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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鲁) 107-2022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实施规范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文档格式:PDF电子版

文件大小:258.3 KB

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3-12-29 10:59:42



推荐标签: jjf 规范 周期 交流 电能表 调整 在用 107 107

内容简介

JJF(鲁) 107-2022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实施规范 JJF (鲁)
山东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
JJF(鲁)107—2022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
实施规范
Rules for Verification Period Adjustment of the Installed Electrical Meters of
ACPowerinService
2022一07一26发布
2022一08一01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JJF(鲁)107—2022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
调整实施规范
JJF(鲁)107-2022 代替JJF(鲁)107-2020
Rules for Verification Period Adjustment of the
InstalledElectrical Meters ofACPowerin Service
归口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
本规范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2 JJF(鲁)107—2022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刘晓 (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王学芹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郭亮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杨梅(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马雪锋(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荆臻(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营销服务中心(计量中心)) JJF(鲁)107—2022
目 髪录
引言
范围 2 引用文件 3 概述 4 工作流程 4.1 工作职责. 4.2 工作规范. 4.3 建立工作平台 5 应用实施的监督, 5.1 在线监测 5.2 在线监测数据研判 5.3 监督检查附录A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审核表和信息详单格式.... ....6 附录B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申请表格式,
1
A
8
附录 C 委托书、抽样方案及抽检表明细格式. 附录D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抽检任务表格式附录E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结论报告内页格式附录F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申请确认表格式,附录G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动态管理档案格式
C
.11
12
.14 14 JJF(鲁)107—2022
引言
本规范依据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编制。 本规范代替JJF(鲁)107-2020,与JJF(鲁)107-202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的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各市级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的工作职责:增加了备检表的管理和判定规则; -增加了抽检表中出现窃电表的处理方法; -增加了抽检表和备检表的保存期限和后续处置;增加了对检定质量的监督抽查;增加了4.3建立工作平台:修改细化了第六章“应用实施的监督”;增加了附录E“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结论报告内页格式”;增加了附录G“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动态管理档案格式”。
JJF(鲁)107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JF(鲁)107-2020。
II JJF(鲁)107—2022
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实施规范
1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在实施JJG(鲁)106-2019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以下简称 “JJG(鲁)106规程”)过程中,拟调整检定周期的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以下简称“在用电能表”)的确认、批的划分、抽样、检定过程,以及该批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确定并付诸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件: JG(鲁)106-2019在用安装式交流电能表检定规程 GB/T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概述
为了加强在用电能表的管理,规范JJG(鲁)106规程实施过程中有关各方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实现维护电能贸易公平、节约社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山东省计量条例》《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规范。
4工作流程 4.1工作职责
依据JJG(鲁)106规程,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工作涉及省、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本省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本省电网企业、省级依法专项授权的电能表计量检定机构(以下简称“省级专项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等单位,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a)省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计量行政部门”)全面负责本省范围内实施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
1 JJF(鲁)107——2022
b)设区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实施调整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受理、审核和信息发布,同时做好相关协调、宣传引导等工作。
c)本省电网企业根据JJG(鲁)106规程和本规范,负责制定年度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工作计划;提出在用电能表拟调整检定周期的申请;负责建立在用电能表运行状态评价系统;负责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应用实施和后续管理;承担其他需要完成的任务。
d)省级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受市计量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相关工作,包括负责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申请的审核、批的划分、抽检方案的制定、对电能表抽样检定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检定数据的确认和检定周期调整结论报告的出具等:负责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全过程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其他需要完成的任务。
e)各市级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根据计量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对电能表抽样检定工作进行监督抽查;承担其他需要完成的任务。
f)省级专项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按照本规范进行抽样电能表的计量检定和检定数据的上报;承担其他需要完成的任务。 4.2工作规范 4.2.1年度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的提出、审核和申请 4.2.1.1提出
为了全面评价在用电能表的质量水平,保障在用电能表检定周期调整工作的客观公正,省级电网企业应于每年6月30日之前负责对其安装的下一年度检定周期到期、且拟调整检定周期的在用电能表信息报送省级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4.2.1.2审核
省级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省级电网企业报送的拟调整检定周期在用电能表信息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在用电能表检定时间、在线运行故障率、运行校准超限率、使用环境等,并形成审核表反馈给省级电网企业。审核表和拟调整检定周期在用电能表信息详单见附录A。 4.2.1.3申请
省级电网企业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各市级电网企业附带省级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审核表和拟调整检定周期在用电能表信息详单,向在用电能表使用地的市计量行政部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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