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843—2015
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实施方案
编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ompiling decommission implement projects
of offshore oil & gas production facilities
201508—04发布
2015一11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发布
Q/SY1843—2015
目 次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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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 2 术语和定义 3 基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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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说明弃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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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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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上部设施弃置工程 7 钢质固定平台弃置工程 8 人工岛岛体弃置工程 9 海底管缆弃置工程 10 安全 11 环境保护 12 工程概算 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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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Q/SY 1843—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标准化直属工作组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划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玉堂、李冰、孙铁民、杨莉娜、潘道兰、许红、郝晓东。
ⅡI
Q/SY1843-—2015
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实施方案编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实施方案的结构、编制内容、要求及弃置费用的概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自营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实施方案
的编制。
本标准不适用于滩海油气田开发所依托的陆上设施弃置方案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 1
海上油气生产设施 Eoffshore oil &gas productionfacilities 海上油井、气井、水井、固定平台、人工岛、海底电缆、管道及其他水上、水下的油气生产的相
关辅助配套设施。 2. 2
弃置 decommission 海上油气生产设施终止使用后,对该设施的处理过程,包括废弃设施的拆除、废物销毁、材料和
设施的回收或再利用等,也称为废弃处置。 2.3
弃置实施方案decommissionimplementproject 弃置工程的设计文件,包括设施废弃处置的实施流程、弃置方式、施工装备、施工工艺、安全环
保措施和费用概算等。 2.4
弃井 wellabandonment 油井、气井、水井在终止使用后,需要进行永久性废弃处理的作业
2.5
封井 Fwellplugging 为了封堵某些井段,达到报废或阻隔的目的,在井筒注灰和下入器具的过程。
2. 6
弃置费用decommissioncost 海上油气田各投资方为承担油气生产设施弃置的责任和义务,用于井及相关设施的废弃、拆移、
填埋、清理和恢复生态环境及前期准备所产生的专项费用。 2. 7
原地弃置 leaveinplace 海上油气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清理、拆除及固定后,遗留在原地的一种弃置选项。
2.8
反安装法 reverseinstal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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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安装建设的逆过程,用来拆除废弃结构和设施。
2. 9
废弃物处置 waste disposal 对海上固、液、气废弃产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有再利用价值的废料。
2.10
海域清理 siteclearance 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完成后,对所在海域进行检测并回收残留物的工程。
2. 11
offshoredumping
倾废
对于满足安全、环保条件的废弃产物,进行海上倾倒处理的方法。 2.12
对外合作项目 目foreigncooperationproject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将国家批准的对外开放油气区块和外国石油公司签订合同,共同对其进
行勘探开发,是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国际合作项目的简称。 2.13
外国合同者 foreign contractor 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签订对外合作项目合同的外国石油公司。
3 基本规定
