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农食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
六点认识 =文/侯宁崔黎
摘要可追溯机制是目前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危机控制的有效手段和工具,建立可追溯体系能够促进生产者向消费者进行信息传递,有利于解决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能够让消费者的信息搜寻成本降低,并最终提高整个农产品、食品市场的质量和安全。
[关键词]农食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D01】10.16691/j.cnki.10-1214/t.2016.11.005
现阶段,我国食品安全问题已经受到越来越广泛的重视,全社会的力量已经被调动起来,参与的范围越来越大,并进而引起了更大范围的关注。我国政府已经开始组织构建国家层面的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并开始启动相关标准体系的建设工作。尤其是在农产品、食品领域,正在致力于将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化、常态化,以解决我国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问题。
在推动农产品和食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需要厘清如下几点认识。
万方数据
一、农产品与食品的质量安
全追湖的边界和范围不同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食品安全法》总则中也提到:“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可见《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
量安全法》所约束的对象是不同的,并且在制定的时候就考虑并严格区分了其所约束的对象范围。
深入理解其含义,直接收获的农产品,或仅是对农产品进行简单处理以便利用或销售,且这种“处理”(如清洗、分栋、包装、晒干和晾干等)按习惯应视为农业生产收获环节之一的,此类产品仍适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而经过加工(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中制造业下面的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分支加以界定,如谷物去壳、碾磨、精加工、水产品干腌制加工、脱水、干制、冷藏、冷冻等等)的农产品,不管是通过动力机械还是
《质量与认证》2016·1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