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JJ/T 117-2017备案号J 725- 2017
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ode for management of electronic documents and records of construction
2017-04-11 发布
2017-10-01 实施
前 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3】 169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 电子文件形成;5. 电子文件归档;6.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7.电子档案保管;8.电子档案利用。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按照电子文件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进行了调整;2.增加了电子文件形成与归档过程中的创建与保存、文件分类、捕获和固化;增加了电子文件归档后的安全保护;增加了电子档案移交目录、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证明书、保管期满档案续存清册等方面内容;3.删除了电子文件代码标识、电子文件收集积累的程序、电子文件的汇总、电子档案的统计、电子文件(档案)案卷(或项目)级登记表、电子文件(档案)文件级登记表、电子文件更改记录表等内容;4.修订了归档范围、归档文件格式、整理、归档要求、检测、移交、接收、存储备份等方面内容,整合了电子档案的脱机保管与有效存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