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458—2012
地震勘探表层调查及数据库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seismic exploration near surface survey and database
2012一04一28 发布
2012一07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458—2012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1
表层调查 4. 1 表层调查控制点布设 4. 2 表层调查方法选择 4. 3 浅层折射方法 4. 4 大折射方法 4. 5 微测井方法 4. 6 露头微测井方法
4
5 数据库建立与维护 5. 1 数据库建立的原则 5. 2 数据分类 5. 3 数据命名规则 5. 4 数据表结构定义
..
5. 5 数据库管理与维护附录A(规范性附录) 数据表结构定义参考文献
X
10
16
Q/SY 1458—2012
前創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勘探与生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北油田分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大庆油田公司、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
任公司。
本标准起草人:邱毅、王喜双、白旭明、王瑞贞、汪恩华、李献民、张学银、常建华、刘金浓、 唐传章、孙毅。
II
Q/SY 1458—2012
地震勘探表层调查及数据库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震勘探资料采集过程中表层调查和野外静校正工作方法、质量控制与评价、数据库建立、资料整理与交付的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平原、沙漠、山区、水陆交互带等地区表层调查及数据库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7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表层调查near surface survey 通过野外采集(地震和非地震)手段获取近地表疏松地层地球物理参数、近地表障碍物分布的
过程。 3. 2
浅层折射shallow refraction 利用在低速带中传播的直达波和近地表界面传播的折射波的初至时间来研究低降速带变化的方
法,称为浅层折射法。因常采用小道距和小排列施工,且观测深度较浅,又称小折射。 3.3
微测井uphole 采用打穿低降速带的钻孔,进行井中激发(接收)地面接收(激发),利用透射波初至时间研究
低降速带的方法称为微地震测井,简称微测井。 3. 4
露头微测井 Foutcrop uphole 利用山坡或陡崖等特殊地形,模拟微地震测井采集方法进行表层调查,称为地质露头微地震测
井,简称露头微测井。 3. 5
结构化数据structured data 可以在数据库里实现存储,用二维表结构来逻辑表现的数据。
3. 6
非结构化数据 unstructured data 不便用数据库二维逻辑表来表现的数据,包括所有格式的办公文档、文本、图片、XML、
1
Q/SY 1458—2012
HTML、各类报表、图像、音频和视频信息等。
4表层调查
4.1表层调查控制点布设
表层调查控制点密度以能全面了解工区低降速带的岩性、速度和厚度变化,控制长波长静校正为主要目的,表层调查控制点应遵循以下原则:
a)最大炮检距范围内不少于2个控制点,复杂地区应加密观测。三维工区表层调查控制点布设
要考虑控制点的平面均匀度。 b) 施工边界附近合理布设控制点,保证满覆盖内的静校正量稳定,二维测线交点有控制点 c) 表层调查控制点密度应与采用的静校正方法综合考虑。 d)开展过表层调查工作的地区,可借用以往表层调查控制点,新、老控制点总密度应满足4.1
中a)的要求,要考虑表层结构的时变性,对新、老资料应做“一致性”验证,确保不同时期采集资料差异满足静校正精度的要求。
e)采用多种表层调查方法时,不同方法应有重复点验证。 4.2表层调查方法选择
