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徐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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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碳排放权配额交易策略问答
O文/CQC武汉分中心碳排放权配额交易MRV体系研究课题组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七个省市为碳排放权交易的试点省市,并拟定于2013年在试点省市实施碳交易。湖北省是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交易和低碳省区三项试点工作同时进行的重要试点省份,责任重大。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武汉分中心承担了多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为帮助企业深入了解湖北省 MRV体系具体要求和国家相关政策,本刊特邀请相关专家对碳交易中一些规则和应对策略进行解答。
?我国碳交易试点的进展如何?试点阶段交易有何特点?
答:目前各试点单位都在顺利推进这项工作,各单位均已成立专门的班子,编制实施方案,有些已经开始就碳交易建立一些制度,建立了交易的核查机构、认证机构。
目前《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
试点实施方案(2012~2015)》万方数据
已经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准通过,北京市辖区内2009~2011年,年均直接间接二氧化碳排放总量1万吨(含)以上的固定设施排放企业(单位)将被纳入碳交易,粗略统计,将有600家企业和事业单位被强制纳入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上海市目前已率先在全国发布了《上海市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试行)》,全市性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及碳排放测算体系已基本建立,共有钢铁、石化、有色、电力等10个工业行业以及航空、港口、机场、宾馆等6个非工业行业近200家企业纳入碳交易试点,目前,虹口区已在10余家重点用能单位中完成碳排查、碳配额、碳交易的全流程试点。截止目前,湖北碳交易试点方案已经基本敲定,年能耗6 万吨标煤以上企业强制性纳入碳交易,年能耗8千吨标煤以上企业强制性提交碳排放报告,涉及钢铁、化工、水泥、汽车制造、电力、有色、玻璃、造纸等高能耗、高排放行业150多家企业,占湖北省碳排放总量的35%以上。
天津、重庆、广东和深圳等省市的碳交易方案也已经基本确定,正在加紧推进实施中。
根据欧盟碳排放权交易的经验,各试点方案表明,在试点初期,碳排放配额主要采用免费发放的方式,在条件成熟时逐步考虑拍卖的方式发放配额。
?碳交易和MRV(监测、报告、核证)的定义、开展交易的重要性和意义是什么?
答:碳排放交易的概念源自“排污权交易”,其制度确立起源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后者把市场机制作为解决温室气体减排问题的新路径,即把碳排放权作为一种商品,鼓励企业通过污染治理和技术进步节约碳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有价值的资源可以储存起来以备扩大发展之需,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进行商业交换。在碳交易过程中,对企业碳排放量应做到可监测、可报告和可核查,简称MRV。进入碳交易市场的企业有义务对其一年的碳排放量相关数据进行监测,并将
《认证技术)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