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行业标准>Q/SY 1777-2015 输油管道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

Q/SY 1777-2015 输油管道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5.38 M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13 12:44:56



推荐标签: 环境 石油 油品 风险 输油管道 技术规范 1777

内容简介

Q/SY 1777-2015 输油管道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1777—2015
输油管道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
风险防控技术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ntrolling the environmental risks of oil spill
inthetankfarmsof oilpipelines
2015-08-04发布
2015-11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1777—2015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1
一般要求泄漏环境风险防控 5. 1 罐组区 5. 2 工艺装置区 5. 3 铁路装卸区 5. 4 公路装卸区 5. 5 排水设施泄漏监测和控制 6. 1 泄漏监测 6. 2 泄漏控制 6. 3 事故液的回收和处理检查与维护附录A(资料性附录) 变形缝连接方法
4
5
6
A Q/SY1777—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天然气与管道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部管道分公司、管道分公司、西南管道分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璟轶、蒋金生、赵杰、林杨、姜桂华、任磊、张杰、曹涛、徐丽、郑
维君。
II Q/SY1777—2015
输油管道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风险防控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油管道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风险防控、泄漏监测和控制以及检查和维护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管道运营企业新建地上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风险防控,不适用于地下岩洞、地下盐
穴、海上浮船、山洞、埋地等储存类型的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风险防控。管道运营企业已建地上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风险防控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50 压力容器 GB 50115 工业电视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8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53 输油管道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41 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油罐设计规范 GB 50393 钢制石油储罐防腐蚀工程技术规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JT 617 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 SY 6503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 Q/SY29 区域性阴极保护技术规范 Q/SY 65.1 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规范 第1部分:通则 Q/SY 65.2 油气管道安全生产检查规范 、第2部分:原油、成品油管道 Q/SY152 油气管道火灾和可燃气体自动报警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Q/SY1175 原油管道运行与控制原则 Q/SY1178 成品油管道运行与控制原则 Q/SY1190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 Q/SY1268 输油气管道站场防雷设计导则 Q/SY1269 油气场站管道在线检测技术规范 Q/SY1303 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 Q/SY1431 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 Q/SY1529 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方法 Q/SY1593 输油管道站场储罐区防火堤技术规范
1 Q/SY1777—2015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石油库oildepot 收发和储存原油、汽油、煤油和柴油等油品的独立或输油站场附属的油罐(组)。
3. 2
事故液 accident liquid 当出现生产事故时产生的污染液体。事故液包括但不限于泄漏物料、消防冷却水、泡沫及其他灭
火剂、污染雨水和冲洗水等。 3. 3
事故缓冲设施 accidentbufferinstallations 可用来收集事故液的设施,包括事故缓冲池、事故缓冲罐、应急泄放罐和零位罐等。
4一般要求
4.1 石油库应至少每年开展一次油品泄漏环境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预防与控制措施。当环境发生变化造成风险评估结果变化时,应及时重新进行风险评估。石油库油品泄漏环境风险评估方法应符合Q/SY1529的规定。 4.2石油库的选址应符合GB50183和GB50253中的相关规定。当石油库周边的土地利用变化可能增大油品环境泄漏风险时,企业应就土地利用变化及时向国土、规划、安监和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书面报告。 4.3石油库的防雷设计应符合GB50183和Q/SY1268中的相关规定。 4.4石油库的静电防护应符合GB50183和Q/SY1431中的相关规定。 4.5石油库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SY6503中的相关规定。 4.6石油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116的规定。 4.7立式圆筒型钢制焊接油罐的设计应符合GB50341的规定,卧式储罐的设计应符合GB150的规定。 4.8储油罐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GB50393和Q/SY29中的相关规定。 4.9工业电视监视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115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工业电视监视系统宜采用网络数字化系统方案。 b) 监视范围应覆盖罐组区、泵棚(房)、铁路装车栈桥、公路发油台和主要工艺设施等 c)工业电视监视系统宜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周界报警系统联动,并具有预置位功能。
4.10石油库的埋地工艺管线应定期开展腐蚀检测和评估,必要时应进行腐蚀和应力监测,并及时修复。其检测周期应符合Q/SY1269的规定。
泄漏环境风险防控
5
5.1罐组区 5. 1. 1 储油罐应具备液位远程监测系统和液位报警系统。液位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Q/SY1175和 Q/SY1178的相关规定。 5. 1. 2 储油罐基础部分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宜采用柔性防渗结构,并符合Q/SY1303的相关 2 Q/SY1777—2015