常见的表层调查方法主要有浅层折射法、大折射、微测井和露头微测井等。一般情况下,采用浅层折射或微测井等方法调查低降速带的厚度和速度。沙漠区应进行沙丘曲线调查;山区应针对不同的岩石类型和风化程度进行山地岩石速度调查;水陆交互带进行水深调查;有条件时在工区内布设若干个双井微测井测量,确定虚反射界面,了解表层结构对能量的吸收与衰减;复杂近地表区进行地下障碍物分布调查。
4.3浅层折射方法 4.3.1资料采集
应用浅层折射做表层调查时的要求如下: a) 浅层折射可采用下列3种观测方式:相遇观测、追逐观测(移动炮点或排列)、中间放炮
观测。 b)排列长度按高速层折射波时距曲线的控制点不少于4个进行设计。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增
加排列长度或进行追逐观测,采取追逐观测系统移动次数不宜超过一次。 c) 道距以保证直达波、各层折射波时距曲线控制道数不小于4道为原则。相遇观测方式、追逐
观测方式的道距采用两端密、中间疏的形式;中间放炮观测方式的道距随炮检距增大逐渐增大。
d)偏移距大小应满足直达波观测的需要,低速层较薄时选择较小的偏移距,偏移距一般不大
于2m。 e) 激发方式有炸药震源、非炸药震源。采用炸药激发时坑深不大于0.5m。 f) 激发能量要保证初至清晰、起跳干脆。
4.3. 2 资料解释
浅层折射的资料解释要求如下: a) 初至拾取应以起跳时间为准。 b)[ 时距曲线按线性规律分段拟合。拟合时距曲线时不应出现丢层、多层现象,互换时间差应
2
Q/SY 1458—2012
小于10ms。 c) 低速层速度根据直达波时距曲线的斜率求取后用公式(1)计算。
1
2(UOA UoB)
(1)
Uo
式中: Uo VOA A支时距曲线求取的低速层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UOB
低速层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B支时距曲线求取的低速层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d)折射层速度根据相应的折射波时距曲线的斜率求取后用公式(2)计算。
2UiA : UB U UiA UiB
(i=1,2,3,...)
(2)
式中: U;第i层的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UiA- A支时距曲线求取的第i层视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B支时距曲线求取的第i层视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UiB e) 低速层厚度根据公式(3)计算:
Uo· T
ho :
(3)
式中: ho- 低速层厚度,单位为米(m);
低速层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Uo
U一一第1个折射层的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T - 第1层折射波时距曲线的截距时间,单位为秒(s)。 f) 折射层厚度根据公式(4)计算:
一
h: : U, V1-(0 / u)
Ti1 : U; 2 /1- (u; /v1)2
(j=1,2,3,)
(4)
h; =
..
U: V1-(u; /Uj1) 3
i=0
式中: h;—第j层厚度,单位为米(m); Uj——第j层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U;1 第j1层速度,单位为米每秒(m/s); T;1———第1层折射波时距曲线的截距时间,单位为秒(s)。
4.3.3质量评价
浅层折射记录分合格、不合格两级评价。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记录,评为不合格记录。 a) 班报、测线号、桩号、文件号混乱无法查对。 b) 初至不清,无法准确读出数据的道数超过记录总道数1/6或连续多于2道(不包括只为了取
得近排列资料而使用雷管和小药量激发的记录)。 c) 延迟时超限。 d) 要求追踪的高速层时距曲线控制点少于4个(不包括采用与地震生产记录初至联合解释
3
Q/SY 1458—2012
