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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CCC认证的违法行为及监管体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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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11-30 11:0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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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CCC认证的违法行为及监管体制建设 2F
法眼!
Discern
编辑/孔令欣
浅议CCC认证的违法行为及
监管体制建设 O文/谌瑜
通过与各类中小型企业的接触、观察,笔者发现不少二、三、四类企业都存在CCC认证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形式多样,究其违法行为的原因看似差异较大,其
持一致。这属典型的扩展产品与原认证产品一致性的问题,企业认为该产品是原产品的升级产品,两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种类型的产品,允许生产原产品,当然就能生产升级
实不外乎以下几点。本文特对集中
产品。
违法行为进行汇总与分析。
一、违法行为总结
1.认为高等级产品获证可覆盖同样型号的低等级产品。不同型号的产品不能相互包含,需要分别申请或扩展认证,这个可以理解,但对于同样型号高等规格不包含低等规格的做法企业多持异议。有时企业提出这样的辩解理由,他们已经取得额定电流等技术参数较高等级的产品证书,工厂具备生产高等级产品的资质和能力当然可以生产低等级类型的产品。
2.认为已认证的产品扩展系列不需再认证。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推陈出新,主产品已经获得CCC认证,企业生产的系列产品在不影响主产品强制性认证规则要求的安全性能,即不改变产品的安全设计、结构,不更换关键零部件规格型号和生产厂家的情况下,对产品的实用性、适用性、经济性等方面进行了改进和提高,导致产品与原证书不能保
>《认证技术》2013·04 万方数据
3,认为被委托加工方应被涵盖在认证范围内这样的要求是束缚企业。委托加工又称贴牌生产,是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规定委托加工的企业其证书加工厂应当涵盖被委托方,这种规定企业认为有些苛刻,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人为地束缚了企业的规模化、节约化发展,与当代经济一体化、协作化发展理念不协调。
二、对违法行为的分析
对于以上这些认识误区,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理解。
CCC认证制度是对产品进行认证,每一张产品证书中都明确产品的涵盖范围,不在证书中明确的,认证证书中未明确载明或与证书不符的均存在问题。对企业已经取得某个产品认证证书,但被检查出的产品参数(规格型号、输出输入数值等)不在证书指标设定范围内,在已经取得证书中没有明确记录的,企业往往认为可以覆盖生产,
而不用再申请产品认证。按照CCC 认证实施规则规定,认证证书持有者需要增加与已经获得认证产品为同一认证单元内的产品认证范围时,应重新申请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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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已经取得某个认证产品证书,企业出于内部管理或对外经营需要,将获证的产品又进行若干个等级划分,并命名不同的型号,这类派生出来的系列产品虽在证书覆盖范围之内,但与证书载明的内容有出入,也需要进行产品的认证。按照CCC认证实施规则规定,不同型号产品不能相互包含,否则按未经认证产品处理。
未取得某项产品认证的生产企业,替有证企业生产加工产品,这种行为也是不允许的。按照国家认监委国认法[2003121号强制性产品认证文件规定,一张CCC认证证书覆盖的产品应当来自同一个加工场(厂),证书中未列明加工场(厂)生产的相同产品,不能用该认证证书证明其已获得CCC认证。换句话说,就是委托其他企业贴牌生产属于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委托方负责全部产品销售的,委托方作为制造商应当获得CCC 认证证书,并且证书中所列明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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