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题subject
“合规性评价
对2011版标准的理解与应用 O文/张国武杜云雁
GB/T28001:2011标准在“检查”章节新增“4.5.2合规性评价” 的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4.5.2.1:为了履行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承诺(参见4.2C),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程序,以定期评价对适用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组织应保存定期评价的记录。
4.5.2.2:组织应评价对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参见 4.3.2),这可以和4.5.2.1中所要求的评价一起进行,电可另外割订程序,分别进行评价。组织应保存定期评价结果的记录。”
组织实施“合规性评
价”的关注点
GB/T28001:2011标准,对首次贯标的组织,或由GB/T28001:2001 转版的组织,可从以下角度着手。
首先,要识别“合规性评价” 所需的过程,并建立程序或规范,对合规性评价过程进行规范或要求。
为确保合规性评价过程的完整和合规性评价过程的绩效、业绩能得以实现,体现该过程的价值,需充分识别与该过程相关的内容。合规性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主要有过程名称、输入、合规性评价内容、输出、考核指标、谁来做、怎
么评价、用什么评价,等等。 2方延技术)2012·08
1.输入
合规性评价的输入,从标准本身可以看出,是针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应遵守的其他要求”。组织在实施过程中,如何理解标准“适用的”和“应遵守的”?本标准和组织的OHS体系的建立是基于危险源的识别、评价。识别组织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消除、替代、工程控制、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适用的法律法规、应遵守的其他要求”,应是与组织存在的危险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与组织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有很多,组织应对这些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为确保将资源集中在重点领域、重要的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这些得到充分、有效的评价,本文认为,在输入时,建议重点关注与组织所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评价。
合规性评价的另外一个重要输入是组织的运行数据、实际运行情况的结果等相关内容。
2.内容
编辑徐航
在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应遵守的要求进行评价时,标准本身未对如何进行评价给出明确要求和指导原则。组织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考虑。为了避免合规性评价走过场、流于形式、笼统等情况发生,真正做到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准则,了解组织自身的真实状况,充分体现组织自身的重大风险的控制状况和符合情况,建议从以下方面加以考虑,包括组织的危险源,相关法规及要求,相关章节、组织的实际、结论、备注等。
为了帮助理解,本文以某机械加工制造现场存在焊接烟尘为例,作详细说明,详细内容见表1。
在评价过程中,一个法规或要求涉及到多个风险时,可以对多个风险一起进行评价;当一个风险涉及到多个法规或要求时,也需逐个进行评价。
3.输出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经过评价后,通常会有一个针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组织是否遵守或遵守程度的评价结论,以及改进的建议、纠正或纠正措施的相关内容。针对这些评价结论,在可行时,建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