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CS 03.080
CCS A 10
团
体 标 准
T/FJCFA 0004—2024
校园连锁超市经营管理规范
Campus supermarket chain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standards
2024 - 07 - 10 发布
2024 - 07 - 15 实施
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 发 布
T/FJCFA 0004—2024
目
次
前言 .................................................................................. II
引言 ................................................................................. III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总则 ................................................................................ 1
5
营业环境 ............................................................................ 2
6
商品管理 ............................................................................ 4
7
营业管理 ............................................................................ 5
8
投诉处置 ............................................................................ 7
9
监督管理 ............................................................................ 7
10
持续改进 ........................................................................... 7
参考文献 ............................................................................... 8
I
T/FJCFA 0004—2024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定起草。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鹭银海连锁超市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鹭银海连锁超市有限公司、福建省连锁经营协会、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
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六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天兴教育超市有限公司、中闽百汇(中
国)零售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市鲤城百姓超市有限公司、福州决胜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立源、杨建英、梁静、曾友竞、刘江龙、叶青、叶振炎、陈开通、陈继展。
II
T/FJCFA 0004—2024
引
言
校园超市作为校园后勤管理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校园内全体师生日常学习生活消费
的商业服务使命,在满足师生消费需求的同时,同校园文化进行深度融合。
加强校园超市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离不开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企
业经营管理体系和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等为支撑的保障体系。通过规范校园连锁超市的经营管理,有利于
提高校园后勤管理服务水平,促进校园超市健康长久发展。
III
T/FJCFA 0004—2024
校园连锁超市经营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校园连锁超市经营管理的总则、营业环境、商品管理、营业管理、投诉处置、监督管
理和持续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校园连锁超市的经营与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8883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9095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GB/T 23650
超市购物环境
GB 37488—2019
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
GB/T 40248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SB/T 10520
超市节能规范
SB/T 10618
超市收货规范
SB/T 10812
超市商品基本分类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校园连锁超市 campus supermarket chain
以学校及其周边社区住户为客户群体,在同一总部的管理下,采取统一品牌、统一门店管控、统一
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以直营方式开展,经营食品、日用品及学习
