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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06516.5-2016 炼油化工工程电信设计规范 第5部分:电信线路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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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Q/SY 06516.5-2016 炼油化工工程电信设计规范 第5部分:电信线路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06516. 5—2016
炼油化工工程电信设计规范
第5部分:电信线路
Telecommunication design specification for oil refining and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Part 5 : Telecommunication circuitry
2016-01-27发布
2016-04一01 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06516.5—2016
目 次
前言
范围 2 总则 3管道线路敷设 3. 1 一般规定 3. 2 管材
1
3. 3 设计要求 4 直埋线路敷设
4. 1 1 -般规定 4.2设计要求 5 桥架线路敷设 5.1建筑物内桥架 (线槽) 5.2 装置区桥架 5.3技术要求配管敷设
-
6
6.1 暗配线路 6.2 明配线路 6. 3 配管线路管材的选用7电缆沟敷设 7. 1 一般规定 7. 2 室内电缆沟 7.3室外电缆沟 7.4 易燃易爆危险区域电缆沟
.....
..
0
C
0 Q/SY 06516.5—2016
前 創言
Q/SY06516《炼油化工工程电信设计规范》是炼油化工工程设计系列标准之一。该标准分为以下9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电话系统;第3部分:电视监控系统;
一第 4 部分:周界报警系统;
第5部分:电信线路;一第6部分:计算机网络及综合布线系统;
第7部分:扩音对讲系统;第8部分:无线通信系统;一第9部分:智能卡管理系统。 本部分为Q/SY06516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
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提出本部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石油石化工程建设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寰球工程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晓燕、王肖莉、张文成、全梅、王译加。
I Q/SY 06516.5—2016
炼油化工工程电信设计规范
第5部分:电信线路
1范围
Q/SY06516的本部分规定了炼油化工企业电信线路的设计原则和设计内容等。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工程及其他相关工程的新建、扩建或
改建工程中的电信线路设计。
2 总则
2.1电信线路应安全稳定,便于施工和维护。 2.2电信线路路由选择应考虑强电影响,不宜选择在易遭受雷击、化学腐蚀和机械损伤的地段,不宜与电气化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和其他电磁干扰源长距离平行或过分接近。 2.3电信线路不应敷设在预留用地或规划未定的场所。 2.4电信线路通常可采用管道、直埋、桥架、配管及电缆沟等敷设方式。 2.5电信线路的光缆及直埋电缆应采用铠装电(光)缆。
3管道线路敷设
3.1 一般规定
下列情形宜采用管道敷设方式: a)要求线路隐蔽又不宜直埋的区域 b)厂区内需埋地敷设的主干路由。 c)电缆容量大、条数多的重要配线路由。 d)远期有扩展需求又不宜二次开挖的路由。
3.2管材
电缆管道通常采用的管材有:水泥管、镀锌钢管和塑料管等,塑料管包括双壁波纹管、栅格管、 梅花管等。 3.3设计要求 3.3.1电缆管道应敷设在平整、坚实、可靠的天然地基或混凝土基础上,地基或基础的坡度系数宜为 3%~4%或按设计要求。 3.3.2管道段长应按人(手)孔位置而定。在直线路由上,单段长度最大不宜超过150m。 3.3.3厂前区的电缆管道可采用水泥管、栅格管、梅花管,根据项目要求选择不同的管材。穿越道路及土质松软不稳定地区应对管道进行混凝土包封。 3.3.4管道位置不宜穿越其他地下管线的检查设施,人孔内不得有其他管线穿越。 3.3.5管道与其他地下管线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1的规定。
1 Q/SY 06516.5—2016
表1电信管道与其他管线或建筑物基础的最小净距
单位为毫米垂直净距 500 150 150 250
名称
平行净距 500 1500 1000 1000 1500 2000 1000 1000
电力电缆35kV以下
给水管排水管热力管建筑物基础煤气管道路边石电力线电杆
150
3.3.6 管道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面)不应低于表2的要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
表2路面至管顶的最小深度
单位为毫米与铁路交越
人行道下 700 500
类别水泥管、塑料管
车行道下 800 600
(从轨道底部算起)
1500 1200
钢管
3.3.7 进人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应小于0.4m, 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不应小于0.3m。 3.3.8在同一路由上应避免多次挖掘,管孔数应根据远期容量来确定,适当考虑备用管孔。
