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营与管理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 doi:10.3969/j.issn.16715152.2011.11.005
关于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若干问题的探讨
■安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455000)季星
摘
要:近年来,随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国家对管道燃气等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的管理日趋规
范。本文就当前国家对这一领城的立法,并结合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一些基本情况,就特许经营的性质以及特许经营的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间题等方面进行讨论,希望通过讨论能够进一步加深对特许经营的认识和理解。
关键调:管道燃气特许经营行政计可区域
随着国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在城
市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城镇管道燃气已经成为必不日少的一项内容,燃气与水、电、暖气一同构筑了城市地下综合管网。与水、电相比,燃气和腰气起步比较晚,但是燃气与暖气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特点:发展速度快。尤其是进人新世纪以来,国内燃气市场,已经打破了原由地方政府统一经营的局面,面对这一形势,国家开始考虑引人社会资本进人公用事业,使市政公用事业开始进行市场化改革。国家为了对市政公用事业进行有效的管理,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一些规竞,对公用事业进行规范操作,引导公用事业健康有序发展。2004年5月国家建设部出台并实施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随后各地主管部门也都相应颁布实施自已的关于特许经营的相关法规、规章等文件。本文就以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为例,就特许经营的几个间题进行操讨。
特许经营的性质 1
首先,特许经营是一种行政许可。按照《行政许
可法》的第二条观定:“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基于授权主体属于政府,从政府行政管
201城市燃气·月刊万方数据
理的角度看,它是一项特殊的行政许可行为,有别于一般的行政许可事项。一般行政许可,申请人的主体具有广泛性,只要符合行政审批的条件,申请人就获得了从事某些事项的资格,其结果具有确定性;而作为特许经营来说,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首先,申请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后,才有可能参与特许经营事项的竞标,申请人主体其有特殊性;在这里申请人参与了但是不一定中标成为被授权人,这就表明了特许经营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其次,从申请人的角度来讲,按照《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特许经营是政府授权燃气经营企业的一种权利。这种权利的获得不是简单的通过行政审批获得的,而是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中标后,通过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的方式获得的、在这里政府作为协议的一方除了接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管理职责之外,还要承担协议内容中双方约定的责任。从合同的基本原则来看,协议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权利,服行义务,承担责任。任何一方违约,都会导致特许经营不能顺利履行。但是,这个协议不是普通的民事契约,它属于行政合同的范畴,该类协议中并没有合同金额,但是却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许经营权是政府按照规定的程序授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一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