的记录)。 e) 低降速层时距曲线控制点少于 4个。 f) 偏移距或道距误差超过0.3m。 g)最小或最大炮检距的道工作不正常。 除上述规定的不合格记录外的记录为合格记录。
4.4大折射方法
4.4.1 资料采集
应用大折射做表层调查时的要求如下: a)1 使用生产排列或单独摆放的单个(串)检波器堆放接收排列,直测线中间放炮观测系统。在
二维、三维施工中为弥补附加段范围内炮点缺失造成静校正量计算的边界效应,在二维、三维测线生产炮炮点外侧排列附加段和三维炮点线外侧接收线上补充布设采集静校正控制炮
b)排列长度应足够长(一般应大于600m),以保证连续追踪高速折射目的层。 c) 炮点距小于目的层可追踪段长度。 d) 采用炸药或非炸药震源激发。采用炸药激发时激发深度0.5m~6m。 e) 激发能量以初至清晰、起跳干脆为准。
4.4.2资料解释
大折射的资料解释要求如下: a) 炸药激发记录初至时间拾取起跳点处时间、可控震源记录拾取波峰极大值处时间。 b) 用同一排列上相邻炮的初至时差曲线,结合波形、视速度变化特征,确定追踪段范围。追
踪的折射层应与微测井高速层顶界面一致。 c) 用已知微测井底界与上面方法计算的延迟时得到延迟时一深度曲线。 d)表层模型反演及静校正数据计算:由折射延迟时及延迟时一深度曲线反演地表模型(底界
位置),由地形高程及微测并垂直曲线计算静校正数据,垂直时深曲线由微测并资料取得。
e) 折射静校正控制炮资料与生产资料一起进行折射或层析静校正计算。
4.4.3质量评价
大折射记录分合格、不合格两级评价。凡有下列缺陷之一的记录,评为不合格记录。 a): 班报、测线号、桩号、文件号混乱无法查对。 b)初至不清无法准确读出,数据道数超过记录总道数1/6或连续多于2道 c)可用追踪段长度小于炮间距,初至可读取段过短,无法满足折射静校正计算。 除上述规定的不合格记录外的记录为合格记录。
4.5微测井方法 4.5.1资料采集
4.5.1.1 一般要求
微测井方法包括地面微测井、井中微测井、双井微测井。用微测井方法做表层调查时,井深参考浅层折射成果或其他表层资料确定。原则上要求高速层内控制点不少于4个,在低速层巨厚的地区可根据测井目的和具体情况确定井深。
4
Q/SY 1458—2012
4.5.1.2地面微测井
地面微测井采用井中激发、地面接收方式,其要求如下: a) 激发点距根据低降速层的层厚和速度变化情况而定,应做到每层不少于4个采样点。 b)激发能量保证初至清晰、起跳干脆。 c) 激发顺序由深至浅依次激发。 d)根据井口周围地形情况,可采用扇形、十字形或直角形排列不等偏移距接收,偏移距一般
为0.5m6m。相同偏移距检波点间高差应小于0.2m。每道一般采用一个检波器接收。在干扰较大时可挖坑埋置检波器,但坑深应小于0.2m。每个相同偏移距的接收道数不少于4 道且各道与井口的高差不大于0.5m(含检波器埋深)。
4.5.1.3井中微测井
井中微测井采用地面激发、井中接收方式,其要求如下: a)采用微测井专用井中接收电缆线,保证检波器耦合良好。 b) 从浅至深点距由小到大变化。点距变化范围一般为0.5m~5m,当观测深度较大(大于
80m)时,点距可适量增大,最大点距不大于20m。 c) 采用炸药或非炸药震源激发方式。各激发点应保持与井口距离不变且高差不大于0.5m(含
激发点埋深)。 d) 激发能量保证初至清晰、起跳干脆。 e) 激发点偏移距以接收电缆线不产生干扰波为原则,一般取0.5m~6m。
4.5.1.4 双并微测并
双井微测井采用一口井中激发、另一口井中接收方式,其要求如下: a) 激发井、接收井井深一致。 b) 激发点距应根据低降速层厚度和速度变化情况而定,应做到每层不少于4个采样点。 c) 激发能量应保证初至清晰、起跳干脆 d) 由深至浅依次激发。 e) 接收井与激发井间距5m~10m,激发井与接收井井口的高差不大于0.5m。接收井井口和井
底各安置一支检波器或在接收井内设置接收排列。接收井外检波器要求与地面微测井相同
4.5.2资料解释
微测井的资料解释要求如下: a) 初至拾取应以起跳时间为准。 b)地面微测井获取的资料应选择初至不受干扰并且偏移距较小的道作为资料解释标准道。 c) 地面微测井标准道的初至时间和井中微测井记录的初至时间应校正为垂直t。时间。校正公
式见公式(5)。
H
(5)
to =t:
V(H △H)? D
式中: to———校正到井口单程垂直传播时间,单位为毫秒(ms); t-初至时间,单位为毫秒(ms); H一一井中激发点(或接收点)深度,单位为米(m);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