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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8.8—2022
锅壳锅炉第8部分:运行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锅壳锅炉运行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及运行前的准备、启动、运行、停炉、检查维护与保养、故障处理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GB/T16508.1界定的锅壳锅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T2900.48电工名词术语锅炉 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508.14 锅壳锅炉第1部分:总则 GB/T34355 5蒸汽和热水锅炉化学清洗规则 GB/T36699 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GB/T2900.48和GB/T1650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干法保养boilerdrymaintenance 锅炉停用期间在锅炉受热面及汽水系统金属表面采用干燥方法的措施。
3.2
湿法保养boilerwetmaintenance 锅炉停用期间在锅炉汽水系统中采用充满保护性水溶液的措施。
3.3
辅助燃烧系统 auxiliary combustion system 为保障锅炉安全点火和稳定燃烧增设的燃烧系统,
4基本要求
4.1使用单位要求 4.1.1 使用单位应采购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标准要求的锅炉设备,应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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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8.8—2022
4.1.2锅炉作业人员应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相应证书,持证上岗,按章作业。 4.1.3使用单位应逐台建立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的技术档案,且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b) 锅炉出厂技术资料及监督检验证明; c) 锅炉安装、改造、修理、化学清洗技术资料及监督检验证明; d) 水处理设备安装调试技术资料及水质处理相关记录和检测报告 c) 锅炉定期检验报告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f) 锅炉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g) 锅炉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测量调控装置校验报告、试验记录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h) 锅炉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i) 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j)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检测报告。
4.1.4使用单位应制定以下锅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运行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水处理作业人员
等职责范围、任务和要求; b) 锅炉巡回检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的内容、路线和记录的项目; c) 交接班制度,包括交接班要求、检查内容和交接班手续等; d) 锅炉及辅助设备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投运前的检查及准备工作、启动和正常运行的操作方
法、正常停运和紧急停运的操作方法; e) 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包括锅炉停(备)用防锈蚀要求,锅炉本体、安全附件及仪表、安全保护装
置、燃烧设备和辅助设备的维护保养周期和要求; f)2 水质管理制度,包括水质定期检测的项目和合格标准; g) 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防火、防爆、锅炉房非作业人员的管理、通道畅通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和
事故处理办法等; h)节能管理制度,包括锅炉节能管理的有关要求。
4.2 锅炉运行要求
4.2.1 锅炉正式投运前,作业人员应做好各项检查,按规定对安全阀进行整定与校验。 4.2.2 锅炉安全运行的要求如下:
a)1 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启动锅炉,控制及联锁保护装置应完好; b) 液体、气体燃料的温度和输送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c) 锅炉运行中应保证压力、水位、温度等参数处于规定范围内,不应任意提高运行参数 d) 锅炉压火后应保证锅炉压力不回升、不缺水:
当锅炉运行中发生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焦、无法排渣、尾部烟道严重堵灰、炉墙烧红、受热面金属严重超温、汽水质量严重恶化等情况之一时,锅炉应立即停止运行;
e)
f) 当余热锅炉人口烟气温度、烟气成分的腐蚀性等超出设计范围或人口烟气不适合进人余热锅
炉时,应隔离余热锅炉并停止锅炉运行。
4.2.3锅炉水质应符合GB/T1576或GB/T12145的要求。 4.2.4锅炉运行时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GB13271的规定,并符合锅炉使用地区的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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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8.8—2022
5运行前准备 5.1 锅炉外部检查 5.1.1 锅炉本体、辅机设备以及支承、吊架应完好。 5.1.2 风道及烟道的调节装置和挡板应完好、开关灵活、启闭指示正确。 5.1.3 锅炉外部炉墙及保温应完好。 5.1.4炉门、灰门、看火门孔、防爆门,以及手孔、头孔、人孔、检查门孔等装置应完好,且关闭严密。 5.1.5锅炉基础的沉降及开裂应满足要求。 5.2钅 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检查 5.2.1 安全附件及仪表应齐全、完好,处于投用状态。 5.2.2 压力表应指示正确。存水弯管应正常,压力表三通旋塞启闭灵活。 5.2.3水位表及其附件应保证水位指示清晰可见。水位表的连接阀、排污阀应启闭灵活。 5.2.4 温度测量装置应指示正确。 5.2.5安全阀、泄放阀的铅封应完好,泄放管完好畅通,确保泄放安全,当锅炉使用环境的温度存在低于0℃的可能时,应有防冻措施。 5.3能效监控装置、能源计量仪表检查
燃料消耗量装置、温度计及流量计等应齐全完好,处于投用状态,指示正确。
5.4受热面检查 5.4.1受热面的外包、保温及各连接处密封应完好,检查门、孔在关闭状态时密封应良好。 5.4.2当对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及过热器烟风侧有无异物或积灰有怀疑时,应进行检查,以保证烟道畅通。 5.5汽水管道和阀门检查
锅炉的给(进)水管道、蒸汽管道、出水管道、回水管道、疏水管道和排污管道等应畅通,各管道的支架、保温应良好。管道上的阀门应完好且启闭灵活,阀门的启闭和开度应保持正确位置。 5.6燃烧设备检查 5.6.1 燃烧设备应无影响正常运行的变形和损伤;机械传动装置试运转正常,且润滑良好。 5.6.2炉排应无影响正常运行的变形和损伤,炉排片间隙合适,运转正常。 5.6.3液体、气体燃料燃烧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液体燃料燃烧器:外观无异常;点火装置、自动控制器、安全切断阀、火焰监测装置、空气压力监
测装置、燃料压力监测装置、油泵、油加热器、油压表、油温表、各旋塞、阀门、接头等齐全完好,无可见变形、无破损、无堵塞或泄漏等,仪表指示正确;
b) 气体燃料燃烧器:外观无异常;点火装置、自动控制器、安全切断阀、火焰监测装置、空气压力监
测装置、燃料压力监测装置、气体燃料燃烧器的阀门检漏装置、燃料供应管路、滤网、气压表、各旋塞、阀门、接头等齐全完好,无可见变形、无破损、无堵塞或泄漏等,仪表指示正确。
5.7给水系统及水处理设备检查 5.7.1水泵、给水管路、阀门、水箱及附件等应处于正常状态,水泵经试运转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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