规定。 5.1.3储油罐进出管线应采用金属软管或其他柔性管连接。 5.1.4储油罐进出管线宜设置远程控制阀门。阀门应选择钢制阀门并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600mm的阀门,手动关阀时间不宜超过15min;公称直径大于600mm的阀门,手动关阀时间不宜超过20min。 5.1.5储油罐组应设置防火堤和隔堤。防火堤和隔堤的设计应符合Q/SY1593中的相关规定。防火堤和隔堤变形缝填充材料应防火防渗,其连接方法参见附录A。 5.1.6防火堤内的地面设计应符合Q/SY1593中的相关规定和以下要求:
堤内地面应按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采取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宜采用复合防渗或柔性防渗结
a)
构,并符合Q/SY1303的相关规定。 b) 堤内地面应保持整洁,坡向合理,能与排水设施顺畅衔接
5.1.7当罐组区防火堤内有效容量小于罐组内一次事故最大液量1时,应设置事故缓冲设施用于收集剩余部分事故液量,并符合以下要求,
a) 事故缓冲设施容积按照Q/SY1190的规定确定。 b) 事故液宜以自流方式进入事故缓冲设施内。 c) 事故切换阀应设置远程控制阀门,并能在地面实现手动操作。 d) 事故缓冲设施应采取防渗、防腐、防冻、防洪、抗浮、抗震等有效的相关安全措施, e) 事故缓冲设施应配备防爆抽水设施、收油设施,并设置爬梯和水位标尺。 f) 事故缓冲设施周边宜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
5. 2 工艺装置区 5.2.1按照Q/SY1529的规定评价为重要环境因素的工艺装置区宜设置围堰。 5.2.2围堰高度应不低于150mm,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其变形缝填充材料应防火防渗,并应能承受所容纳油品的静压力且不应渗漏 5.2.3围堰内应设置排水设施,并不应设置地漏。排水设施和地坪竖向设计应减少可能泄漏的油品在工艺装置附近的滞留时间和扩散范围。 5.2.4围堰内地面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应充分考虑地面排水、冬季冻胀等因素,宜采用刚性或复合防渗结构,并符合Q/SY1303的相关规定。 5.2.5围堰内泄漏油品、污水和污染雨水应进人事故缓冲设施或含油污水处理系统。 5.3铁路装卸区 5.3.1装卸鹤管宜设置带自动截流装置的流量计和防超载限位装置。 5.3.2装卸管道在距装卸栈台边缘不小于10m处应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5.3.3装卸栈台应采用整体道床和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宜采用刚性或复合防渗结构,并符合Q/SY 1303的相关规定。 5.3.4装卸道床两侧应设置集水沟槽和其他排水设施,设施应具有防渗措施。 5.3.5装卸区事故液、污水和污染雨水应进人事故缓冲设施或含油污水处理系统。事故缓冲设施容积按照Q/SY1190的规定确定。
1)一次事故最大液量等于事故时收集系统范围内最大储罐单罐容量、消防水量(设计消防计时按6h~8h计算)、 必须进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和可能进人收集系统的降雨量之和,并减去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
3 Q/SY1777—2015
5.4公路装卸区 5.4.1汽车油罐车应符合JT617的相关规定, 5.4.2 汽车油罐车的油品灌装宜采用定量装车控制方式。 5.4.3装卸区地坪应采取防渗措施。防渗设计宜采用刚性或复合防渗结构,并符合Q/SY1303的相关规定。 5.4.4装卸区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设施和地坪竖向设计应减少可能泄漏的油品在装卸设施附近的滞留时间和扩散范围。在装卸设施周围宜设置截污沟。 5.4. 5 装卸区事故液、污水和污染雨水应进入事故缓冲设施或含油污水处理系统。事故缓冲设施容积按Q/SY1190的规定确定。 5.4.6装卸管线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位置应设置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5.5排水设施 5.5.1排水设施划分应遵循清污分流、污污分治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要求
a)未受污染雨水、满足排放标准的锅炉排污水等,宜排人雨排水系统 b) 含油污水(油罐含油污水、生产装置冲洗水、直接冷却水、受污染雨水等)应排入含油污
水系统或外送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和处置。 洗罐排水应单独处理,不应排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
c)
5.5.2排水设施通过油库围墙处,应在围墙内设置截断阀门或截油排水装置(如截油排水阀、水封并等),排水系统关键部位(如排水总出口)宜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含油在线分析仪等检测装置 5.5.3防火堤或围堰内排水管道应从地下通出堤外。在防火堤或围堰内宜设置截油排水装置;在防火堤或围堰外应设置截断阀,截断阀宜在地面操作,并在事故状态下可操作。 5.5.4雨排水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雨排水系统宜采用地面组织排水的方式排放。 b) 在防火堤或围堰外有输油管道的地方,地面应就近坡向雨排水系统。 c) 雨排水暗管或雨水沟支线进人雨水主管或主沟处,应设置截油排水装置
5.5.5 5雨排水系统和含油污水系统不应发生窜漏。正常情况下,防火堤或围堰外雨排管道截断阀应处于关闭状态,含油污水系统管道截断阀应处于开启状态。
6 泄漏监测和控制
6.1 泄漏监测 6. 1. 1 石油库应每日采取物料衡算、巡回检查等措施,及时发现油品泄漏。 6.1. 2 在罐组区地坪以上,立式圆简形钢制焊接油罐基础应设置罐底泄漏孔,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应沿罐周均匀设置,其间距宜为10m~15m,并不应少于4个。 b) 泄漏孔孔径应为50mm(可埋设DN50钢管),其进口处孔底宜与砂垫层底标高相同,并以
不少于5%的坡度坡向外侧。
c) 泄漏孔进口处应设置由砾石和粒径为20mm~40mm的卵石组成反滤层和钢筋滤网,出口应
高于设计地面。
6.1.3 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为高风险的石油库应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符合以下要求:
a) 地下水监测井的建设和管理应符合HJ/T164的相关规定。 b) 监测井井深应以控制潜水或浅层地下水为主 c) 地下水监测井应在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敏感点部署,并宜在油库附近沿地下水流向的上游
4
上一章:Q/SY 1846-2015 钢质管道聚乙烯防腐专用料采购技术规范 下一章:Q/SY 1799-2015 石油化工装置压力管道对接环焊缝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规范

相关文章

Q/SY 08771.1-2019 石油石化企业水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方法 第1部分:油品长输管道 Q/SY 1771.1-2014 石油石化企业水环境风险等级评估方法 第1部分:油品长输管道 Q/SY 08008-2018 加油站油品渗泄漏风险筛查技术指南 Q/SY 05037-2018 油气输送管道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编制规范 Q/SY 1265-2010 输气管道环境及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 Q/SY 06336-2018 石油库设计规范 Q/SY 1500-2012 石油库设计规范 Q/SY 05021-2019 输油管道泄漏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处置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