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7.060.30 CCS J 9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6507.8—2022 代替GB/T16507.8—2013
水管锅炉
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
Water-tube boilers-
Part 8:Installation and operation
2022-03-09发布
2022-10-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6507.8—2022
目 次
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
c
5 基础、支(构)架和钢结构·
"3
锅筒、启动(汽水)分离器、储水箱与集箱、减温器· 7 受热面 8 空气预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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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10 15 18 19
锅炉本体管道和锅炉范围内管道: 10 安全附件及仪表 11 燃烧装置 12 辅助装置 13 平台、扶梯、栏杆 14 水压试验 15 炉墙砌筑、浇注与保温· 16 化学清洗、冲洗和吹洗 17 调试 18 质量验收 19 运行附录A(资料性)层燃锅炉的炉排安装允许偏差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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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5
25 26 26 28 28 29 31 32
GB/T16507.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GB/T16507《水管锅炉》的第8部分。GB/T1650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一第2部分:材料; —第3部分:结构设计;一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一第5部分:制造;
一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
-
本文件代替GB/T16507.8一2013《水管锅炉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与GB/T16507.8一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删除了锅炉安装部分基本要求(见2013年版的4.1和4.2);增加了锅炉范围内管道安装位置安全距离的要求(见4.1);增加了对于合金钢材料制成的承压部件的光谱分析复验的规定(见4.3);增加了设备临时加固设施和吊装设施的要求(见4.10);一增加了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和成品保护的要求(见4.11和4.12);增加了无结构校核情况下的焊接施工要求,以及防止污染物排放的规定(见4.13和4.14);一更改了锅炉安装过程中的监督要求(见4.15,2013年版的4.12);增加了锅炉安装过程中,无损检测技术等级及焊接接头质量等级要求和时机(见4.16);更改了受压元件、部件的焊接接头的返修及修后检验工作的要求,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和主要连接管道及锅炉范围内管道的清洗要求和锅炉调试过程的要求(见4.17、4.21和4.23. 2013年版的4.14、4.18和4.20);增加了当基础表面与柱脚间需要放置垫铁时的二次灌浆要求(见5.1.3);增加了锅炉钢结构吊装过程中沉降观测点的设置要求(见5.2.5);增加了高强螺栓产品抽样验收试验与连接试验的要求(见5.2.7及表5);一增加了叠梁和板梁吊装前的要求(见5.3.3);更改了锅炉常用紧固件部分硬度值(见表8,2013年版的表7);增加了锅简、集箱等部件的膨胀系统的安装要求(见6.1.7和6.2.8);更改了通球试验的球径要求(见7.2.3和表11,2013年版的7.2.3和表10);增加了通球球径无法通过的处理方法(见7.2.5);更改了合金钢材料受热面管加热校正的规定(见7.2.7,2013年版的7.2.4);更改了受热面管子对接焊缝的要求(见7.2.8,2013年版的7.2.6);增加了受热面管子的安装对接时直管段部分相邻两条焊缝间的距离要求(见7.2.9);更改了受热面管组合安装过程中切割的要求(见7.2.10,2013年版的7.2.7);增加了受热面管组合的其他要求(见7.2.15、7.2.16和7.2.17);一更改了水冷壁组合安装部分检查项目与质量标准(见表14,2013年版的表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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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6507.8—2022
更改了过热器、再热器组合安装要求(见7.3.5和表15,2013年版的7.3.5和表14);更改了顶棚过热器管排平整度允许偏差和悬吊式受热面安装基准(见7.3.6和7.3.7,2013年版的7.3.6和7.3.7);增加了循环流化床设备和组件的安装要求(见7.4);更改了管道的安装施工的要求(见9.1.1,2013年版的9.1.1);增加了合金钢材料管道的光谱分析复查要求(见9.1.3);增加了管道对接焊缝的布置、中心线距离和焊接工艺的要求(见9.1.4、9.1.5和9.1.6);更改了取样管、排空气管道安装的要求(见9.1.8,2013年版的9.1.7);增加了部分管道元件的设置要求(见9.2.1和9.2.2);更改了部分排污和放水装置的设置与安装要求(见9.2.5,2013年版的9.1.6);更改了安全阀的安装与校验的要求(见10.1,2013年版的9.2);增加了水位表(直读式)和远程水位测量装置的设置要求(见10.2.1、10.2.2和10.2.3);更改了水位表(直读式)部分安装要求(见10.2.6和10.2.7,2013年版的9.3.3和9.3.4);更改了压力表的部分设置和安装要求(见10.3.1和10.3.4,2013年版的9.4.1和9.4.4);增加了压力测量装置的部分要求(见10.3.5和10.3.6);更改了燃烧装置安装位置允许偏差(见表23,2013年版的表21);更改了旋流燃烧器、扰动式(或带有调整机构的)燃烧装置的安装要求(见11.2,2013年版的 10.1.7) ; 增加了直流燃烧装置、W型火焰燃烧装置、流化床燃烧装置和炉排装置的安装要求(见11.3、 11.4、表24、11.5、表25、表26、11.8和附录A);增加了水压试验的部分要求(见14.3、14.6和14.7);更改了不必进行水压试验的锅炉要求(见14.5,2013年版的13.4);更改了化学清洗的部分要求(见16.1.5和16.1.6,2013年版的15.1.5和15.1.6); -增加了冲洗和吹洗的部分要求(见16.2.1、16.2.16和16.2.17);更改了调试部分试验内容(见17.2和17.3,2013年版的16.2和16.4);删除了调试操作人员的要求(见2013年版的16.3);增加了试运完成后的要求(见17.5);更改了安装质量验收的部分要求(见18.1,2013年版的17.1);更改了锅炉运行的部分要求(见19.1、19.2和19.4,2013年版的18.1、18.2和18.4);增加了锅炉运行中的水汽质量要求和立即停止运行的情况(见19.6和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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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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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2)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
