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281—2010
物资仓储管理规范
The administrative code of materials storage
2010-04—02 发布
2010一06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 1281—2010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管理内容 4. 1 仓储布局与设施设备管理 4. 1. 1 仓库规划与布局 4. 1. 2 仓储设施设备 4. 2 仓储业务管理 4. 2. 1 物资验收 4. 2. 2 物资保管保养 4. 2. 3 物资盘点管理 4. 2. 4 代管、代储物资管理 4. 2. 5 报废物资管理 4. 2. 6 物资出库管理 4. 2. 7 物资退库管理· 4. 2.8 仓储信息资料·. 4. 3 仓储安全管理· 4. 3. 1 仓储安全管理一般要求· 4. 3. 2 物资装卸搬运安全要求· 4.3.3 仓库消防管理· 4.3.4仓库治安管理· 4.4仓储现代化· 5仓储技术经济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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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专业标准化直属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大港油田公司物资装备处、大
港油田物资供销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长江、王战、黄春松、姜妍、崔均生、刘厚良、夏艳铎、张玉忠、韩尚国、魏俊岑、孙、刘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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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资的包装形状、重量、数量及性能特点,结合地面负荷能力、储存时间等因素将物资按一定规律码成各种形状的货垛。 3. 6
物资苦垫materials covering and padding 根据物资的性能及保管要求的不同,按垛型尺寸和负荷轻重,在物资的垛上和垛底加上遮盖物和
衬垫物。 3.7
四号定位four number location 对存放于库房内的物资用“一库号二架(区)号一层(排)号一位号”,料场、料棚物资用“
场(棚)号区号排号二位号”进行编排定位的编号方法, 3.8
五五摆放stacking by five pieces 根据物资的形状,以“五”为基本计量单位,码成不同垛型的堆码方法。
3.9
物资保管保养materials maintenance 根据规定和要求,对储存物资按不同属性,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合理的保存、维护和保养
3. 10
盘点 counting 对储存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等逐项进行清点对账。
3. 11
永续盘点continuous inventory counting 也称动态盘点,即在收、发料的同时进行清查盘点。
3. 12
循环盘点cycle counting 按物资的排列顺序,有计划地将所管物资合理划分成若干个“区域”,然后按确定的盘点计划进
行盘点。 3.13
重点盘点main goods counting 对进出库频率高、价值高、易损耗、危害性大的物资进行盘点。
3.14
全面盘点complete counting 对在库所有物资进行盘点。
3. 15
盘盈盘亏 inventory surplus and shortage 库存物资在盘点时发现的库存实物量与账面量不符的现象。库存实物量大于账面量的为盘盈,库
存实物量小于账面量的为盘亏。 3.16
储耗 storage loss 物资在储存过程中,在正常的储存期内由于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能变化和受自然条件变化的影响
所引起的损失。 3.17
运耗 transportation loss 物资在运输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物理、化学性能变化和受自然条件变化的影响所引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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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8
计量差measurement inaccuracy 物资在计量过程中,由于计量方式不同、计量器具精度上的差别,所造成的各次检量间所产生的
量值差额。 3.19
代管物资materials in custody 仓库储存保管的所有权属于用料单位的物资,称为代管物资。
3. 20
代储物资 materials in commissioned storage 仓库储存保管的所有权属于供应商的物资,称为代储物资
3. 21
报废物资waste materials 经过组织鉴定、确认,已经丧失原有的、预定的使用价值的物资。
3. 22
物资出库 inventory out 根据物资出库凭证,进行的核对、备料、点交、复核等作业活动的总称。
3. 23
物资退库materials return 物资出库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退回原发料仓库的业务活动。
4管理内容 4.1仓储布局与设施设备管理 4.1.1仓库规划与布局 4.1.1.1仓库规划应遵循一个地区内“合理布局、统一设库、集中仓储”的原则。 4.1.1.2仓库平面布局应符合“布局整齐、紧凑适用、节省用地、方便生产、便于管理”的要求。 4.1.1.3库房的布置按储存物资的类别和安全性质分区规划,每个仓储区域要考虑仓储经营的特点、 吞吐量大小及作业的合理流程。库房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
a)对吞吐量大、无危险性的物资储存库房,应布置在库区中央及方便出入的位置。 b)对一般物资的储存库房应布置在两翼或后部。 )对有火灾危险或有污染性的物资的储存库房,应布置在下风侧面。
4.1.1.4仓库建设规划:各地区公司可按储存物资的不同用途,应分别建设规划普通仓库、保温(恒温恒湿)仓库和特种仓库。
a)普通仓库:存放一般性物资,其物资在保管条件上无特殊要求。 b)保温(恒温恒湿)仓库:专门存放对温湿度有特殊要求的物资,如怕冻、怕潮、怕高温的
物资。 c)特种仓库:一般指危险化学品仓库,存放有一定危险性的物资,如易燃性、放射性、腐蚀性
和有毒性等。
4.1.2仓储设施设备
为满足仓储的需要,各企业仓库应建设并配置一定的仓储设施和设备。 4.1.2.1仓储设施:主要指用于仓储的仓库建筑物,由仓库的主体建筑、辅助建筑和附属设施构成。
a)仓库的主体建筑分为库房、料棚、料场、贮罐。
一库房是仓库中用于储存物资的主要建筑,多采用封闭方式。适合存放中小型机械设备、
