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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19.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第3部分:填埋场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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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1-01 08: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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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06519.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第3部分:填埋场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519.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第3部分:填埋场
Code for desig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ing
for refining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Part 3: The landfill
2016—01-27发布
2016-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519.3—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场址选择
1
3
4
5 填埋物人场要求 6 工程设计要求
LC
填埋场的管理技术要求参考文献
10 13
7 Q/SY 06519.3—2016
前 創言
Q/SY 06519《炼油化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是炼油化工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 5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环境保护专篇;第3部分:填埋场;
一第 4部分:环境监测;
第5部分:防止地下水污染。 本部分为Q/SY 06519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翟勇、王文文、谢晓峰、王利刚、韩鲁亮、朴锦英、李艳英、张维秀、高
悦、孙爱丽。
Ⅱ Q/SY 06519.3—2016
炼油化工工程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规范
第3部分:填理埋场
1范围
Q/SY06519的本部分规定了炼油化工工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选址、设计、填埋作业、运
行管理以及污染监测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
本部分不适用于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8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5086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48 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5555 固体废物 GB1556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50290 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 GBJ 22 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HJ557—2010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SL/T 231聚乙烯(PE)土工膜防渗工程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general industry solid wastes 未被列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GB 5085,GB 5086 和GB/T 15555 鉴别方法判定不具
有危险特性的工业固体废物。 3. 2
第 I 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first genus general industry solid wastes 按照GB 5086 规定的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GB Q/SY 06519.3—2016
8978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且pH值在6~9范围之内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3
第 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secondly genus general industry solid wastes 按照GB 5086规定的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
过 GB8978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或者是 pH值在6~9范围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 4
危险废物hazardous wastes 列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废
物。指具有感染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毒性(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三致毒性以及间接毒性、生态毒性等)、放射性等一种及一种以上危害特性的废物。 3.5
填埋场landfill site 处置废物的一种陆地处置设施,它由若干个处置单元、构筑物和场区组成,填埋场有界限规定,
主要包括废物预处理设施、废物填埋设施和渗滤液收集处理设施等。 3. 6
渗滤液leachate 填埋过程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解产生的液体及渗人的地表水的混合液。
3. 7
渗透系数 coefficient of permeability 水力坡降为1时,水穿过土壤、岩石或其他防渗材料的渗透速度,以厘米每秒(cm/s)计。
3.8
防渗层prevent seep layer 人工构筑的防止渗滤液进入地下水的隔水层。
3. 9
天然基础层 savageness base layer 填埋场防渗层的天然土层。
3. 10
复合衬层 composite liners 采用黏土类衬里或人工衬里等复合铺设的防渗层。
3. 11
双人工衬层double geosynthetic liners 包括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的防渗层
3.12
相容性 consistency 某种废物同其他废物或填埋场中其他物质接触时,不产生有毒或易燃气体、大量放热、有害物
质,不会燃烧或爆炸,不发生其他可能对填埋场产生不利影响的反应和变化。 3.13
I 类场 first genus landfill site 堆放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场。
3.14
Ⅱ类场 secondly genus landfill site 堆放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处置场。
2 Q/SY 06519.3—2016
3.15
盲沟 leachate trench 位于填埋场底部的防渗层上或填埋体中,采用高过滤性能材料导排渗滤液或气体迁移的暗渠(管)。
3.16
固化 solidifying 在废物中添加固化剂,使其转变为不可流动固体或形成紧密固体的过程。
3.17
稳定化 stabilization 将有毒有害污染物转变为低溶解性、低迁移性及低毒性的物质的过程。
4场址选择
4.1 一般规定 4.1.1选址应遵循下列原则与要求:
a)选址应符合国家及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b)选址场地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场址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并经具有审批
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选址应考虑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和土壤、气候、水文地质、地表水文、工程地质等条件对
c)
周围环境、工程建设投资、运行成本和运输费用的影响,经过多方案比选后确定。 d) 选址场地应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区域,不会因自然或人为的原因受到破坏,应优先选用沟
谷、荒地、劣地、拆迁工作量小的场地。 e)I类场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Ⅱ类场应选在防渗性能好的地基上。 f)场址应选在交通方便、运输距离较短,建造和运行费用低,能保证填埋场正常运行的地区。 g)J 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常年主导风向下风侧。
4.1.2填埋场场址严禁在下列区域内选址:
a) 城市规划发展确定的生活居住区、文教区。 b) 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 c) 当地城建、卫生、环境保护部门划定的卫生防护区。 d) 基本农田保护区。 e) 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 f) 自然保护区。 g) 矿产资源储备区、军事要地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h) 江河、湖泊、渠道、水库、近海等水体的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洪泛区、泄洪道、淤泥
区及坡岸地带。
i)应位于50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以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
区之外。
4.1.3填埋场场址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
a)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 b) 海啸及涌浪影响区。 c) 湿地和低洼汇水处、地下水水位较高的地带。 d)石灰溶洞发育带。 e)崩塌、岩堆、滑坡区。 f)山洪、泥石流地区。
3 Q/SY 06519.3—2016
g)活动沙丘区。 h)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 i)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地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地区。
4.2 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要求 4.2.1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4.2.2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黏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4.2.3位于具有潜在意义供水区的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4.2.4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地质构造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 4. 2. 5 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天然基层地表距地下水位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否则应提高防渗设计标准。 4.2.6应充分利用天然地形(如洼地、沟壑、峡谷、废坑等),降低建造费用。 4.3填埋场容量及设计规模的确定 4.3.1填埋场应有足够大的填埋容量和较长的使用期,以容纳生产装置使用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满足总体布置要求并根据规划要留有适当的余地,以备今后扩建用。 4.3.2有效填埋区的使用期限应在 10 年以上,特殊情况下不应低于8 年。 4.3.3粉煤灰应综合考虑周边利用能力,以及节约土地、防止环境污染,避免建设永久性粉煤灰堆场(库),确需建设的,原则上占地规模按不超过3年储灰量设计。 4.3.4设计规模宜综合考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压实密度、填理埋场所需覆土量、填埋场使用年限及场地的建设条件等因素确定
5填埋物入场要求
5.1填埋物的稳定性要求
所填埋废物的含湿量、固体含量、渗透率等应不影响废物本身的长期稳定性。 5.2填埋物的相容性要求
两种或两种以上废物混合时应是相容的。 5.3禁止进入填埋场的废物
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与衬层不相容的废物。
5.4 可入场废物
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第Ⅱ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5.5需预处理方能进入填埋场的废物
需预处理方能进入填埋场的废物主要包括: a)根据 GB5086.1,HJ/T 557—2010 和GB/T 15555.12测得固体废物浸出液 pH 值小于 7.0
和大于 12.0 的废物
b)本身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的废物 c)↑ 含水率高于 60%的废物。 d)液体废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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