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Standard
中外苹果农药残留标准
比较与展望 Q文//王吉谭
本文主要从我国现有的草果产品方面的标准及其农药残留标准要求,分析中外苹果农药残留标准方面的差异。
一、相关定义
残留物,是指任何由于使用农药而在食品、农产品和动物饲料中出现的特定物质,包括被认为具有毒理学意义的农药衍生物,如农药转化物、代谢物、反应产物以及杂质。
最大残留限量(MRLs),是指在生产或保护商品过程中,按照农药使用的良好农业规范(GAP)使用农药后,允许农药在各种食品和动物饲料中或其表面残留的最大浓度。
再残留限量(EMRLs),是指一些残留持久性农药虽已禁用,但已造成对环境的污染,从而再次在食品中形成残留,为控制这类农药残留物对食品的污染而制定其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
二、我国苹果产品标准体系及现状
我国涉及苹果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的标准有国家标准(以 GB或GB/T表示)、行业标准(以 NY或NY/T、SN或SN/T)和地方标准(以DB或DB/T表示),分别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农业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实施。目 R
>《认证技术》2011·11 方方数据
前,苹果生产方面的标准有28个,分别为以下标准。
DB51/T823-2008苹果生产技术规程、GB8559-1987苹果冷藏技术、GB10651-1989鲜草果、 GB18965-2003原产地域产品一烟台苹果、GB/T12943-2007苹果无病毒母本树和苗木检疫规程、 GB/T10651-2008鲜苹果、GB/T 13607-1992苹果与柑桔包装、 GB/T18527.1-2001苹果辐照保鲜工艺、NY5011-2006无公害食品
仁果类水果、NY/T268-1995绿色食品—苹果、NY/T403-2000脱毒苹果母本树及苗木病毒检测技术规程、NY/T439-2001苹果外观等级标准,NY/T441-2001草果生产技术规程、NY/T856-2004苹果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1072-2006 加工用苹果、NY/T1075-2006红富士苹果、NY/T1082-2006黄土高原苹果生产技术规程,NY/T 1083-2006渤海湾地区苹果生产技术规程、NY/T1084-2006红富士苹果生产技术规程,NY/T1085-2006 苹果苗木繁育技术规程、NY/T 1086-2006苹果采摘技术规范、NY/ T1483-2007苹果壶蛾检疫检测与鉴定技术规范、NY/T1505-2007水果套袋技术规程—苹果、NY/T 5012-2002无公害食品并苹果生产技术规程、SN/T0883-2000进出口鲜苹果检验规程、SN/T0888-2000
编辑/都丽娟
进出口脱水草果检验规程、SN/T 2077-2008进出境苹果检疫规程。
我国关于苹果生产方面的标准相对较多,仅在NY/T5012一 2002《无公害食品苹果生产技术规程》中规定的禁止使用的农药就有28种,而草果生产中常用的化学药剂(杀虫杀螨剂、杀菌剂)共25 种,其他相关标准中也对禁止和允许使用的植保产品作出了规定。
三,我国苹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体系
我国苹果农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是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Y5011-2006《无公害食品仁果类水果》、NY/T 1075-2006《红富士苹果》、NY/T 268-1995《绿色食品苹果》。通过研究农药残留限量的数据,得出以下结论。
1.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和NY/T1075-2006《红富士苹果》规定的MRLs涉及的农药有49种,而NY/T268-1995《绿色食品苹果》和NY5011-2006《无公害食品仁果类水果》所涉及的农药种类分别为6种和5种,其数量远不能满足控制苹果中农药残留超标的要求。
2.NY/T268-1995《绿色食品苹果》规定的MRLs的要求要高于 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