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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资料类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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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8 08: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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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GB/T 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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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ICS91.100.10 CCS Q1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3590—2022 代替GB/T13590—2006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2023-07-01实施
2022-12-30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13590—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厂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与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13590—2006《钢渣硅酸盐水泥》,与GB/T13590—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了“钢渣”的术语和定义(见3.1); b) 更改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术语和定义(见3.2,2006年版的第3章); c) 增加了组分的规定(见4.1); d) 更改了硅酸盐水泥熟料、钢渣、粒化高炉矿渣、石膏、助磨剂的技术要求(见4.2.1、4.2.2、4.2.3、
4.2.4、4.2.5、4.2.6,2006年版的4.1、4.2、4.3、4.4、4.5); e) 增加了氯离子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2、7.1); 0
增加了水溶性铬(V)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3、6.2.5); g) 增加了碱含量的限量和测定方法(见6.1.4、7.1): h) 更改了终凝时间的规定(见6.2.2,2006年版的6.3); i) 更改了安定性的规定(见6.2.3、7.6,2006年版的6.4、7.4); j) 更改了各强度等级的3d抗压强度和抗折强度指标(见6.2.4,2006年版的6.5); k) 更改了出厂检验项目及判定规则(见8.2.1、8.3.1,2006年版的8.2); 1) 增加了型式检验的要求及判定规则(见8.2.2、8.3.2); m) 增加了产品质量证明材料的要求(见8.4); n) 更改了检验报告的规定(见8.5,2006年版的8.4); o) 更改了验收依据的规定(8.6.1,2006年版的8.5.2.1、8.5.2.2);
p) 更改了发生质量纠纷时检验结构的规定(见8.6.2、8.6.3,2006年版的8.5.2.1、8.5.2.2); q) 更改了包装的规定(见9.1,2006年版的9.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镔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南通)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亮亮、间文、卢忠飞、朱晓华、毛瑞、康明、彭鞋、林、钱元弟、杜洪涛、杨玉辉、
任旭、昊建中、王飞、受哲君、岳昌盛、昊龙、徐飞、庄剑恒。
本文件于1982年首次发布,1992年第一次修订,2006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订。
1 GB/T13590—202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1范围
本文件中规定了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代号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 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 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5483 天然石膏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勃氏法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04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钢渣粉 GB/T 21371 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GB/T 26748 水泥助磨剂 GB 31893 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钢渣 查steelslag 转炉、电炉、精炼炉熔炼过程中排出的由金属原料中的杂质与助熔剂、炉衬形成的以硅酸盐、铁酸盐
为主要成分的渣。 3.2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 steel slag and granulated furnace slag portland cement 由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石膏以及一定比例的钢渣粉、粒化高炉矿渣磨细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1 GB/T13590—2022
4 组分、代号与材料
4.1 组分、代号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混合材总量不应低于40%,且不应高于70%。
表1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的组分要求
组分(质量分数)/%
代号
粒化高炉矿渣或粒化高炉
熟料十石膏
钢渣粉 10~30
矿渣粉 20~60
P· SS
30~60
4.2材料 4.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2、AlO:、Fe2O: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含量(质量分数)不小于66%,CaO和SiO2质量比不小于2.0。 4.2.2石膏 4.2.2.1 天然石膏
符合GB/T5483中规定的G类石膏或M类混合石膏。 4.2.2.2 工业副产石膏
符合GB/T21371的规定。 4.2.3钢渣粉
符合GB/T20491规定的钢渣粉。 4.2.4 粒化高炉矿渣
粒化高炉矿渣应符合GB/T203的规定。
4.2.5粒化高炉矿渣粉
除活性指数外,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的规定。 4.2.6助磨剂
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助磨剂,其加人量应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GB/T26748的规定。
5 强度等级
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分为32.5级和42.5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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