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泰山集团泰安泰山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备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南通万达锅炉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新中、曹宏伟、唐杰、赵军、俞经河、宫献平、陈秀彬、陆子龙、石回回。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6年首次发布为GB/T16507一1996 2013年第一次修订时,将水管锅炉和锅壳锅炉内容分开,各由8个部分组成,水管锅炉为 GB/T16507.1一2013GB/T16507.8一2013《水管锅炉》,锅壳锅炉为GB/T16508.1一2013~ GB/T16508.8—2013《锅壳锅炉》,本文件为GB/T16507.8—2013《水管锅炉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
一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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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GB/T16507《水管锅炉》是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修订和归口的锅炉通用建造标准之一。其制定遵循了国家颁布的锅炉安全法规所规定的安全基本要求,设计准则、材料要求、制造检验技术要求、验收标准和安装要求均符合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应规定。GB/T16507为协调标准,满足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的基本要求,同时也符合TSG91《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的要求。GB/T16507旨在规范锅炉的设计、制造、检验、验收和安装,由8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总则。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范围界定、锅炉参数、建造规范以及节能和环保等建造水管锅炉的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材料。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和非受压元件、受力构件、锅炉钢结构和焊接材料等的选材和用材要求。 第3部分:结构设计。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结构设计的基本要求、焊接连接要求、开孔和各元(部)件的具体设计要求。 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受压元件的计算壁温、计算压力、设计许用应力取值及强度设计计算方法。 一第5部分:制造。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在制造过程中的标记、冷热加工成形、胀接、焊接和热处理要求。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和与其直接连接的承受载荷的
一
非受压元件的检验、试验和验收要求。 一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的设置和选用要求。 一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目的在于确定水管锅炉本体和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调试、质量验
收以及运行要求。 由于GB/T16507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囊括适用范围内锅炉建造和安装中的所有技术细节,因此,
在满足TSG11《锅炉安全技术规程》所规定的基本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不禁止GB/T16507中没有特别提及的技术内容。
GB/T16507不限制实际工程设计和建造中采用能够满足安全要求的先进技术方法。 对于未经委员会书面授权或认可的其他机构对标准的宣贯或解释所产生的理解歧义和由此产生的
任何后果,本委员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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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锅炉
第8部分:安装与运行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管锅炉本体和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调试、质量验收以及运行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GB/T16507.1界定的水管锅炉。水管锅炉的改造、修理可参照使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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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6 工业锅炉水质 GB/T2900.48电工名词术语 锅炉 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T 16507.1 水管锅炉 第1部分:总则 GB/T 16507.4 水管锅炉 第4部分:受压元件强度计算 GB/T 16507.6 水管锅炉 第6部分:检验、试验和验收 GB/T 16507.7 水管锅炉 第7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标准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73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DL/T 777 火力发电厂锅炉耐火材料 DL/T 852 锅炉启动调试导则 DL/T 902 耐磨耐火材料 NB/T47013(所有部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GB/T2900.48和GB/T16507.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调试 commissioning 锅炉和相关设备、系统在安装后按照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整定和一系列试验工作的
总称。
注:调试是调整和试验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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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分部试运commissioning of individual equipment and system 对单台设备或系统进行的动态检查和试验。
3.3
