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25.120.10 J62 备案号:47427—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行业标准
JB/T1829--2014 代替JB/T1829—1997
锻压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Metalforming machinery--General specifications
2014-11-01实施
2014-07-09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都发布
JB/T1829—2014
目 次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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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技术要求.. 4试验方法 5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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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运输和贮存制造厂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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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云专电
JB/T1829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JB/T1829--1997《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与JB/T1829—199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型号名称的要求(见3.1.1);修改了结构、性能与功能的要求(见3.2);修改了安全的要求(见3.3);增加了噪声的要求(见3.4):修改了寿命的要求(见3.5.2); -增加了精度的要求(见3.6);修改了机械加工的要求(见3.9):修改了装配的要求(见3.10);修改了外观的要求(见3.14);修改了空运转试验的要求(见4.9);修改了温升试验的要求(见4.10)。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立强、陈汝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B1829--1986、JB/T1829—1997。
II
JB/T1829—2014
锻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锻压机械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制造厂的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锻压机械。适用丁指导各类锻压机械根据其性能、结构特点按本标准的原则要求
制定相应的技术条件,对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项目等给出补充和具体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弓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予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5226.1 机械电气安全机械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6576 机床润滑系统 GB/T7932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T10923 锻压机械精度检验通则 GB/T 13306 标牌 GB/T13384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17120 锻压机械安全技术条件 GB/T23281 锻压机械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GB/T23282 锻压机械噪声声功率级测量方法 GB/T28761 锻压机械型号编制方法 JB/T3240 锻压机械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 JB/T5775 锻压机械灰铸铁件技术条件 JB/T8356.1 机床包装技术条件 JB/T8609 锻压机械焊接件技术条件 JB/T8832 机床数控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JB/T9954 锻压机械液压系统清洁度 JB/T11196 锻压机械用钢体铜衬复合件技术条件
3技术要求
3.1型号名称和参数、尺寸 3.1.1锻压机械的型号名称宜按GB/T28761的规定给出。 3.1.2锻压机械应优先选用各类锻压机械参数标准规定的参数和尺寸 3.1.3锻压机械产品的参数和尺寸应与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1.4与安全部件、功能部件、附件、模具的连接尺寸应符合各类锻压机械产品标准或技术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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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829-2014
3.2结构、性能与功能 3.2.1锻压力学性能、结构和功能应满足用户和各类锻压机械产品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 3.2.2锻压机械应具有合理的刚度,并应符合各类锻压机械的要求。 3.2.3 锻压机械应节约能源,其能耗、传动效率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3.2.4 设计应考虑系列化和模块化。 3.2.5 锻压机械的造型和布局应考虑人类工效学和工艺美学的要求,各部件及装置应布局合理、高度适中,便于观察加工区域。手轮、手柄和按钮等应布置合理、操作方便,并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 3.2.6应便于使用、维修、装配、拆卸和运输。 3.2.7整体或拆分运输的锻压机械应符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3.2.8锻压机械的测量、计数装置应准确、可靠,读数部分便于操作观察,视场清晰 3.2.9操作手柄、手轮的操纵力不应大于40N;脚踏装置的操纵力不应大于60N;脚踏开关的操纵力不应大于40N;调整用手轮、手柄的操纵力不应大于90N 3.3安全
应符合GB17120和各类锻压机械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3.4噪声
