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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1470-2012 员工健康体检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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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1470-2012 员工健康体检规范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470—2012
员工健康体检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staff health check - up
2012一04一28发布
2012一07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470—2012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健康体检管理 4 健康体检频次 5 健康体检内容确定 6 承检医疗机构条件
健康体检项目附录A(规范性附录) 健康体检基本项目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健康体检备选项目参考文献 Q/SY 1470—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矿区服务工作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矿区服务标准化直属工作组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心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铁、姜杉、兰谊平、付建昌、白克林、岳晓文、孟令权、胡安梅、李尔
曼、郭涛、刘煜、梁戈清。
Ⅱ Q/SY 1470—2012
员工健康体检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健康体检工作管理的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单位。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健康体检healthy check-up 由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组织、不以特定疾病或特定用途为具体检查目的、非职业的例行身体健康
检查。 2. 2
员工staff 与本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人员。
3健康体检管理
3.1员工享有健康体检的权利,同时不得无故拒绝健康体检。因故不能按时参加健康体检的,应在最短时间内进行补检。 3.2健康体检宜由集团公司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医疗机构)承担。无医疗机构的单位可就近委托集团公司所属其他企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不能委托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医疗机构的,应委托有资质的非营利性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原则上不宜委托营利性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3.3健康体检工作应有明确的主管部门负责。 3.4承检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普及卫生防病知识,进行生活和工作方式干预、疾病防控。 3.5承检医疗机构应统计、汇总相关检查项目的结果,跟踪、分析参检单位员工健康状况变动情况为参检单位提供员工健康管理相关服务。 3.6承检医疗机构应协助参检单位建立并完善员工健康档案。对员工疾病的筛查、预防、治疗指导提出意见,以达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3.7员工健康状况和体检结果为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未经法定程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8体检结果涉及职业病的,承检医疗机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参检单位、参检个人尽快到有职业病诊疗资质的医疗机构复查。 3.9承检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不应以赢利为目的对受检者进行重复检查,不应诱导需求。 3.10健康体检结果不作为疾病诊断书,不作为劳动、司法、职业病诊断的依据。
1 Q/SY 1470—2012
4健康体检频次
员工健康体检频次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5健康体检内容确定
5.1健康体检项目选择,应由各单位主管体检工作的部门提出要求或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与承检医疗机构协商,可按年龄或工作性质等确定具体的健康体检项目。 5.2承检医疗机构应与参检单位签订健康体检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及结算办法。 5.3承检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严禁检查项目,如胎儿性别检查等, 5.4承检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法律法规禁止的、为特定目的进行的检查项目,如招工乙肝检查。但参检人本人要求检查的,需本人签字确认后再进行检查,并为参检人员保密。
6承检医疗机构条件
6.1 基本要求
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健康体检资质,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6.2组织机构和人员