用品为主的零售店。
4 总则
4.1 校园连锁超市总部(以下简称总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依法从事经营活动,满足校园管理方的入驻经营资质及要求;
b) 针对不同类型的校园场景及服务客群,确定校园连锁超市门店的经营定位,如商品结构选品及
服务项目定位等,提供满足服务客群(如校园师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以满足校
园管理方指导要求;
1
T/FJCFA 0004—2024
c)
应设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校园超市连锁体系商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活动,并建立
负责对商品各流转环节,尤其是门店环节的商品质量管理活动的巡查、督导机制;
d)
建立校园超市相关的食安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e)
编制员工手册及作业指导书,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商品及服务知识、安全教育、
急救和消防设备使用方法等的培训和考核;
f)
与供应商建立友好的零供合作及淘汰机制,对供应商进行经营资质及所供产品或服务等相关的
索证合规审核、合作业绩等的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合规经营资质、良好的服务信誉及
合作业绩等;
g)
宜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公共安全责任险、财产保险等商业保险。
4.2
校园连锁超市门店(以下简称门店)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a)
亮证经营、诚信经营、买卖公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b)
与校园管理方沟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c)
主动听取多方建议、改进商品力和服务水平;
d)
与相关监督部门沟通,做到合法合规经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3
宜建立涵盖总部、物流中心、门店等管理职能的运营架构,持续优化供应链、提高供应链效率,
实现数智化管理。
4.4
宜建立适合校园连锁超市商业体系的信息管理系统,根据商品组合(结构)及动销率、商品库存
及周转率、商品保质期预警信息、财务核算盈亏状况等信息分析结果,以持续调整经营管理决策和优化
服务提供能力。
4.5
总部或有条件的门店宜设立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在校学生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相
关知识宣传和培训。
5 营业环境
5.1 基本要求
门店购物环境应符合 GB/T 23650 的要求。
5.2 场地布局
5.2.1 根据营业场所面积、人流量等,合理规划门店的出入口、收银区、销售区、库房、通道等功能
分区平面布局,有条件的宜设置休闲区、学习区。
5.2.2
门店大门主出入口宽度不少于 1.6 m,高度不少于 2.2 m,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
关规定,结合门店经营面积增设安全出口及安全通道。
5.2.3
门店内主通道宽度不宜少于 1.5 m,次通道宽度不宜少于 1 m,仓库内通道宽度不少于 1.2 m。
5.2.4
宜设立无购物通道、小件商品快速结算通道等特殊通道,缩短消费者排队等候时间。
5.2.5
宜设置高峰期间的人流量控制通道,合理控制人流量,避免高峰期期间的人员拥挤。
5.2.6
宜在门店外独立设置专用宣传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张贴明示校园管理要
求的相关文件。
5.2.7
宜按照门店经营商品类别,对销售区进行合理布局,突出商品类别的关联性。
5.2.8
校园超市经营面积的设置应符合校园管理方要求外,并可参照表 1 的规定设置校园超市经营面
积。
2
T/FJCFA 0004—2024
表 1
校园超市经营面积
在校学生人数(N)/(人) 校园超市经营面积(S)/(㎡)
N≤3000 S≥150
3000<N≤5000 S≥200
5000<N≤10000 S≥300
N>10000 S≥400
5.3 标志标识
5.3.1 各类商品销售区域连接处,宜明显设置指示不同区域或销售商品类别的标志。
5.3.2 营业场所内的主要通道上方应设置疏散标志、导向标志、警示标志以及温馨服务告知标识。主
要通道地面应标有紧急疏散方向的指示符号;应有出入口警示、应急开关指示等标志。
5.3.3 门店外有阶梯或坡度大于 30°的斜坡,应在醒目固定位置放置防滑条、警示条。
5.3.4 导向标志、指示符号应保持衔接,符合 GB 2894 的要求。
5.3.5 图形符号标识应符合 GB/T 10001.1 的规定。
5.4 设施设备与营业道具
5.4.1 根据门店经营需要,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a) 消防设施(符合 GB/T 40248 的规定);
b) 冷藏、冷冻设施设备:宜具有温湿度监测、记录、报警、调控等功能;
c) 温控设备:如空调、加热器等;
d) 照明设备;
e) 通风设备;
f) 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备;
g) 废弃物处理设备;
h) 食物加热设备;
i) 饮水设备;
j) 监控摄像头及数据存储设备;
k) 中岛货架:单面深度不低于 0.5 m,高度不高于 1.6 m,商品陈列高度不高于 1.8 m;
l) 促销台或堆头:商品陈列高度不高于 1.4 m;
m) 仓储货架:深度不低于 0.5 m,高度不高于 2 m,商品存放高度不高于 2.5 m;
n) 仓储堆头:商品陈列高度不高于 1.4 m。
5.4.2 根据门店经营需要,配备相应的营业道具,包括但不限于:
a) 基础货架;
b) 堆头架;
c) 收银台;
