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J/T 454-2014 代替CJ/T3019-1993
城镇供水水量计量仪表的配备和管理通则
General rule of equipment and management for water meter of water supply in city and town
2014-12-01实施
2014-06-12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CJ/T3019—1993《城镇供水水量计量仪表的配备和管理通则》。
本标准与CJ/T3019—199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
——增加了水表选择、安装要求;(见第 4章和第6章)
——修改了水表检测率规定;(见7.1)
——修改了水表准确度等级要求;(见 5.2)
——增加了水表检定要求;(见7.2 和7.3)
——删除了水量计量仪表的量值传递;
——修改了计量管理;(见第8章)
——增加了附录A(资料性附录)水表参数选择。(见附录A)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镇供水水量计量仪表(以下简称"水表")的术语和定义、水表选择,水表配备,水表安装、水表检测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水单位和用水单位水表的配备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