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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林权改革研究助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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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语言:中文

更新时间:2024-12-04 11: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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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林权改革研究助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274·
农林科研
加强国有林权改革研究助力区域生态文明建设
黄石竹12
(1、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生态工程系,黑龙江哈尔滨1500252、东北林业大学林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40)
有要:我国国有林权改革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理论研究不多见。采用科学的指标和方法揭示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成效及影响,对改摘
进国有林权改革政策错施和确立国有林区多元化产业发展模式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这既是科学全面评价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有利于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加快区城生态文明建设步伐。
关键词:国有林权政革菲:伊春林区;生态建设
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分提出要内存在各种形式的公共管理,责任和财政等分权日。各国都在对森林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充分说明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森林生态系统要可持续发展,湿地生态系统要得以恢复,荒模生态系统要加以治理,生物多样性要得到保护,这些都需要大力发展林业。报告在把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的间时,也给林业改革指明了新方向,对林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给林业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和挑战,
自天然林保护工程I、ⅡI期的实施和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建设以来,黑龙江省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生态功能得到改善和合理利用,可以预见黑龙江林区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中将起到重要作用。但是我们在重视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的同时,不能忽视保护森林资源给林区地方经济发展和林区职工生计带来的寰境。在保护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发展林区经济,国有林权改革将是一条具有现实意义又行之有效的重要途径
1国有林权改革的背景和意义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林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做出了重大责献,但同时也付出了巨大辆牲。随着森林资源的过度开采,可采森林资源的快速减少,很多森工城市先后成为森林资源枯竭型城市。
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小兴安岭林区可采森林资源消耗已十分严重.伴随可采资源的枯露产生了一系列的生态间题、经济间题和社会间题。在森林资源日益枯竭和严重透支的同时,生态功能也急速退化,环境间题十分严重。单一且过度依粮资源的经济结构且资源枯竭,产业转型就十分困难,使得整个林区(城市)经济陷人危困状态。森工城市由于林区职工占总从业人员比重较大,资源且枯路,大量林区职工就不得不从森林工业退出,技能单一加之新增岗位少,他们再就业机会十分有限,因面大量林区职工处于下岗失业状态,生活贫困。伊春市从1985年开始裁员下岗,至2005年底,40万林区职工23下岗或失业,未下岗职工收人也低而不稳!。虽然天保工程资金融入和国家自然保护区建立资金支持,职工收入有所改善,但是未能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贫困状态。解决以林业资源枯露、林区经济危围和林区职工生计困难为基本特征的“三林间题",国有林权改革将是行之有效的重要途径
我国国有林权改革始于2006年,试点设在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乌马河经营所,并相继在伊春5个试点林业局全面展开冈。改革的基本做法是将林地承包和林本流转两方面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林地承包转让林地便用权,通过林本流转转让林本所有权,对林地使用权和林本所有权进行交易。伊春国有林权改革目前已初获成效,林业资源逐步得到恢复,林区经济开始复苏,职工的收人也不断增加。可见国有林权改革是解决国有林区“三林间题"的关键
2国内外林权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
林权是指"权力主体对森林、林本、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也就是人们对森林资产的权力,是林业政策的核心和根本。林权制度是对林权所包括权能的界定、主客体的确立和保
公共管理的权利下放间题进行专门研究,森林管理部门分权的努力在亚太地区尤为普遍。国外对国有林权的研究主要是针对国有林向私有林的转变,以及发达国家私有林地经营规模的变化趋势等。森林产权专家认为部分森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产权变革在某些方面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新的间题和风险,例如对新的法律不能适用不同的区域导致阻碍森林资源管理的担忧,以及社会的弱势群体利益可能受到忽略对森林保护具有重大影响等间题。这就要求在进行林权分权的过程中.各国应努力寻求合理的、适应地区实际的、切实有效的法规制度,既能有效保护森林,又能达到森林可持续利用发展的目的
2.2我国集体林权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历时五十多年,不同研究人员将这一过程划分成不同的阶段。但总体来说,我国森林资源权属多元化始于改革开放以后。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间题的决定》(中发,[1981]21号文件),提出了在集体林区实施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落实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政策,全国各地开始涌现出一批承包荒山造林的专业户,至此多种经济成分的林业初见端倪围。此后,我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经历了突破时期和进一步探索深化时期,时至今日,我国林权改革已经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性改革,真正实现了“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
没”的改革,给了林农真正意义的物权
但是我国在林权改革上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多针对集体林权,从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多个角度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包括集体林权改革产生的生态风险,集体林权改革的绩效分析和对林地经营模式的影响,以及集体林权改革对农民权益和多村建设的影响等。这些研究对于完善集体林权改革的制度和措施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也对国有林权改革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2.3我国国有林权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
我国国有林权改革起步较晚。中央于2003年6月额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文件),文件规定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国家鼓励森林、林本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都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和划拨等形式参与林权流转图。伊看市根据这个文件规定开始配酿个人承包国有林.并制定了桃山林业局发展非公有林促进可持续发展规划方案》,规划将桃山局管辖的1/4国有林地面积通过承包出让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2004年国家林业局确定伊春市为当时惟的国有林区林权改革试点单位,原则同意伊春市国有林的有偿承包经营。2005年国务院将伊春市列为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试点单位,希望找到解决国有林区“三林间题"的有效途径。2006年,国务院正式批准在伊春市建立国有林权改革试点并规定了改革试点的内容、范围、任务及原则,自此正式拉开我国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
护的一系列行为规范。我国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以森林法》为基础
大幕
的林业法规体系,以此对林权进行管理和规范。
2.1国外林权改革现状和发展趋势
伊春市国有林权改革的交易对象仅限于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易于分户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地和依附的林本
目前,全球大约77%的森林是国家所有政府管理,在世界范围
公益林并未纳人试点范围,使得小兴安岭林区森林资源得以可持续
基金来源: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SZY1212)
作者简介:黄石竹(1980-),女,黑龙江省哈尔滨人,讲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高职林业教育、森林培育、森林生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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