直埋线路敷设
4
4. 1 一般规定
当要求缆线线路安全、隐蔽、美观,且用户点比较固定时,宜采用直埋方式敷设。 4. 2 设计要求 4. 2. 1 直埋敷设的电缆应按下列规定选用:
在地形平坦或坡度小于或等于30°,土壤比较干燥的地段,宜采用钢带铠装电缆。 b) 在坡度大于30°的地段,或由于局部地基不稳有可能使电缆受到较大张力时,宜采用钢丝铠
a)
装电缆,并应采取加固措施。 c) 敷设在大段落强腐蚀性地区的电缆,应采用二级防腐护层电缆。
4. 2. 2 直埋电缆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要求:
a) 通信光缆可同电气、仪表光缆或电缆同沟敷设,但不得重叠或交叉。 b) 电缆上下应各铺10cm厚的细砂或细土。 c) 电缆上方应加砖或混凝土板覆盖,且所用覆盖物宜与邻近电力电缆上的覆盖物相区别。
2 Q/SY 06516. 5—2016
电缆与其他管线、铁路、道路、装置内检修道、排水沟及各种地下管沟、电缆沟交叉时,
d)
应穿钢管保护;与热力管交叉时应穿石棉水泥管保护。保护管长度在交叉处两侧宜各伸出不小于1m。
e) 电缆引上地面时,应采用钢管或角钢保护,其保护长度宜为地面下0.3m;地面上在厂区内
不宜小于2.0m;生活区不宜小于2.5m。 f) 爆炸危险区域内直埋电缆不应设电缆接头。非爆炸危险区域内,电缆接头应加套管保护,并
宜将保护套管两端堵塞,以防压和防潮。保护套管宜采用硬塑料套管、钢套管,管长为 0.6m~0.8m,管内径宜不小于电缆接续套管外径的1.3倍,管上应覆盖保护板,并加以标识。
g) 在寒冷地区应针对不同气候特点和冻土状况采取防冻措施。在季节冻土层中敷设光(电)
缆时应增加埋深,在有永久冻土层的地区敷设时不得扰动永久冻土。
4. 2.3 直埋电(光)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直埋电(光)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
单位为毫米交越时 250 250
平行时 750 500 500 2000 500 1000 1500 1000 10000 1000 800 750
名称通信管道
非同沟的直埋通信光、电缆埋式电力电缆(交流35kV以下)埋式电力电缆(交流35kV及以上)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500
给水管(管径小于300mm)给水管(管径为300mm~500mm)
给水管(管径大于500mm)
热力、排水管高压油管、天然气管房屋建筑红线或基础
排水沟绿化树木
500
净距达不到本表要求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注1:直埋光缆采用钢管保护时,与水管、输油管交越时的净距可降低为150mm。 注2:穿越埋深与光缆相近的各种地下管线时,光缆宜在管线下方通过
4. 2. 4 直埋电缆线路在下列地点应埋设电缆标识:
a)直线段每隔200m~250m处。 b) 电缆接续点、拐弯点、特殊预留点。
同沟敷设电缆的起止点。

d) 与其他管线交越点。
穿越障碍物地点。 需要埋设标石的其他地点。
e) f)
4.2.5电缆标石宜采用坚石或钢筋混凝土制作,埋设在电缆路由上,标石周围的土壤应夯实。 4.2.6在电缆路由拟设标志处,可以利用固定的标志来标识电缆位置时,可不埋设标石。
3 Q/SY 06516.5—2016
5桥架线路敷设
5.1建筑物内桥架(线槽)) 5.1.1建筑物内桥架宜敷设在吊顶内、活动地板下或沿建筑物的墙、梁、楼板架设 5.1.2当直线段线槽超过30m或跨越建筑物时,应有伸缩缝,其连接应采用伸缩连接板 5.1.3线槽应设置支撑保护:水平敷设时,支撑间距宜为 1.5m~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 5.1.4 活动地板下的电信线缆宜沿线槽敷设 5.2 装置区桥架 5.2.1装置区桥架宜沿工艺管架、生产框架、厂房墙壁等支撑物敷设 5.2.2电信缆线与仪表桥架路由相同,且数量较少时,应借用仪表桥架敷设。与仪表桥架路由不同或数量较多时,宜设置电信专用桥架。 5.2.3装置区桥架进人建、构筑物时,应采取密封措施 5.3 技术要求 5.3.1电信电缆在桥架内的填充率宜控制在 50%~70%的范围内 5.3.2电信系统中的本安电缆可敷设在仪表的本安电缆桥架内,也可与仪表的信号电缆在同一桥架内敷设,但应采用隔板分开敷设 5.3.3两组电缆桥架在同一高度平行敷设时,其间净距不宜小于0.6m。 5.3.4电缆桥架应与厂区的联合接地系统可靠连接
6配管敷设
6.1暗配线路 6.1.1电信线路在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暗配线路方式:
a)建筑物要求管线隐蔽。 b)采用明配不易敷设或绕道太远。
6.1.2暗配线路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主干电缆的位置宜接近配线中心。建筑物沉降缝或伸缩缝两侧的用户宜分别由本侧的电缆
配线。 b)暗配保护管的设计应满足配线电缆的要求。上升管路应进人每层的电缆暗线箱。每隔若干
楼层宜设置电缆暗线箱间的联络管。主要上升管路宜设置备用管。
c) 管内穿放大对数电缆或4芯以上光缆时,直线管路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路
的管径利用率应为 40%~50%。
d) 管内穿放4对对绞电缆或4芯光缆时,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 6.1.3暗配线路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预埋在墙体中间的金属管内径不宜超过 50mm,楼板中的管径宜为 15mm~25mm,直线布
管30m处应设置接线盒。 暗配管线路需要在施工的同时设置壁、接线盒、出线盒等。
b)
c)弯管路的中心夹角不应小于90°,如有两次弯曲,其弯曲处应分别靠近管子两端,暗线箱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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