有色金属材料、化工原料、仪器仪表、零配件、轴承、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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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棚是一种简易的仓库,为半封闭式建筑。适合存放水泥、优质木材、耐火砖、电缆等一一料场是储存物资的露天场地。适合存放对环境要求不高的物资,如大宗建筑材料、大型
型钢、中厚板材、生铁钢锭等。 一贮罐是用于储存液体物资、易挥发、风尘类物资的容器。适合存放油品类、酸碱类溶剂
类及散装水泥、重晶石粉等。
b)仓库辅助建筑:主要包括办公室、车库、修理间、装卸工人休息间、装卸工具储存间等建
筑物。 c)仓库附属设施:主要有通风设施、照明设施、取暖设施、消防设施、提升设施、避雷设施等
4.1.2.2仓储设备:
a)装卸搬运设备:
起重设备包括:门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巷道式堆垛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
一一搬运设备包括:叉车、载重汽车、平板拖车、抓管机、装载机、气力输送设备及其他搬
运设备。 装卸、搬运辅助工具包括:索具和工具等。
b)保管设备:
苦垫用品包括:苦布、枕木、托盘、石墩等。 一储存用具包括:货架、货柜等。 一计量设备包括:轨道衡、电子秤、流量仪、温度仪、测潮仪、磅秤、卷尺等。 一消防安全设备包括: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土池、避雷设备、监控系统、报警器、静
电释放器等。
c)通讯设备包括:计算机网络系统、对讲机、固定或移动电话等。 4.1.2.3仓库计量器具的配备:
a)各企业仓库结合仓储库房的实际需要,按GB17167和GB20901的要求进行配备计量器具。 b)各种计量器具在安装或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用计量器具,应严
格按照计量器具的校准/检定周期,需经当地具有资质的计量校准机构校准/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4.2仓储业务管理 4.2.1物资验收 4.2.1.1验收准备:
a)根据所到物资的属性、形状、数量,确定存放的地点、位置、堆码垛形和保管方法。 b)准备堆码、苦垫材料,准备装卸、搬运所需的设备、工具、人力,对特殊性物资,按要求准
备防护用品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c)准备校对合格的检测工具和计量仪器。 d)收集、核对和掌握验收凭证、单据和有关资料 e)对必检物资、进口物资应及时通知物资检验和验收的部门,协同做好物资验收准备。
4.2.1.2物资数量检验:
a)对单台(件)的物资要全部逐台(件)进行数量清点。 b)对定量包装的物资,如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方法和比例进行数量清点,若合同未规
定的,可按下列比率进行数量检验:
不带包装的物资检斤率为100%。 一带包装的物资毛重按规定比例进行抽检,清点件数为100%。 一一有标量(标量误差在标准规定范围之内)或标准定量包装的化工产品,按标量计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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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检单件数量,抽检无问题,对包装完好的全部清点件数;抽检有差异时,应扩大抽检范围或全检。 理论换算计量的钢材定尺的检尺率为10%~20%,非定尺的检尺率为100%。
一
一贵重金属材料、剧毒物资100%检斤。
4.2.1.3物资外观检验:
a)物资外观检验内容:
一 物资的包装物是否完好、有无损坏。
-物资是否被撞击、挤压而导致的破碎、变形等。 一金属材料的外表是否有锈蚀。
物资是否因雨、雪等外部因素而出现受潮、霉变、虫蛀、老化及被污染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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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物资的整体外形、装饰是否有缺陷、损坏。 一物资的标牌、标志、合格证、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相关物资信息标识是否完整、
清晰。
b)物资外观检验要求:
物资到库后,验收人员根据发货单位的原始资料和到货通知单、装箱单、质量证明书等,按大件核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箱件数量,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验收人员对大件核查无误后开箱验收,逐项(件)清点数量。
一凡是入库物资一般都应进行外观检验。物资外观质量检验应按订货合同、检验规定或到
货通知单进行。 一些开箱困难(不宜开箱、开箱后难以恢复包装或开箱后对物资本体质量有影响)的物资,其数量清点、外观物资质量检验同用料单位协商确定。
一入库物资外观质量检验,由仓库的验收部门或专兼职质检人员进行,也可由保管人员
进行。 一人库物资外观质量检验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零星料3d以内验收完,批量物资5d以内验收完,整车物资7d以内验收完,整列物资10d以内验收完。贵重物资和危险品应随到随验。 物资外观质量检验要做好记录,对不符合外观质量要求或损坏破碎的物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4.2.1.4物资品质检验:
a)物资外观检验完毕后,对需进行理化检验的必检物资,依据产品标准和采购合同的有关要求,
由具备资质的检验部门对其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物资入库应依据检验报告办理验收人库。
b)必检物资检验目录参照Q/SY1123一2007中附录A的要求执行,各单位也可依据实际情况,
自行制定其他必检物资目录。
4.2.1.5进口物资检验:进口物资的检验方法与国内物资的检验内容和方法基本相同,并符合下列要求:
进口物资检验必须按合同和有关标准资料,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的规定,进行严格检验。
一进口物资的数量,一般要全部检验。
进口计重物资按合同规定计重。
一
进口物资验收应关注验收的时效性,进口物资合同有要求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要的检验项目。
4.2.1.6合格品入库:验收合格的物资,业务人员或保管人员填制“物资入库验收单”,其中必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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