整套启动试运startupandcommissioning 在完成分部试运的基础上,由调试、生产、施工单位共同参加进行汽机、锅炉整套设备联合电气、热
工自动化的启动试运。
4基本要求
4.1安装锅炉的位置和建筑物应满足GB50016、GB50041的有关规定并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锅炉范围内管道的安装位置应与人员密集场所(如控制室、值班室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在无法满足安全距离的要求时,建筑物应采取必要的防爆与隔离措施。 4.2锅炉安装应在土建基础工作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4.3锅炉各部件安装前应取得锅炉制造单位的设备制造相关技术文件和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所用的材料进人现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对于合金钢材料制成的承压部件的成品、 半成品和原材料应进行100%的化学成分光谱分析复验, 4.4锅炉的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提供的安装说明书的要求。 4.5锅炉安装焊接施工现场应有防风、防雨雪、防潮和防寒措施。当环境温度低于0℃或其他恶劣天气时,应有相应的技术措施。 4.6锅炉安装焊接施工除设计规定的冷拉焊接接头以外,焊件装配时不应强力对正,安装冷拉焊接接头使用的冷拉工具在焊接、热处理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拆除。 4.7安置在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内的锅炉,燃料供应管路应采用无缝钢管,焊接时应采用氩弧焊封底;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料管路应有燃气检漏报警装置。 4.8锅炉施工单位应对安装质量进行自检,并形成自检记录和报告。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检查验收合格 4.9锅炉在安装施工和其质量检验、检测中使用的设备、工具、量具、仪器仪表等应处在良好的使用状态,符合规定的精度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校验。 4.10锅炉设备吊装前,应对设备的临时加固设施和吊装设施进行全面宏观检查,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合格后才可以进行吊装。 4.11安装施工前,应对制造单位提供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外观检查,核对关键结构是否符合图样要求,必要时对主要安装尺寸进行测量与复核校对。 4.12安装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成品保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应解除保护措施,消除施工用临时设施的痕迹。 4.13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应在没有经过结构校核的情况下在建筑构件上打砸空洞、损坏承载构件或在构件的钢筋上进行焊接施工。 4.14安装施工过程应做好防止噪声、扬尘、电弧光和射线辐射的污染等措施,减少施工废弃物的排放。 4.15在锅炉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各项要求并接受检验机构对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运转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涉及安全性能项目的监督检验。 4.16在锅炉安装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NB/T47013对锅炉受压元件、部件的焊接接头进行无损检测,并满足如下要求。
a)应根据设计、工艺及其技术条件选择检测方法,并且制定相应的检测工艺。如采用多种无损检
测方法进行检测,则应按各自验收标准进行评定,均合格后,方可认为无损检测合格;当选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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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衍射时差法(TOFD)时,应与脉冲回波法(PE)组合进行检测,检测结论以TOFD与PE方法的结果进行综合判定。
b)焊接接头的无损检测应在形状尺寸和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进行,有延迟裂纹倾向的材料应在
焊接完成24h后进行无损检测,有再热裂纹倾向的焊接接头应在最终热处理后进行表面无损检测复验。
c)无损检测技术等级及焊接接头质量等级满足如下要求:
1)在 磁粉检测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I级; 2) 渗透检测时,质量等级不应低于I级; 3) 射线检测技术等级不应低于AB级,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应低于Ⅱ级; 4) 脉冲回波法超声检测和相控阵超声检测技术等级不应低于B级,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应
低于I级;
5)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技术等级不应低于B级,焊接接头质量等级不应低于IⅡI级
4.17在锅炉安装过程中,受压元件、部件的焊接接头的返修及修后检验工作要求如下:
a): 受压元件的焊接接头经过检测发现存在超标缺陷,施工单位应找出原因,制定可行的返修方
案,才能进行返修; b) 缺陷应在返修焊接前彻底清除; c)[ 同一位置上的返修焊接不宜超过2次;如果超过2次,应经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d) 补焊后,补焊区应进行外观检查和相同无损检测检测工艺的无损检测;要求焊后热处理的焊按
接头,应在热处理完成后进行最终无损检测。
4.18锅炉应配备必要的压力、温度、水位测量装置和报警装置,锅炉超压联锁保护装置,水位超限联锁保护装置,炉膛压力监测与保护装置以及点火程序控制与熄火保护装置。 4.19锅炉鼓风机、引风机、给水泵及循环水泵等辅助设备的安装施工应符合GB50275的要求, 4.20锅炉应配备符合锅炉给水要求的水处理设备和必要的水汽取样、品质监测装置和系统,对于额定工作压力不小于9.8MPa的锅炉还应实现水汽品质的连续监测。 4.21锅炉安装完成后,锅炉本体受压元件、部件和主要连接管道及锅炉范围内管道应进行清洗、冲洗,电站锅炉一般还需要进行吹洗 4.22锅炉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整体严密性试验(或称漏风试验),对炉膛、烟风管道的严密性进行检查。 4.23锅炉调试过程中的操作,应在调试人员的监护、指导下,由经过培训并且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运行人员进行。
5基础、支(构)架和钢结构
5.1基础
5.1.1基础应按照GB50204的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当基础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的70%以上时方可开始设备的安装。 5.1.2基础的标高和预埋地脚螺栓应符合锅炉设计图样的要求。当设计图样未规定偏差时,锅炉基础划线允许偏差如表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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