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住宅产业化试点装配式住宅设计导则
Design guidelines for assembly type residential building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5年 09月01日
前 言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 2015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一)的通知》吉建标〔2015)1 号文件要求,编制组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在总结实践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建筑模数;5建筑;6 结构;7 建筑设备。
1 总 则
1.0.1 为规范住宅产业化试点工程技术管理,统一装配式住宅设计要求,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全省各地住宅产业化试点,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及钢结构住宅的工程设计。
1.0.3 装配式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