6.2.1在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诊疗科目宜包括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 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6.2.2至少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6.2.3 至少有10名取得合法执业资格的护理专业人员。 6.2.4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6.2.5承检医疗机构应设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定时对体检工作质量进行质量检查并督促持续改进。 6.2.6承检医疗机构应设有医院感染控制机构(人员),定期对体检工作的医院感染控制进行检查并督促持续改进,避免发生院内感染。 6.2.7承检医疗机构应设总检医师,总检医师应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
6.3基本设施、设备配置
6.3.1体检场地等基本设施能够满足健康体检的需求。 6.3.2诊查设备应满足体检需求,工作状态良好,计量检定或者其他法定检定合格。 6.3.3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和药品等。
6.4管 管理制度 6.4.1医疗机构应建立体检工作制度,包括主检医师负责制、体检岗位责任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疑难问题会诊制、体检差错登记反馈制、紧急情况报告制、制定体检应急预案(包括体检资源和参检人员出现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等)。 6.4.2认真落实主检医师负责制。主检医师由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担任。各科医师要对所检项目负责,把好本科室体检质量关,疑难问题要集体讨论或会诊。主检医师要亲自审查 2 Q/SY 1470—2012
各科体检结果后下结论,全面把好体检质量关
6.5质量控制
6.5.1承检医疗机构应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与重点项目复核(双签字)制相结合的质量控制程序。 6.5.2如体检结果存在疑问,应在发现当日报告总检医师,总检医师应及时通知参检人员免费复检。 6.5.3对体检工作中发生的缺陷或差错要及时进行分析、整改和反馈。 6.6应急处置 6.6.1 承检医疗机构应实行特殊异常结果报告制,并及时通知参检人员或参检单位主管部门。 6.6.2所有参检医护人员应熟练掌握徒手心肺复苏。 6.7 流程管理 6.7.1体检前应认真核对参检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既往史等。 6.7.2体检中严格执行体检要求和标准,做到不漏检。如参检人员放弃检查项目,必须有参检人员或陪同人员签名并说明情况。 6.7.3体检中发现有危急或急需进一步检查处理的情况,要及时向主检医师报告,并通知参检人员或陪同人员进一步处理的建议。 6.8体检报告 6.8.1承检医疗机构应加强健康体检中的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未经参检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散布、泄露参检人员的个人信息。 6.8.2承检医疗机构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出具完整的体检报告,报告应包括:所有的各专业体检结果、 汇总的体检结果及建议。 6.8.3承检医疗机构根据参检单位需求提供员工健康状况分析报告。 6.8.4承检医疗机构应以密封方式反馈参检人员体检报告。
7健康体检项目
7.1健康体检项目分类
7.1.1健康体检项目分为基本项目(见附录A)和备选项目(见附录B)。 7.1.2基本项目是为达到健康体检目的所设定的项目。 7.1.3备选项目是在基本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参检人员的年龄、工作性质、可能存在的某种疾病风险开展的体检项目。
7.2健康体检项目制定原则 7.2.1达到健康体检的目的,了解参检人员的健康状况,有助于早期发现疾病隐患,如肿瘤和常见慢性疾病等。 7.2.2区分健康体检项目和疾病诊断项目。主要用于疾病诊断用途的技术和方法,原则上不列人健康体检项目。 7.2.3保证健康体检的质量和安全。采用临床证明已经成熟、准确、敏感的诊断技术和方法。侵人性和存在较大风险的项目不列入健康体检项目。 7.2.4有利于体现健康体检成本效益最优原则。引导健康体检合理进行,避免浪费。
3 Q/SY 1470—2012
表A.1 (续)
项目编号
仪器/设备眼底镜裂隙灯
项目类别
项目
5.4眼底检查 5.5裂隙灯检查 6.1耳(外耳道、鼓膜) 6.2粗测听力(音叉或耳语) 6.3鼻(鼻腔) 6.4咽喉 7.1黏膜 7. 2 牙齿 7.3牙龈 7.4颌关节 7.5 腮腺 8.1外阴 8.2 内诊 8.3宫颈涂片 9.1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WBC)、红细胞计数
眼科
5
耳鼻咽喉科
6
7
口腔科
妇科诊查床
妇科
8
显微镜
(RBC)、血红蛋白测定(Hb)、红细胞压积 (HCT)、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MCH)、平均红细胞血红蛋白浓度 (MCHC)、红细胞体积分布宽度(RDW)、血小板计数(PLT)、白细胞分类」
血细胞分析计数仪
实验室常规检查
9
9.2尿常规(蛋白、尿糖、胆红素、尿胆原、潜血、
尿液分析检测仪
酮体、亚硝酸盐、血细胞、比重、pH值) 9.3便常规(大便一般性状、镜检) 9.4 便潜血 (OB) 10.1肝功5项[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
显微镜显微镜
酸氨基转移酶(AST)、-谷氨酰基转肽酶 全自动或半自动生化仪 (GGT)、总蛋白(TP)、白蛋白(ALB)」
10.2 肾功2项[尿素氮(BUN)、肌酐(Cr)]
实验室生化检查 10.3 血脂4项[总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
10
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J
10.4 空腹血糖 (FBG) 10.5尿酸[尿酸(UA)]
11 12 13
肿瘤标记物检查 甲胎蛋白(AFP)、癌胚抗原(CEA)
十二导联同步心电图胸部正位片/胸透(肺脏、胸膜、心脏、肋骨)
十二导联心电图机 X线光机 (DR)
常规心电图 X线检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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