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T 20570.13-1995 公用物料站的设置
1 应用范围
1.0.1 在化工、石油化工、医药和农药生产装置的工程设计中,对需临时清洗、氮气置换等的工艺设备、管道及场所,其附近应设置公用物料站(亦称软管站或公用工程站)。应根据不同工艺条件和要求以及物料性质设置相应公用物料站。公用物料站是工艺安全操作、保证产品质量和产量的必备设施,也是设备维修、清理的必备设施。
1.0.2 公用物料站通常不用于正常工艺生产操作中,不应将公用物料站作为工艺操作中常用或临时的公用物料的供应源。公用物料站只是作为清洗、置换,开车前准备、事故处理及维修等阶段的公用物料补充源。
2 设 置
2.0.1 公用物料站的设置物料
2.0.1.1 公用物料站通常需设置蒸汽、水、压缩空气和氮气
公用物料站所设的蒸汽、水、压缩空气和氮气与工艺生产中本身所用的蒸汽、水、压缩空气和氯气在进入装置时管道必须分开,即公用物料站必须设专线供蒸汽,水、压缩空气和氮气,以便当装置停车时,公用物料站仍能正常工作。
2.0.1.2 要根据工艺的特点及要求来增减公用物料站物料种类。
(1) 装置在清洗、扫线时,仅用蒸汽、水、压缩空气就能满足工艺的要求,公用物料站内可不设氮气。
(2) 装置在清洗、扫线时,不仅要求用蒸汽、水、压缩空气和氮气,而且当某些设备需用蒸汽灭火(如燃料气加热炉的灭火和降温)时,公用物料站内还要加设灭火蒸汽。
2.0.2 公用物料站设置位置
公用物料站的位置按覆盖面积约15m半径的区域来设置,并确定公用物料站的设置位置及其数量,使之能服务到整个装置。以下各项指明的公用物料站设置位置是通常的设置位置,如果工艺上有要求并指明设置场所,应按工艺要求设置。
2.0.2.1 构筑物内公用物料站的设置
构筑物内公用物料站按约15m 为半径的球面覆盖范围来设置,通常列在立柱附近,便于公用工程站的支撑固定和操作。
2.0.2.2 室内公用物料站的设置
室内公用物料站靠墙或立柱设置,便于公用物料站的支撑固定和操作。对于楼层厂房,每层要设置并按15m 半径的覆盖而积来设置。
2.0.2.3 塔设备和立式反应器公用物料站的设置
塔设备和立式反应器公用物料站设置在地面上和操作平台上靠设备处,塔上的公用物料站和人孔之间的垂直距离最大不能超过 9m,通常每两层设置一台公用站,塔顶平台上要设置一台,在塔上的公用物料站系统的连接管不要妨碍人孔盖的开启及回转。
2.0.2.4 工业炉公用物料站的设置
(1) 对于圆筒炉,公用物料站应设置在地面上和每一个主操作平台上。若操作平台间距不太大,可在平台各端交叉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