d) 收银机;
e) 计量器具;
f) 收款支付器具:如 POS 机、校园卡支付设备等;
g) 购物车/篮:购物篮叠放高度不高于 0.8 m;
h) 高安全系数标准的运货平板车及理货梯。
5.4.3 监控摄像头布设范围应覆盖门店内外经营管辖位置,做到无监控盲区。
3
T/FJCFA 0004—2024
5.4.4
监控摄像头及数据存储设备应保持每天 24 h 不间断运行;监控数据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30 天,
并符合校园管理方监管要求。
5.4.5 应定期对设施设备和营业道具进行清洁、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正常运行。
5.5 装修装饰
门店招牌、地板、天花板、墙面等装修装饰应选择环保无毒防火安全材料,倡导低碳装修理念。
5.6 环境舒适度
5.6.1 灯光照明应符合 SB/T 10520 的规定。
5.6.2 噪声应符合 GB 37488 的规定。
5.6.3 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
6 商品管理
6.1 商品进货验收
6.1.1 对供应商直送门店的商品,门店负责并按总部统一的验收标准及要求进行验收管理(包括商品
质量、订单收货数量等);需查验并留存合格证明文件的,缺少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供应商补充提
供,若不能提供的,应拒收。
6.1.2
对由总部统一配送的商品,由总部统一建立进货查验记录,门店应能随时查询和提供进货凭证
和合格证明文件。
6.1.3
按照 SB/T 10618 的规定进行收货,对每批商品进行验货,并对每批商品的生产日期、进货日期、
保质期、数量、供货单位等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实现溯源管理。
6.1.4 食品类商品进货时,应查验商品保质期,从生产之日起不超过商品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6.1.5 确保采购和使用的食品销售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6.1.6 对存放温度有要求的商品应全程冷链运输,要求供应商提供送货车辆记录并存档。
6.2 商品销售管理
6.2.1 门店商品宜按照 SB/T 10812 进行分类。
6.2.2 商品陈列应遵循安全、整齐、美观、系列化、分类化、突出品牌或主题的原则。
6.2.3 应使用安全、合规的商品陈列道具,及时发现调整不安全的道具并予以更换。
6.2.4 门店应做好商品进货验收、上架、溯源及进货台账等工作。
6.2.5 商品销售遵循安全、卫生、新鲜的原则,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商品。
6.2.6 商品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不高于周边大型商超或社区品牌连锁超市同类商品的价格,门店应实
行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管理
6.2.7
应在商品醒目位置统一张贴字迹清晰的标签,标明商品的品名、规格型货号、计价单位、价格、
条码等基本信息,并规范促销(特价签、或买赠告示)等营业推广及标识。
6.2.8
门店应开展商品巡检及保质期管理,对保质(保存)期的限期商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销售并
做好记录。
6.2.9
对临近保质(保存)期的商品,应进行预告警示,做好日常保质期排查信息登记。限期内(或
保质期仅剩余五分之一)无法出售的商品,应进行下架或退(换)处理,并做好处置记录。
4
T/FJCFA 0004—2024
6.2.10
应结合校园寒暑假做好食品类商品的清退货工作,保证新学期到货上架的食品类商品均为最新
生产日期,并符合商品进货验收标准。
6.2.11 门店应通过分析销售数据、消费者行为等,制定营销策略。
6.2.12 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商品计量及计量器具的检测检定管理工作。
6.3 商品信息管理
6.3.1 应用计算机信息管理技术对商品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和跟踪,建立保留商品进、销、存、调、
退等流转环节信息的连锁校园超市进销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商品流转数据等的实时在线查询和管理,
有条件的实施数智化(BI)经营决策、数字化管理升级。
6.3.2 应做好商品和服务质量的舆情监测工作,及时组织对照检查,确保问题商品及时下架处理。
6.4 商品温湿度管理
6.4.1 提供保温、加热、冷藏、冷冻等温度调节设备,确保相关商品符合售卖温度要求。
6.4.2 应定期测量冷冻冷藏设施设备温度,确保冷藏柜的温度保持-2 ℃~5 ℃,冷冻柜温度不高于
-18 ℃。有特殊温度要求的商品应符合定温商品要求。
6.4.3
应在营业场所内设置多个温湿度测量点,并根据测量结果采取调节措施,保持各区域之间的温
湿度基本一致,确保存放环境、温湿度等条件符合食品存储要求。
6.5 库房商品管理
6.5.1 库房内商品应隔墙离地,隔墙离地距离均不少于 10cm,食品与非食品分别摆放,生熟分开存放。
6.5.2 应有消防设施设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标志。
6.5.3 合理规划退货区及不合格商品存放区,做好不合格商品标识。
6.5.4 库房应指定专人管理,库存商品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实时监控库存情况,做好信息记录管理。
7 营业管理
7.1 人员管理
7.1.1 实行门店店长责任制,每个门店应设置至少 1 名店长,全权负责门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协调。
7.1.2 门店员工应具备多岗位技能,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负责质量安全检验、环境卫生、理货、销售
服务、收银等方面相关工作。
