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编码∶6-06-03-03
木地板制造工(2020年版)
说 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
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木地板制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以"职业
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木地板制造工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四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1.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木地板制造工①
1.2 职业编码
6-06-03-03
1.3 职业定义
操作机具,将木质基材加工成木地板的人员。
1.4 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 五级/初级工(分四个工种∶实木及实木复合地板备料工、强化地板备料工、木地板成型工、木地板表面装饰工)、四级/
中级工(分四个工种∶实木及实木复合地板备料工、强化地板备料工、木地板成
型工、木地板表面装饰工)、三级/高级工(不分工种)、二级/技师(不分工种)。
1.5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常温、高温(热压岗位),噪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