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Y 0322-2018 代替YY0322-20s
高频电灼治疗仪
High frequency electrocautery therapy equipment
2020-04-01 实施
2018-09-28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YY0322—2009《高频电灼治疗仪》。与YY0322—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高频电灼治疗仪的定义(见3.1,2009年版的3.1);
——修改了输出功率的要求(见5.2,2009年版的4.2.2);
——修改了输出指示装置的要求(见5.4,2009年版的4.2.4);
——增加了待机噪声、随机文件的要求(见5.5、5.8);
——修改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见5.11,2009年版的4.4);
——删除了负载阻抗、输出的定义(2009年版的3.2、3.3);
——删除了输出控制器的要求(2009年版的 4.2.5)。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技术委员会(SAC/TC10/SC4)归口。