7.1.3 门店员工应接受总部组织的统一培训。
7.1.4 门店员工应熟练掌握商品进销存信息系统的应用。
7.1.5 门店员工应持健康证上岗,并保持个人卫生,按要求规范着装和做好个人安全防护。
7.1.6 有条件的门店,可设置勤工俭学岗位。
7.2 服务管理
7.2.1 门店应确定并公布营业时间,公示服务规范、食品管理规范告示牌。
7.2.2 门店应支持现金、电子消费、校园卡、银行卡等不同支付方式。结算时,应现场确认,现收现
付。
7.2.3
宜在门店显著位置提醒消费者“理性选购商品、注意食品食用期限”等有助于健康消费的温馨
提示。
5
T/FJCFA 0004—2024
7.2.4
根据校园管理方要求,在门店营业面积不小于 200 ㎡条件下,有条件的,宜实现一店多能,建
设满足符合校园师生多重需求的多功能型门店(综合体)。综合体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a)
图文影印;
b)
通信业务及移动设备维修服务;
c)
理发美容;
d)
现制茶饮咖啡;
e)
快递收发服务;
f)
现制面包烘焙;
g)
衣鞋干洗服务;
h)
眼镜(含隐形眼镜)及配镜维修服务。
7.2.5
每月宜开展一线品牌商品优惠促销活动,优惠价格宜低于原售价 20%以上,且优惠促销商品的
剩余保质期应不低于 50%。
7.2.6
教师节、校园重大校庆节日及高考前夕等特殊日,宜对部分商品优惠促销或开展捐赠活动,且
应公示捐赠内容。
7.2.7 宜结合校园实际,每学期资助在校贫困生定额生活费或床上用品、清洁用品等生活用品。
7.2.8 门店应提供商品三包等售后服务承诺。
7.2.9 门店应提供应急药品箱等服务。
7.2.10 门店应关注校园师生消费满意度,并定期进行消费满意度测评。
7.2.11 运用低碳与环保节能理念,有条件的门店宜开展可回收物回收积分兑换商品活动。
7.3 安全管理
7.3.1 应建立完善生产安全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要求,确保食品类商品从采
购、存储到销售等各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
7.3.2 应建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安全事故,采取及时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7.4 卫生管理
7.4.1 门店应保持营业场所地面整洁、干燥防滑、无虫害鼠患,并符合 GB 37488—2019 中 4.6 的要求。
7.4.2 应保持货架上的商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商品上的灰尘。
7.4.3 应保持设施设备和营业道具的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7.4.4 地面、墙面、柜台、货架、门把手、空调送风系统应及时清洁消毒,并做好相关记录。
7.4.5 门店内场、门前三包、内外立面及所管辖位置环境卫生应保持干净整洁,不随意张贴广告。
7.4.6 垃圾分类处理应符合 GB/T 19095 的规定。
7.5 消防安全管理
7.5.1 门店应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做到日常经营从店长到员工逐级专人专区专项负责。
7.5.2 门店内所有区域,包括销售区域、仓库、办公区域、洗手间等应全部禁止吸烟、动用明火。存
放大量物资的场地、仓库,应设置明显的禁止烟火标志。
7.5.3
门店内消防器材、消防栓应放置于消防管理部门指定的位置。
7.5.4
有条件的,宜配备智慧消防、智慧监控防损措施等等智慧设施设备管理系统。
6
T/FJCFA 0004—2024
8 投诉处置
8.1 应制定退货、换货和投诉机制。
8.2 应在门店显著位置设立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接受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8.3 应设置专门人员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和投诉,对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程度进行详细记录并对处
置结果及时回访。
9 监督管理
9.1 总部应设立食品安全质量监督部门,设立食品安全总监,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食品安
全管理岗位应经过培训考核,持有相应食品安全管理考核证书。
9.2
总部食品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门店开展监督及检查,做好食品安全检查登记台账,并通过
定期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员工和消费者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9.3
总部宜设立反商业贿赂监管部门,对总部管理机构、门店等相关业务往来人员进行监管。
9.4
总部应设立消防安全监管部门和消防安全监管员(需持有《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定期对门店
开展消防安全监督及检查,并做好检查登记和问题排查台账。
9.5
应接受政府监督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学校家委会、社会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10
持续改进
根据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期望与要求,对服务环境、运营管理、服务质量等进行持续完善和
改进。
7
T/FJCFA 0004—2024
参
考 文 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一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一号)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