3.1 1一般要求 3.1.1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弃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规和相关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3.1.2 方案编制应按照决策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或弃置预备方案)、主管部门批复的弃置申请报告、设计任务书(委托书)或合同规定的内容、范围及要求进行。 3.1.3方案编制包括海上油气田油气生产设施弃置工程项目规模、主要生产设施弃置顺序、主要设计参数、弃置方式、主要施工装备和器具选型、工艺流程、运输方案、海域清理、废弃物处理、辅助配套工程的优化方案和措施、安全、环保和弃置费用概算等内容。 3.1.4当设施弃置实施方案的弃置方式与预备方案不一致时,应说明理由, 3.1.5 5当工程内容较少或仅为单项工程时,方案编制总说明可省略,但应参照总说明内容要求在单项工程方案中说明:工程依据、工程范围及分工、遵循的标准和规范、海域清理、工程监测与维护弃置费用概算、存在问题与建议。 3.1.6 必要时,钢质固定平台基础结构弃置方案与上部设施弃置方案可合并编写。 3.1.7 附属结构如栈桥的弃置,必要时可参照单项工程编制方案。 3.1.8 海域清理方案应满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3.1.9 弃置实施方案应说明配套工程技术方案,如助航等。 3.1.10 进海路的弃置实施方案编制参照人工岛岛体执行。 3. 1. 11 方案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确定海域征用范围。 b) 施工图绘制和施工方案编制。 c) 主要设备、材料的采办和租赁。 d) 施工准备工作。 e) 满足编制施工计划、控制弃置费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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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方案编制过程中需分析、计算时,各相关专业均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审查需要时,应能提
供相关计算书、
3.1.12 方案宜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
a) 利用各单项工程原有设备和系统完成部分施工内容 b) 综合考虑工程不同单项设施弃置所需装备、机具和材料。 c) 工程之间相互依托。 d) 优化工期安排和施工流程。
环境和天气条件对工程的影响
e) f) 其他影响因素。
3. 2 编制内容
方案编制文件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也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并或拆分编写: a)总说明。 b)油气生产设施弃置工程(井、上部设施、钢质固定平台、人工岛、海底管缆等)。 c)安全。 d) 环境保护。 e)工程概算。 f) 存在问题与建议。 g) 附图与附件。 本标准未涉及到的内容可视实际工程需要适当调整。
4总说明
4.1主要内容
总说明应包括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工程范围及分工、遵循的标准和规范、弃置工程概况、弃置设施、基础资料、弃置方案、弃置产物处理、海域清理、工程监测与维护、主要施工装备、主要工程量、项目实施与进度安排、工程概算、存在问题与建议。 4. 2 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应列出下列有关文件的文件号、文件名称、编号或发文(签订)单位和日期: a) 编制(或设计)任务书、编制(或设计)委托书或编制(或设计)合同。 b)已报批备案的弃置预备方案。 c) 竣工资料 d)有关规划运输、供电、消防、通信、海域征用等方面的工程协议及会议纪要。 e) 其他有关资料。
4.3 3编制原则
编制原则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a) 遵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标准和规范的原则。 b) 施工管理、配套工程等方面所遵循的原则。 c) 设施利旧、节约工程弃置费用的原则 d) 施工方案尽可能利用弃置设施原有装备、机具、材料及其他资源完成部分施工的原则。 e) 安全、环境方面所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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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特殊问题处理的原则。
4.4 4工程范围及分工
工程范围及分工内容如下: a) 说明工程弃置委托内容和范围、工程与其相邻工程的分界、工程海上部分与陆上部分的分
界、工程海底管缆与其他工程海底管缆的连接点等。
b) 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弃置方案的编制时,说明各单位的分工与协作关系。 4.5 遵循的主要标准规范
列出所遵循的主要法规及主要标准规范:
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及规范。
a) b) 行业、地方、企业有关法规、标准及规范 c)
国际(外)有关公约、标准和规范。国际(外)公约、标准和规范应写明其外文原名、编号及版次。
4.6 弃置工程概况
弃置工程概况应说明如下有关内容:
说明项目名称及所在海域地理位置,说明项目所在矿区的矿产登记情况 b) 说明项目归属、项目法人、投资类型(独资、合资合作或参股,合资合作项目应说明合资
a)
合作方及出资比例)。 说明井数量和井型。
c)
d) 简述油气田单项工程组成,各单项工程开工建设时间、完工时间、停产(或预计)时间,
简要介绍生产设施运营过程中改造和治理情况。
4.7 弃置设施
4.7.1 工程组成
说明弃置项目工程的组成(人工岛、进海路、钢质固定平台、海底管道、海底电缆、海底光缆及
井组等),说明各单项工程名称、类型、数量及各自在油气田总平面布置图中的位置,填写表1。
表1 单项工程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
项目井砂石人工岛钢质固定平台海底原油管道
数量
备注油/气/水井
单位口座座 km
规模/规格
4.7.2 单项工程设施组成
单项工程设施组成应说明: a) 说明井组数量、位置及水深,各井组中油、气、水及注入井数量、井型(直井、定向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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