锻压机械的噪声应符合各类锻压机械的要求。 3.5可靠性与寿命 3.5.1可靠性 3.5.1.1对批量生产的锻压机械,应按各类锻压机械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抽样进行可靠性考核。 3.5.1.2可靠性考核的方式、指标及指标值在各类锻压机械产品技术文件中进行规定。 3.5.2寿命 3.5.2.1锻压机械的重要导轨及摩擦副应采取耐磨措施,并应符合各类锻压机械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3.5.2.2锻压机械的主要零部件应采取措施,提高其使用寿命。 3.5.2.3锻压机械的导轨、丝杠、立柱(导向用)等易被积聚尘屑磨损的部位应设防尘装置。 3.6精度
锻压机械的几何精度、工作精度应能满足功能、工艺要求并符合有关各类锻压机械产品标准的规定。 3.7随机附件、工具和技术文件 3.7.1应备有保证基本性能的附件和工具。 3.7.2 锻压机械的随机标准附件、备件、工具应能互换,并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3.7.3扩大锻压机械使用性能的特殊附件根据用户的要求按协议进行供应。附件和工具宜标有相应的标记或规格。 3.7.4随机技术文件应包括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检验合格证和装箱单。产品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969的规定。 3.8标牌与标志 3.8.1 锻压机械上的产品标牌应满足标示、说明和警示要求,并应符合GBT13306的规定。标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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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1829—2014
冷装装配。 3.10.6丝杠副的丝杠轴线与其驱动部件移动的平行度、丝杠与螺母的配合问隙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对于具有消除间隙机构的丝杠副,其装配后的调整量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3.10.7密封件不应有损伤现象,装配前密封件和密封面应涂上润滑脂。装配重叠的密封圈时,各圈要相互压紧。 3.10.8啮合齿轮的轴向中心错位量:当啮合齿轮轮缘宽度小于或等于20mm时,不应大于1mm;当啮合齿轮轮缘宽度大于20mm时,不得超过轮缘宽度的5%,且不应大于5mm 3.10.9重要固定结合面应紧密贴合。重要连接的零件的接合面之问的问隙无特殊要求者,其允许塞尺塞进的厚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2
塞进塞尺厚度mm
锻压机械名称
≤0.04 ≤0.04 ≤0.05 ≤0.05 ≤0.08 ≤0.05
公称力≤4000kN的锻压机械
打击能量≤125kJ的锤(落下部分质量≤5000kg)
公称力>4000~20000kN的锻压机械
打击能量>125kJ的铺(落下部分质量>5000kg)
公称力>20000kN的锻压机械主参数不是公称力、打击能量的锻压机械
注:允许塞尺塞入深度不得超过接触面宽的1/4,接触面间可寒入寒尺部位累计长度不应超过周长的1/10。 3.10.10 锻压机械操纵装置、调节装置等传动机构中的空程量,不得超过该机构尺寸链中各零件的标准配合问隙值之和。 3.10.11对于可调的活动导轨,其调节导轨用楔应留有补偿磨损量的余量。贴敷导轨的导轨板与基体应贴合紧密,粘接牢固。镶钢导轨、多段拼接的床身导轨接合后,相邻处导轨导向面的错位量应符合各类锻压机械的规定。 3.10.12移动、转动部件装配后,运动应平稳、灵活、轻便,无阻滞现象。滚动导轨面与所有滚动体应均匀接触,运动应轻便、灵活,无阻滞现象。 3.10.13对锻压机械上旋转的零部件,加工、装配时应做平衡试验,其允许剩余不平衡量按公式(1)计算。
7G6.3
Uper≤mX
.(1)
L
式中: Uper一一许用剩余不平衡量,单位为克毫米(g·mm);一最大工作角速度,单位为弧度每秒(rad/s); m质量,单位为克(g); G6.3平衡品质等级,G6.3=6.3mm/s。
3.11电气设备
锻压机械的电气设备应符合GB5226.1规定的要求。 3.12数控系统
数控系统应符合JB/T8832和锻压机械各类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 3.13液压系统、气动系统、润滑系统、冷却系统 3.13.1锻压机械的液压系统应符合GB/T3766规定的要求。 4
JB/T1829—2014
3.13.2 锻压机械在工作时液压系统油箱内进油口的油温一般不应超过60℃。 3.13.3液压系统中应设置过滤器。 3.13.4 液压系统的清洁度应符合JB/T9954的规定。 3.13.5 锻压机械的气动系统应符合GB/T7932的规定。 3.13.6 锻压机械的润滑系统应符合GB/T6576的规定。 3.13.7锻压机械的重要摩擦部位的润滑一般应采用集中润滑系统,只有当不能采用集中润滑系统时才可以采用分散润滑装置。 3.13.8分散润滑应单独设置润滑标牌,标牌上应注明润滑部位。 3.13.9冷却系统应满足锻压机械的温度、温升要求。 3.13.10 润滑系统、冷却系统应按需要连续或周期性地将润滑剂、冷却剂输送到规定的部位。 3.13.11 液压系统、气动系统、润滑系统和冷却系统不应漏油、漏水、漏气。冷却液不应混入液压系统和润滑系统。 3.14外观 3.14.1锻压机械的外观造型和布局应美观大方,外部结构与色彩匀称、和谐。外露的附件、配套件应与整机协调。 3.14.2 锻压机械的外露表面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凸起、凹陷和粗糙不平及其他损伤等缺陷。 3.14.3锻压机械的防护应平整、匀称,不应翘册、凹陷。 3.14.4 锻压机械零部件的外露接合面的边缘应整齐、勾称,不应有明显的错位,其错位量和错位不匀称量不应超过表3的规定
表3 错位量 1.5 2.0 3.0 4.0
单位为毫米
结合面边缘及门盖边缘尺寸
贴合缝隙值 缝隙不匀称值
错位不勾称量
N500 >500~1250 >1 250~3 150
1.0 1.0 1.5 2.0
1.0 1.5 2.0 3
1.0 1.5 2.0 3
>3 150
注:边缘尺寸是指长边尺寸。 3.14.5 锻压机械的外露加工表面不应有磕碰、划伤和锈蚀等缺陷。螺钉、铆钉、销子端部不应有扭伤,锤伤等缺陷。 3.14.6 锻压机械的涂漆应符合技术文件的规定。 3.14.7 需经常拧动的调节螺栓和螺母不应涂漆。 3.14.8 锻压机械的非机械加工的金属外表面应涂漆,或采用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防护。 3.14.9不同颜色的油漆分界线应清晰,可拆卸的装配接合面的接缝处在涂漆后应切开,切开时不应扯破边缘。 3.14.10 外露的焊缝要平直、均匀。 3.14.11沉头螺钉头部一般不应突出零件外表面,且与沉孔之间不应有明显的偏心,固定销应略突出零件外表面,螺栓尾端应略突出于螺母之外,外露轴端应突出于其包容件的端面,突出量为其倒角值。 3.14.12电气、液压、气动、润滑、冷却管道外露部分应布置紧凑,排列整齐,且用管夹固定,管子不应扭曲折叠,在弯曲处应圆滑,不应压扁或打折。 3.14.13与运动件连接的软管应尽可能短,且不得与其他件产生摩擦。 3.14.14锻压机械的铭牌和各种标牌应平整、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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